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上的那头猪肩膀处赫然一片鲜血,渲染在白黄色的唐装上面,十分的刺目,再看向那咬牙切齿的狰狞面目,我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给我好好教训教训她!给我往死里整!”
“不要!不要!求你了,不要这样。不要!求你了……”
“丫头!丫头?丫头……”朦胧间听到有人在我耳边焦急的喊着,好熟悉的声音,我睁不开眼睛,整个身子好像在往下沉,宛如掉下一个万丈深渊,脑海里闪电般的蹦出一些零散画面。
莎莎叶子的哀求,五六个男人的撕扯。
门被人撞开,一个身影急速的冲进,刀光剑影,我被人拥进怀里。
血,鲜血飞溅,一张濡湿通红的肥脸瞪大着眼睛,痛苦而狰狞。
尖叫声,求饶声,闷棍声,抽气声,一片嘈杂。
让我熟悉又陌生的谈晖,松开了我,站在沙发面前,捏着仅剩一截瓶口的啤酒瓶,喘着粗气,浑身散发着噬人的气息,像一头要爆发的狮子,一言不发的盯着某个点,对周围的一切视若无睹,手背上的青筋爆起,嘈杂的空间里我居然听到了关节喀喀作响的声音,然后是他沉重的脚步声。
啤酒瓶挥下的那一刻,我昏了过去,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做了一个梦,很恐怖的梦,仿佛就是昏迷前所见的续集。
那个酒瓶还是扎下了,扎在那个人的胸口,挥舞的手臂不停的上下舞动着,一下,两下,三下。流出的液体宛如一片盛开的梅花,究竟有多少下,我忘了数,闭了眼睛,充斥在鼻间的全是腥味,腥得我想要吐。“杀人啦,杀人啦。”
一声声尖叫,带着惶恐,夹杂着兴奋,所有人都静止了,怔怔的看着那朵越开越艳的梅花。直到警车呜呜的鸣叫声示威似的传来,警察端着枪成排的站在门口叫着不许动,谈晖捏着那截滴血的啤酒瓶,一脸木然,手铐戴上了他的手腕,他被一个凶神恶煞的警官推搡着,一帮原本嚣张能耐至极的兄弟全然没了声息,一个个像条丧家狗样的不吭一声,原来黑社会只能在同行间横行猖獗,却敌不过警方。
“走!叫你走!聋了?”一声喝叱,谈晖的小腿被人狠狠的踹了一脚,手腕处手铐被勒得陷进了皮肉,我清楚的看到他的眉头皱了一下,可是他的脚还是没动,直直的看着我,我的眼泪一下就出来了,想要扑过去跟警察说他是为了救人,是一时失手,不是故意的。
可是脚死活就是挪不动,只能泪眼婆娑的看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喉咙被刀割着般的难受。
“信不信我一枪毙了你!总归是死刑逃不过,走不走?走不走?”一把枪顶在了他头上,就在太阳穴的地方。
“哭什么,以后好好过日子,床头柜里有几张卡,密码是我俩的生日后三位数,回家做点小生意,不要跟着我们这样的人混了,没好结果……”他面无表情的说着,好像是临终赠言一样。我哇的大哭出来,“不要!我不要!我怎么……?”怎么可以好好的!没了你,我要怎么好好的?你告诉我,告诉我啊!匐匍在莎莎的身上,我泪流满面,原来失去一个人是这么的容易,原来要明白自己的心是要在这种关键时候。早知如此我被人糟蹋了又怎样,我就不该让莎莎求救!可是为什么会是他?莎莎怎么会叫了他?
“说完了没有?完了就走!”又推了他一把,他险些摔倒,却仍是抬着头固执的盯着我。
“你他妈走不走!想死是不是!啊?好,我……”
“不!”抱着头我放声尖叫,不敢抬头去看刚刚还活生生在我面前的人,他是否还健在?是否……我的眼泪流得肆无忌惮,撕心裂肺的抱头痛呓,“不要!不要……谈晖。你叫我怎样才好。”
“丫头,我在,丫头?”被搂进一个温暖的怀抱,我惊魂未定的睁开眼,模糊的看着熟悉的面孔,眼睛都不愿意眨一下,还好,除了一抹憔悴与忧心,他安然无恙。一段时间以来的平淡相处,我已经很少再有这么激烈的反应了,原以为存够了钱,我便能依言洒脱的离开他,可如今,到他生命貌似遭受威胁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的心是这般的痛,我那貌似很平静的感情还可以这么跌宕起伏。
“丫头,醒了?怎么又哭了?嗯?”
双手紧紧的圈住他的脖子,吮吸着他独有的气息,失而复得的喜悦跟劫后余生的后怕交合着,我泪流不止,什么都不知道说。这样就好,这样就好!
“好了,没事了,我们都没事了。”他哄孩子一样的哄着我,轻轻地吻去我的泪。
两个人就这么紧紧的相拥着,什么言语都不用了,我只想安宁的享受着这份差点流失的幸福,那个可怕的梦魇,让我真实的了解自己的心,眼前这个我们彼此抱着一场交易的男人,不论我告诫过自己多少遍,不要认真!不要陷进去!不可能会有结果!但情愫这东西终究是难以控制的,不知不觉中我就已沦陷,表面上可以伪装不在乎,可是心里,在平静的生活中我可以自觉的忽视,却经不得一丝波澜的考验,关键时刻我不得不承认,我爱他,爱上了他!
可尽管已经得出这个结论,却并不能促使我做些什么,因为一切又归于了平静,他安然无恙。我的矜持与自尊在短暂的撇开后又迅速坚固起来,失而复得,我仍然没有办法向他表达任何的感情,因为害怕受伤。
一场交易,这四个字深深的印在我的心里,无形之中让我爱得自卑。
谈晖走后叶子面带惶恐的说,她打从娘胎出来头回见识到一个男人发飙可以发得那么吓人,一个人撂倒了六个腰圆膀粗的男人,拿着那截啤酒瓶仿佛什么后果都可以不顾。如果我再晚一点点,哪怕是一分钟,那截啤酒瓶就会毫不留情的****那头猪的身体里,非死即重伤。她说真是个可怕的男人,像豹子一样的危险。
我摇头失笑,何止只有豹子一样的危险,他还有豹子一样的魅力呢,威严中不乏灵动,霸气中又带点调皮,真是让人爱恨交织。
住了三天的院后一身的青紫终于淡了一点点,脸上的红肿消退了,手脚上的伤痕也慢慢的结痂,这全是归功于昂贵的药物之功效,我终于从恼人的医院里挣脱出来了,消毒水的味道真是难闻到了极点!
期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插曲,让我有些哭笑不得。文华见着我受伤的手脚,职业病大发,在安顿好莎莎后,到了我的病房。而那时正是我恍悟对谈晖的安然无恙过于激动而难为情,强烈的以休息为由假寐,谈晖懊恼的守在病床之时。文华蟋蟋唆唆地上药,脚底板是个超级敏感的地方,我强忍着趁着谈晖出去接电话,忍不住笑了出声,摸我脚底板比挠我胳肢窝还痒,我边笑边发指文华是故意的,他挑眉贼笑不语,谈晖推门进来脸色黑得跟包公似的,一声不吭的蹙眉站着窗户边,把我吓得大气都不敢出。最后文华是被“丢”出病房的,因为他不知死活的俯在我耳边,听到他的那句话我脸一下就红了,半天没了反应,然后谈大爷再次发挥他的强悍像拎小鸡一样的把文华给扔了出去,黑着一张脸把我惊讶的表情按捺在被窝里。
文华说的那句是“他这是在吃飞醋。”
我瀑布汗,谈大爷压根不知道莎莎跟文华的奸情!
回来后我没有再问过他是怎么处理这事了,潜意识里我不愿去想他凶狠的那一幕,我害怕明白那是他对我的在乎,进而让自己产生某种希冀,人一旦对某件事抱了期望,那么就难免会存在失望,我不愿去承受失望的难受。他也没有提,全心的照顾了我几天后,又开始为他的生意而忙碌,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只是我单独出去或是与叶子她们出去的机会少了很多,就算出去了他也是隔个半个小时就查岗般的来电。
让我弄不明白的是,莎莎说她那求救电话不是打给谈晖的,她压根没跟他联系过,文华才是她险中求救的人。
闲暇时想想这惊魂的意外,我得出个结论,如果当时允许我求救的话,极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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