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星期过去了,冉情住在雷森的别墅里,身上的伤口已经愈合,精神也好了很多。
很奇怪地,她丝毫不怀疑自己在他身边的安全性!这是很少见的!因为在乌托邦的每个角落、每条通道都有监视器,她十年来早就养成了时时警觉的习惯,无论对任何人、在任何公开的场合都很小心。
然而每次她站在楼上,看见他从楼下大厅走来的时候,心里竟然有一种放心的感觉。
冉情告诉自己要离开,就像十年前一样。这样不寻常的感觉最终会把她扯到地狱里去!十年前她的自制力不足,可是十年后的她必须要认清自己要走的方向!
所以在他和她用晚餐的时候,她小心地瞥了一眼他的脸色,觉得今天应该是时机。
清清嗓子,她说:“我决定离开了!”
他突然抬起头来,凌厉的眸子直逼她的,紧绷的表情似乎是在生气,可是又不知道怎么表达,只好闷在心里。
冉情脖子一缩,不习惯他的样子。
“你怕我?”雷森阴沉地问她。
“不是。”冉情用餐完毕,让仆人收拾完后,才说:“我已经痊愈了,在这里打搅很不方便,再说我也有事情要做,所以”
雷森看着她苍白的表情,直觉她的恐惧并不是因他而来,而是其他事情或人。所以他突然转移话题:“你这十年来都在哪里?”
冉情浑身一颤,必须努力让自己镇定才能不露出破绽。她对于十年中发生的任何事情都必须保密!不光是为了她的安全,也为了蓝静、舞飞,还有他。
“在其他州。”
“在哪个州?哪个城市?”他追问着。
“我在德州。”
“你在那里做什么?”
冉情猛地抬起头来,急急地说:“跟你没有关系!”
一阵沉默突地弥漫在两人之间。
“跟我没有关系?”雷森的眼神和语气充满了危险,捏着食具的手不知不觉地施加力量。
冉情不知道该怎么掩饰自己的慌乱。“你为什么一定要问?那些都是我的事情!我要走了!”她扔下餐巾,想站起来大步迈出他的领域。他给她带来的感觉太刻骨铭心了!
雷森突然开口:“你能去哪里?”
是啊!你能去哪里?她问自己。冉情听见这句话,一时间竟然只能呆呆地跌回椅子。
逃亡!继续不断地逃亡,永远被一个黑暗的影子追着!她无论怎么努力,永远摆脱不了噩梦!
眼前突然涌现出和朋友们分手的那天黄昏,三个人临走之前甚至连道别都没有。她那时心里就隐隐约约地想,或许说那句“再见”是没有用的,她们永远也不会再见。
她只能一个人孤伶伶地在世界上的各个角落待上一会儿,然后匆匆离开,永远也不能和人有过多的接触、牵扯,因为她也许第二天就死了!
她们三个人的命运就是这样了吗?
出了这栋房子,她就要继续不断地一个人走下去了
心口的那种孤独和酸涩化成一股强大的泪意,冲出她长时间建设起的堤防。
案母死去的时候,她伤心,泪没有流。
教授死去的时候,她伤心,泪没有流。
离开知己,知道从此要逃亡天涯的时候,她伤心、难过,泪依然没有流。
然而他只是一句质问,她就流泪了
雷森在她怔忡的时候走到她身边,看见她瞪着自己的手黯然流泪,心里不觉泛滥着心疼。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她停止流泪,又或者应该让她流泪,发泄出心中的痛?
懊恼自己的无措,他只好选择沉默,轻轻地把她揽进怀里,感觉到她的泪水濡湿了他的衣服,融化了他的心。
她轻轻地抱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身上。
只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竟让他的心涨得满满的
突然间,他心里那些烦躁的问题,有了答案!
他对她动心了!所以让她看到他软弱的一面,所以他干枯已久的泪水那么自然地在她面前流淌出来,所以在悲伤的时候本能地找到她倾诉。
或许,他是爱上她了?
所以心甘情愿、毫不掩饰地向她展现,连自己都陌生的一面
他没有给自己留任何败退的路啊!
“留下!不是为你自己是为我!”
他轻轻地捧起她泪涟涟的脸,唇温柔地贴上她的唇。他看见她惊讶地瞪大眼睛,看见她被泪水沾湿的睫毛眨了眨。
他的大手环绕过她的颈,让她瘫软在他怀里,感觉到她的身体轻微地抖动。泪水掺和着热情在两个人之间散开来
一大清早的阳光洒在房间里,只看着就能觉得那么温暖。在乌托邦的十年中,她看见的永远都是自然灯的光芒,总是冷冰冰的。
冉情打开窗帘,伸了一个懒腰。哎!她以前的工作那么忙碌,一天只能睡五个小时,其余的时间都在实验室里度过;现在突然闲下来,她竟然不知道怎样打发时间。
冉情知道雷森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七点钟吃早餐,七点半坐司机开的车去公司。这里的房子其实只是他的一栋别墅而已,可是他会在晚上七点半准时进家门,然后他在八点钟用晚餐、工作,十二点钟左右睡觉。
雷森偏爱黑色和酒红色,不喜欢任何香水的味道,所以家里从来没有空气清新剂的存在。管家总是用鲜花装饰角落,带来一番自然的清新。
他似乎比较喜欢提琴曲,因为在她经过他房间的时候,有时有小提琴的声音传出来。因为墙壁隔音良好,冉情不知道他在拉琴或者在听音乐。
随着她在雷森别墅的时间越长,她渐渐地了解他的生活习惯。
然而她却很少见到他。他的生活太规律,工作繁忙加上枯燥的生活节奏,让她的存在显得微不足道。他总是什么也不说、也不看着她,即使她就在他眼前,他也好像没有感觉到一样地按部就班。
冉情觉得自己不重要得可怜,她非常不喜欢他把她当作米虫招待的方式。
避家劳伦斯把准备好的饭菜送到冉情房间里的时候,冉情正在做早晨锻炼。
劳伦斯一一把精美的银色盘子陈列出来,恭敬地对她说:“冉小姐,可以用餐了。”
避家劳伦斯大约是六十岁,可是身体相当硬朗。从他的工作和口气就可以知道,他是受过非常严格训练的管家。
可是即使他是管家,冉情对于他每天给她送早餐的事情仍然很不舒服。她年轻力壮的,怎么好意思让一个老人家伺候?
她无奈地看着他,再次对他说:“劳伦斯,我可以自己来的。”
“小姐,先生要我好好照顾你。他说你受伤,所以不便移动。”
“雷森太夸张了,我只是小伤而已,下次我可以自己”
“冉小姐,这是先生吩咐的。”劳伦斯坚持道。
“还有,叫我冉情就可以。”她温和地笑笑“我并不是雷森的客人,我只是暂时待在这里而已。”
劳伦斯皱眉头,不明白冉情的话。从先生把她带回来的那一刻,他对她的紧张、关心和重视就那么明显了,他敢肯定她在先生心目中的地位,远远超过客人。也许先生平日里冷漠了一些,可是那只是他的天性使然,在他的母亲死后,他就是这样的了。
突然,冉情问劳伦斯:“雷森平常都喜欢吃什么?”
“冉小姐?”劳伦斯没反应过来,一时间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冉情突然想到什么似的,丧气地点点头“对噢!这里有大厨师,我做的饭哪有他们做的好吃。”
难不成她是想给先生做饭吗?劳伦斯暗忖。
“冉小姐,先生不会喜欢你做下人的事情的。”
“可是我整天这样什么也不做的,我觉得很不舒服耶。我既然住在这里,那就该做些什么吧?”
劳伦斯又说不出话来了。先生从来不带客人回家,布莱克家的人也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如果小姐”
“冉情!”冉情没好气地翻翻白眼。
劳伦斯一窘“冉情小姐如果觉得无聊的话,可以到先生的书房看看,或者也可以吩咐我为你买些消遣的东西。”
“可以吗?去他的书房?”冉情有些惊喜地问,她在乌托邦几乎没有读过真正的书籍,所有研究资料都是以电子工具传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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