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总以为她作出的所有决定都是对的,实际上,她不过是运气好罢了。五十多年来,我眼见她愚蠢的想法结果怎么变成她的好运。就像昨天吃中饭那样,她对我说,"雯妮,再来点鸡块。"我告诉她,我不想吃葬礼上剩下来的东西——已足足有五天了。于是我们就去幸运超级市场,看看有没有新鲜货可买回来晚上吃。
海伦从廉价货箱中挑了一条扁平的鱼,她管它叫胖胖鱼,只要一元六角九分一磅。
我说,"你不要贪图便宜,瞧瞧鱼眼睛,都翻白了,这条鱼已经搁了三天了。"
可海伦盯着鱼眼睛看了一会,说她看不出什么毛病。于是我捡起这条鱼,感到它的身体软绵绵地在我的手指缝里滑动,一条已经死去好久的鱼。海伦却说这是一个标志——一条鲜嫩的活鱼!
于是我特地闻了一下。我告诉她,这条鱼的肉的甜味已经透出表皮,碰到空气变作酸臭味。她把鱼拿到鼻子边嗅嗅说,"这是新鲜的胖胖鱼的味道。"
她把这条搁了三天的鱼买了下来,用在昨天我在她家吃的晚餐上。她刚把鱼端上桌,她丈夫就翻开鱼头,用嘴吮吸它,连声说味道好。然后他们的儿子弗兰克把另外半边鱼头也吞下去了。海伦挑了靠近鱼尾巴的一小片肉,那是最瘦的部分,咂咂嘴唇说道,她蒸得恰到火候,不老不嫩。然后她瞧瞧我的碗,怎么没有鱼,只有白饭,就又举起筷子,这次在靠近肚皮的地方夹了最肥的一块,放在我的饭上。
"雯妮,不要客气嘛。"她责备我说。于是我不得不出于客气而吃她的鱼。
我告诉你,这条鱼简直使我发疯,它又甜,又软,只要一元六角九分钱一磅。我开头还以为海伦会回到幸运超市去换条鱼回来,可我转念一想,海伦没这么精明。当时我就想起了一些事,即使海伦不那么精明,即使她生来不那么穷,即使她从来不漂亮,她的运气还是满盘子都是,甚至从这条搁了三天的鱼嘴里漏出来了。
我跟她不一样。我生来运气好,但是年复一年,我的运气——就像我的漂亮一样,跑光了,然后又在我的脸上刻了许多皱纹,所以我忘不了。
我无法解释这一切,我生活中的变化是怎么发生的?如果我想讲讲发生的一切,我的故事不会像河流一样从头流到尾,所有事情都是互相关联的,就像湖泊对大海一样。如果我这辈子就是这样子,一件事接着另一件事,那么我就可以回过头去,我就可以汲取我生活中的教训:我承受的命运,我作出的选择,我犯下的错误,那样的话,我还有机会改变我的命运。
海伦老是跟我说,"你干吗老是想那些过去的事情?后悔没用,你不能改变过去。"她不记得了,出于许多原因,她和我已经有好多次改变了过去。她经常为了我而改变过去,可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干了些什么。
这就像海伦买的胖胖鱼,此刻它正游进我的记忆里。因为好多年前,我为我丈夫,为吉米路易买过一条特别的鱼。啊,我是多么爱他!我看到的这条鱼,早晨刚刚从海里打来,所以它还是怒气冲冲的,在大铁盆里游。它身上橘红色的鳞片闪闪发光,当它在小小的水盆里摇头甩尾来回兜圈子的时候,它身上的鳞片变成了白金色。我对卖鱼的说,不要用报纸包这条活鱼,要用于净的白纸。当我把鱼放到车上准备带回家的时候,我真是感到非常骄傲,我感到它在活蹦乱跳,我想象这条鱼在吉米口中的味道,我丈夫会知道这是一条特别的鱼,一条幸运的鱼,我有好消息要告诉他。
我跟你说,这鱼从来没有停止过反抗,我剖它以前,它的鳃还一鼓一鼓的,从嘴巴里吹出一个又一个泡泡,让我明白这就是它的毒药。甚至在我取出它的肠子以后,它还从盆子里跳了出来,掉在地板上,满地打滚,直到我用钅郎头把它砸死。在我把它煮熟后,它还找到反抗我的办法。吉米刚吃了一口,就被一根鱼刺卡住了喉咙,那根刺就在他的喉咙生了根,所以他每咽一口,就觉得这鱼在里面咬他一口,整整折腾了一个晚上。
后来,到了医院,医生动手术把这根鱼刺取出来。尽管吉米不能说话,但我从他忧心忡忡的脸上看出来,他正在考虑拔鱼刺的手术费、床位费、麻药费。这时我才想起了我的好消息,也就是我为什么要买这么一条昂贵的鱼的原因,我找到了一份工作,为杭奥面包店做面条,我额外挣的钱足够付一年医疗费。当我告诉他这些的时候,吉米紧紧闭上了眼睛,眼泪流出来了,他的嘴唇翕动着,受伤的喉咙说不出话。可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他是想喊出来:"我们真幸运,我们真幸运!"
所以我的幸运和海伦不一样,跟别人也不一样,人们总爱吹嘘他们的坏运如何变成好运。不,我会告诉你,别人的运气怎么样,我的运气怎么样。拿我以前在上海认识的一位姑娘来说,她和我进了同一所教会学校,她像我一样,家里很有钱,也差不多像我一样漂亮。我嫁给我的第一个丈夫的时候,她和一个很有钱的银行家的少爷订了婚。但是过了一个夏天,她脸上长了很多退不去的雀斑,于是婚事也就告吹了。我很为这位姑娘感到可惜,因为她在两方面都丢了自己的脸。
好多年后,我又碰见了她,当时我和吉米已经搬到弗利斯诺。她嫁了一个美籍华人,那男人是开小杂货店的,卖苏打汽水、炸薯条和香烟什么的,价格都卖得很高,我是在现金柜台上碰到她的,我当时买了一杯冰淇淋。她嚷道,"姐姐,姐姐,还认识我吗?"可她没给我优惠。我付了钱后,她告诉我,她的丈夫如何如何老实,待她怎么怎么好,她说这些的时候,故意把她手腕上的好多玉镯往上推,让它们落下来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像奏乐一样。她笑得那么开心,连她脸上的斑点都好像是她有意刻上去的幸福的酒窝。
但过了一会,她收起了笑容,悄悄跟我说,"还记得上海那个银行家的儿子吗?"然后她以一种确实很难过,但又一点不痛苦的口气告诉我,——本来他能过上好日子的——共产党进城的时候,这个家庭的银行全被没收了。然后,他们的儿子,就是那个拒绝娶她的小子,从他们曾经拥有的黄浦江边的一幢楼顶上跳下来,而他后来娶的那位漂亮的太太,由于害怕而不敢去认领他的尸体。"幸亏没嫁给他。"我的这位朋友说。
我从来没有这么幸运过。我拒绝嫁给一个好人,一个姓林的男人,做我的第一任丈夫。我错嫁给一个姓文的男人。他们两个都出生在我六岁时住过的同一个岛上。这是一个落后的农村,四周都被海水、河水围着的小地方,所以新的观念很难进入这个地方。
我应该嫁的那个男人家里并不很有钱,但是受过教育,样子也很好。我十六虚岁那年,回绝了他的家里提出相亲的要求。那是因为我听了老阿婶的话,她在这家人家请客的宴席上,当着新阿婶和阿叔、我的堂姐妹们,还有前来做客的朋友们的面,宣布:
"这家人家,林家,"她说着,哼了哼鼻子,"哼!想通过蔽丽的婚事爬到我们家里来。"听这话的时候,我瞧见了那个小伙子,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小伙子,看上去像个大大的丑八怪,晚上爬到我的脚边来。然后,老阿婶转过头来,问我,"薇丽啊,你想和这家人家成亲吗?"
她说这话的口气就像在问"你想跳河吗?"这是她的口头禅,每当她和她丈夫吵架的时候,她就威胁道,"我情愿我这双脚跳进这条河!"她嚷道,"我情愿亲手吊死自己!"然后她转向阿叔,她的嗓音听起来更加令人毛骨悚然,"你要我怎么死法?你说吧,你决定吧!"
倒是我阿叔后来真的用自己的双脚和双手结果了自己的性命。当共产党在1949年开进的时候,他吓得不敢出逃,也不敢留下来。他昏头昏脑地用自己的双脚走到岛北边的一个港口,他在那儿坐下来考虑自己该怎么办。有两个渔民后来说,当一辆满载小螃蟹的卡车开上通向港口的黑色道路时,他们看见我阿叔跑到卡车跟前,举起双手挥舞着大叫大喊:回去,回去。
真怪,那两个渔民说,好像他神通广大能呼风唤雨似的,好像他真的能叫那辆车子在碾上他以前停下来似的。他被碾死后,老阿婶相信我们家院子里那棵枯死的树就是她的男人,他还是懒得动,不愿帮她从一个又一个坏处境中解脱出来。
这就是我曾经有过的家庭,他们给了我什么忠告呢?要不是我母亲那么早就去世,我才不会听老阿婶的话呢。兴许我当时就嫁给姓林的了,兴许我在婚后已经学会爱他了,兴许我们会在生活中遇到常人一样遇到的困难,但不会是那种使我自己恨自己,使我把自己的心当成敌人的那种困难。
二十年后,我第一次碰到了这个姓林的男人。当时我已经在美国住了五年,我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人,已经和吉米路易结了婚,改名为雯妮路易,珍珠已经四岁多,塞缪尔也快三岁了。尽管我们很穷,但我相信我活得很充实,就像一位信教的太太有一次跟我说的,"对你来说,粗茶淡饭足矣。"
我相信确实如此。我还想要什么呢?吉米是弗利斯诺教堂的牧师,教会每周给他五十美元,还给我们一间小屋子住。所以我相信我应该别无所求了。我相信这一点,直到有一天这个姓林的男人出现在同一所教堂里,救了我的命。
当然,中国姓林的人多得很,光我们教堂就有好些姓林的,所以一开头我根本没想到,他就是我曾经拒绝嫁的那个小伙子。他刚搬进这个地区,人们就纷纷传言:"他是个大夫,原来住在图拉尔,家里有个好大的游泳池。他娶了一个退休将军的女儿,她会说一口漂亮的中国话,带北京口音,就像一位京剧演员。"
那天正好是星期天,他带着他的太太前来参观我们的教堂,我们全站在上午火热的阳光下,大家都怀着好奇心,想看看这个医生和他的出身名门的太太。我和吉米站在最下面的一级台阶上,欢迎大家。我丈夫用英语致辞,这是我们教堂里杂七杂八的中国方言中的普通话。"很高兴见到你们。欢迎再次光临。"他一遍又一遍说着同样的话,这些话我练了一个晚上,但还是说不来,所以我只得点点头,微笑着,装出害羞的样子,每个星期天都是如此。只不过,这个星期天来得特别热,可我又不敢脱掉毛衣,因为我里面衣服的右肩上给蟑螂咬了一个洞。
我朝医生和他的太太点点头。在他们踏上台阶后,我看到教堂里另外的人都走到这个姓林的人身边,作自我介绍:"格兰代斯洪"、"马维斯周"、"乔治鲍"、"穆雷杨"、"爱伦温"——所有的人都只说他们的名字,我想,是出于害羞吧,在这么一个大医生面前连多说两个字都不敢。
我正在想这些琐事的时候,其实不能说想,只是让话语自己从脑袋里流进流出,因为我当时昏昏欲睡,我感到口干舌燥,脸也又热又痒。我挠挠脸,正好给他看到了,他也挠挠他的脖子,点点头,然后笑着对我说,"叮人"就是痒的意思。
他一说出这个字,我就觉得好像在梦中一样。多怪呀,我想,他居然也知道我小时候待过的那个岛上的土话。于是我就想起了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的情景。
我六岁那年,父亲把我送到那个小岛上,我在那儿过了第一个夏天。一天到晚,有种看不见的小虫子来咬我的嫩皮肉,我马上就给咬得苦不堪言:挠呀,挠呀,一刻也不能停,两只手飞快地在腿上上下移动,我当着大家的面喊道"yangsele",这是普通话的说法,意思是"痒死了!"
周围的人全都哄堂大笑起来。老阿婶拍拍我的手,叫我快别说了,"你怎么能说这话!"第二天,一个堂哥告诉我,这儿的人说起痒的时候就说"叮人",与"痒死了"的意思完全两样。我不知道到底有什么两样,直到十年后,在我嫁错了人的那天晚上,我听见我男人的堂兄弟们一个个在交头接耳地说:"痒死了!她想男人想得痒死了。她下面等不及男人来叮了。"
那天在弗利斯诺的教堂中,当我听到"叮人"这个字的时候,我想起了,我小时候曾经是多么幼稚。然后我从回忆中返回,感到我的脸在发烧,由于愤怒,由于羞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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