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火车站以后,我没有再见贺叔叔,直到秋天。他还是照原样揉揉我的头发。我们还像原先那样亲熟。整个的来往中,却有了一截省略。
我从来不能确定那一夜存在过。
他想必是把那些都摆设好了,在快入夜的时候,说他有三五句话必须和我谈。我们都给系里那架愚蠢的老复印机延误到那个钟点。十一点,四百页书稿钉成册。就是他和我合作了两年的那本书,中国当代文学语言的非流通性。
没有告诉你过吗?
没关系,你需要记的事太多了。
在专注于这本书写作的时间内,我和舒茨成了我俩私人关系的局外人。他不甘心这样,有时我也不甘心。
我也不甘心。不明白为什么。我以为最希望的就是这样相安无事,偶然约会,许多事情不去深究。这好像应该是七十岁的男人和四十五岁的女人之间最明智的关系。你知道他妻子还在挽救他们的婚姻。有次来了个中国运动员的参观访问团,酒会上挽臂走进来的老夫妇,就是舒茨和妻子。我立刻喜欢上了这个盘起灰色发辫的女人。她有着和丈夫一模一样的顾盼和微笑,一模一样端盘子、持餐具的手势,完全相仿的方式扮个鬼睑。她同舒茨被同一种生态环境演化,成了绝好的一副对称体。长久的厮磨和摸索,两副天性如七巧板那祥一点点淘汰误差,一点点拼对如整体。非得怎样甘愿被埋没的女子,才能与她的男人形成如此的唱和。她给所有人留下的最好的印象,是她不企图留任何印象。她是淡雅的一份,可有可无,却在舒茨忘了的事情上都能给予精确补救。她轻快抹去舒茨落下的一片菜叶,拾起他扔的不是地方的一只纸杯,替他换一块干净餐巾,自如与协调,几乎像是舒茨在自我纠正,他们完全不知道那种滑稽的一体性。
舒茨和她去婚姻调解处,已有一年了。
一个女人已经溶解在他生命里,他怎么会不寂寞。好的婚姻都寂寞。达尔文的婚姻也是寂寞的。寂寞在达尔文那里,是甜美的。在舒茨那里,也一直甜美,直到一天他决定它是苦的。
对,是我出现的那一天。他这样说的。
我们的面谈延长了三小时,就是那一天。
我对他,相当好感。两个星期后,他第一次请我吃午饭,后来是晚饭。后来晚饭桌上有了蜡烛。烛光使我们脸容和神态意味深长起来。
不爱他。但这份不爱不是时时刻刻很清楚。
我不甘心不爱。偶然地,我会刺激一种亲密的可能性。常在他接受“我们不相爱”这个现实时,我对他忽然爱恋起来。
这样:我们装订完了三十本书稿。忘了告诉你,这是他的办公室,窗外有湖,湖上来的风带形状带棱角地打在玻璃上。白天,他电脑搁置的角度使他眼睛的余光能纳入一点湖色;或者说,湖色太亮时,便会入侵他的眼睛。写字台很大,拐个弯,是系主任该有的那种凌驾之势。它的对面有两个沙发,给来谈自己各种麻烦的系里的教授坐的。还有我这类助教。茶几上放了一块干了的三明治,给两排牙齿轧成一个凹形,如同牙医拓下的牙齿模型。清扫工推着车,一层楼一层楼地逼近。舒茨拿出酒来。
我说:真惊讶,你还有酒!
舒茨天真地笑了,说学校只是处处贴“不许抽烟”的警语。他说不仅准备了酒,他还去理了个发。
我欠起身,去跟他碰一下杯子。祝我们的合作将有个成果。他误认为我话里有话,眼睛中的灰色变得湛蓝。我看着他年轻起来的脸,皱纹和白发都成了一种伪装。他晃着酒杯,深红液体一圈圈上升,就要从杯沿出来了,他停住,鼻尖凑到杯子口上,深嗅一口。一个有酒文化的人。
我喝了一口洒,感到自己还是凑兴的。
他说你以后会喝酒的。
不,不紧张。
可能有一点紧张,因为我急于知道事情在往哪里走。
他不能完全找到我的眼睛。他谈起歌剧来,谈两个星期前看的那场阿依达。一些乐句开始出现在他的话里。
他说起它在大都会首演时,露丝班姆顿(注:美国著名歌剧女演员,五十年代第一位在阿依达中扮女主角)的辉煌。我爸爸那么狂爱音乐。在他十四岁时,主管音乐教育的神父对他说,孩子,放弃吧,你耳朵的音准很坏。
从此入们见他狠狠颤动腮帮,那是他在内心奏乐,在内心奏得惊天动地。他在我妈妈和我面前倒不太在乎我们的耳朵,常会上不沾大下不占地来大半个旋律。那是他内心的陶醉禁不住了,突然冒出了他形骸的容纳。
他结束了第二杯酒。电梯上升的声音响了许多。
我心里敬重这个人,感激他为我与妻子去婚姻调解处。为了我要吃很多苦去毁掉他的生态平衡。他是那种学者:可以把别人原创的想法打磨得光彩照人而他自己并不去原创。他是以别人的智慧而智慧的人,但他非常的智慧。我的感激和敬重在他对一切无所求时悄悄上升,成为爱。在他和我为一个概念争执的时候,或许,在许多人在场时他淡淡地隔着人丛向我一领颌,有一种骨血亲情才有的淡泊。我在类似的时刻会意识到我们间颇美好的内心往来。我总是在系里每周四十五分钟的教学会上,远远地,让他看到我的眼睛。
而在夜半,一楼的学生教师撤光了,清洁工推着工具车一层楼一层楼地上来,我竞让舒茨找见了我的眼睛并让他许久地掌握着它们。这是不意中闯下的祸。根本不应该接过酒杯。在他打开脚边的柜门,一摞文件坍塌出来,他的手搆出这瓶一九八八年的红葡萄洒的当口,就该道个别。
倒不是特别怕闯祸的后果。车窗把小站上的灯光甩人,田野里稻子成熟的味道从窗缝进入。我倒不特别怕,也不懂该怕什么。我们恐惧着我们所向往的。我们不是怕刀,是怕我们心底下以刀去伤人或自伤的秘密向往。恐高病不是恐高,是恐俱我们天生具有而从不被认识的堕落欲望。或让别人去堕落的欲望。取而代之的往往是你朝山涧里投一块石头,听着那坠落的经过,最终听见一个象征的你,或者一部分的你坠进湍急的涧溪。你感到释然和缓解。不知哪儿来的一阵兴奋,一股压力,让我急于知道事情会不会被惹大。我见车窗外的白光浪涛一样打在他脸上。那是我信赖和崇拜的面目,非得去爱慕他,这不是十一岁的女孩子可以选择的。
灯光把全部的阴影塑出来,眼眶的两个洞窟,颧骨下的空荡,微突的牙床。一个人经过死亡的形状塑出来了。
我推脱。酒杯很玄地在我们的挣扎中倾过来倾过去,他一把取缔它,搁在身后的办公桌上。人们第二天会看见银灰地毯上可疑的紫红痕迹。他发出“嗯?嗯?”的轻柔诱导声,征得我的同意。一切都结束在清洁工走进来之前。我穿着及脚面的长裙,裙裾拂下来,又完好如初。他在我身后取下衣帽钩上的大衣和围巾,我突然决定不与他同路。
这之后的同路会一塌糊涂。我急匆匆走过处处有烟头灼眼的走廊地毯,走过所有空的教室,千姿百态的空桌椅在白色日光灯中发出回声,他喊着我的名字追来。要我戴上他的手套和围脖。
电梯里走出推车的清洁工。车轮子轰轰地辗过地毯,小伙子哼着永远的墨西哥小夜曲,向舒茨教授和我问晚安。
我和他都忘了捺键钮,电梯一直下行,到地下室去了。这个一百多年历史的学校有个一百多年前的地下室,很少有人知道它。门打开得特别慢,这样“刷”一下。我们都不说话了: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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