举凡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了,他不是坐在他原来的位置,而是坐在我的旁边,他的手再次搭到了我的肩上。我推了他,没推掉,他的嘴吻到了我的脸。
他没结过婚,我又比他大八岁,我们不会有可能的。
我站起来说:“我走了,我不能回去太晚。”
他也站了起来,说:“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能回。”
“我送你吧。”
“不用!”
我们在饭店门口分手了。
他仍然像每天那样呼我。我给他打过去几个,告诉他,别再给我打了。他再呼我,我一看是他的号,我就不回电话了。他连呼了二十几个后,不呼了。
过了半个小时,我的呼机响了,不是举凡的号。我怕是下线的号,便上电话亭给回了。
“伊依,怎么样?还是我举凡!”
“你别给我打了,我和你说了,没用的。”
“你不给我回,我就给你打。我是在外面打的。”
“哎吆你想干啥呀?”
“想见你!明天,在公园。”
“我不去!”
“你爱去不去!我就一直在那儿等着。”
“你”“明天早上八点,公园门口,我等你!”
“我”
他的电话已撂了。
咳我去了,怕他等下去。
在公园的长椅子上,举凡让我挨着他坐。
我说:“你坐那面,我坐这面。”我想把我们分配在扶手的两面。
他的头朝我来了,我躲开了,并把身体转向了外面。
他说“你看这是什么?”
“什么?”
我转过头来,我的头和身体已被他控制住,他的嘴堵上了我的嘴。我使了最大的力气,也没有挣脱他,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我不挣扎了
亲吻,是人世间极其美好的事,他给了我,并使我上瘾。
举凡带了相机,他只照了几张,其余的全给我照了。
他把给我照的每个照片都洗了两张,我俩一人一份。
我们像进入了恋爱阶段,他每天呼我,我都给他回了。每天晚上,我们都要通上近半个小时的电话。他缓解了我的生活和心理上的压力,我遇到了什么事情也爱和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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