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只一刻,他就打消了想法,像张大志这种贪得无厌的人,只怕给了第一次,后面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第二次、第三次……
万一后面被张大志给赖上,那可就是黏上了狗皮膏药,想甩也甩不开了!
所以,他还是不要再多生事端了。
回了神,沈老大将鱼获按照个头跟种类分配好,“这几尾大的我晚些带到县上卖给酒馆,这一批手掌大小的,咱们可以晚上用院里搭的那个小火炉做烤鱼吃……”
“好!”听说今天晚上吃烤鱼,海月他们都显得非常的高兴。
都安排好后,沈老大提着鲜鱼准备跟澈澈进县。
“我也要跟着去县上,我要跟着澈澈!”打澈澈出海回来,小海月是一刻都不乐意跟他分开。
澈澈面露难色,若是叫小海月跟着,他就没办法代写书信赚钱,没办法为她准备惊喜了。
沈老大同沈大嫂使了使眼色,后者了然于心,忙上前抱住海月,“海月乖,你爹爹跟澈澈他们快去快回,咱们就在家等着。”
海月摇摇头,泪眼婆娑,明显不依。
“海月,你就跟哥哥们在家中先把鱼烤好,到时候爹爹跟澈澈一回来便能吃上热乎乎的烤鱼,好吗?”
最后是沈老大跟沈大嫂你一句我一句,把海月给劝住的。
沈老大跟澈澈进了县,笔墨纸砚全部现买,虽然都是最低等粗糙的,但依旧费了不少钱。
家中所剩纸张不多,再者,若是他们回家拿工具,容易引起怀疑,于是便干脆现买现干。
小摊就支在小酒馆外头,沈老大跟酒馆的老板混了熟面孔,对方便没有多加为难。
其实老板心底也有自己的打算,澈澈相貌俊朗,虽然没有打扮得光鲜亮丽,但通身气度浑然天成,只需要往那一站,便格外惹眼,能引来许多人的注意。
他在小酒馆门口支小摊,多多少少也能够给酒馆的生意带来帮助。
不知是澈澈格外有天赋,还是他今天的运气好,头一回支小摊代写书信,生意便特别火爆。
“琥珀酒馆门口有位帮忙代写书信的小公子,我今日托他代写书信,发现他文采极好,写得顺畅不说,还能帮我们将所说的话美化许多,最主要的是要价还不高,两百个字才一文!”
“什么!竟然这么便宜,我也要去!”
在邻里街坊的大肆宣扬下,代写书信的小摊前很快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酒馆门口更是络绎不绝。
因为澈澈在这摆摊,酒馆的生意好了十倍不止。
酒馆的老板笑得得意洋洋还好他同意澈澈在门口摆摊,否则今天哪能有这么好的生意?
想了想,酒馆老板扭头朝街上走去,他可得买些点心讨好讨好这位小祖宗,让他明天继续在他酒馆前摆摊,可不能去了别的地!
与此同时,澈澈觉得自己正深陷一片水深火热中。
“小书生,你这摊位能不能代写情书啊?”站在小摊前的女子掩嘴偷笑,眼睛亮亮的,直勾勾的盯着澈澈。
澈澈丝毫不为之所动,他抬了抬眼,神色冷淡,语气公事公办,“这位姐姐,我这里代写书信不拘于什么内容,你直说就行。”
“我想写封情书,但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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