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塞座落在平原上唯一一处高地上,指挥官和隶属皇帝陛下直接控制的精锐部队正驻扎在这里,而要塞旁搭建的数个营盘则是各个贵族军的营地,它们的作用是拱卫要塞,而一旦营地受袭,居高临下的要塞驻军也很容易形成包夹之势。
而拜索因王国只是远远的扎起简易工事,松松散散的布下数十个小营地。双方营地相并差足有十公里远,在平原上,稍有调动都不可能瞒过对方的斥候。
兰德斯只是个家族骑士,对于整个战役,他并没有发言的权力。而兰德斯也知道自己并不擅长军事,他只是跟在维加里身后,默默的学习着。
“兰德斯,小家伙,你怎么想?”
正发着呆,突然听见维加里问自己,兰德斯微微怔了一怔,半晌才答道:“您说什么?”
“我是问,你打算进哪一部份?”
“侦察兵。”兰德斯不假思索的答道。
“哦和我年轻的时候一样啊”维加里笑了笑道“看你的武器, 我还以为你会选择成为冲锋队长呢”
兰德斯摊摊手,侦察虽然难且危险,但更适合兰德斯,急智,不为人知的造魔能力,让兰德斯更倾向于成为夜色中的噩梦,而不是战场上的割草机。
“也好要我给你挑几个队员吗?”
“不必,给我准备一只信鸽就好。”兰德斯答道“我习惯一个人。”
“一个人?”维加里看着兰德斯,半晌才道“若不是看你的武器,我简直要怀疑你是不是一个游荡者了好吧,一个人就一个人,不过,若是你不幸战死,我也不会为你掉一滴眼泪的。”
“嗯,打不过,逃。”兰德斯答道“既然是维加里老师这样的强者,也未必能在五十米外留住我。这是我仅有的一点可以自豪的优点了。”
“好吧我等你的好消息。”
兰德斯点点头,他走下城墙,到军需官那里领取了一些必备的装备,又从维加里那里接过一小精致的鸽笼,將其拴在腰间,便溜出了要塞。
兰德斯没有骑马,他的马术不行,虽然能骑上,但也仅限于不掉下来而已,想在马上作战,他还远远未够班呢。
反正从小就练习各种跑步,兰德斯奔跑的速度和耐力却是不错,眨眼间,他便顺着军马踩出的临时道路,奔到了平原之上。
洛森平原虽然名为平原,但却不是像纸一样平的,其上密密麻麻的布满了坡度平缓的小丘陵,整个平原上灌木,长草都不少,其间夹着风沙,虽然贫脊却并不死寂。
兰德斯穿行在草丛中,时不时停下来放出目虫,拥有这三只小目虫和千里镜,兰德斯显然是个极为优秀的侦察者。一路上,兰德斯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事。
在平原上穿行了大半日,离拜索因王国的营地已是不远了。兰德斯停了下来,找了个十米来高的丘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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