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战斗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女真人纵横驰骋的身影,到处都是宋军的尸体,天也开始朦朦亮了起来。他已经认出那河滩上那支骑兵的首领,就在半里远处,一个身穿黄金索子甲的将领挥舞着长刀,不停地将宋军往河里赶。
金兀术,果然是你。能够以五百骑兵追歼两万宋军,真名将也!
杨华不禁有些羡慕这个金国的四皇子。在穿越到北宋之后,自己也曾经历过几场大战,身体之中也有着一颗百战老兵跳动的心脏。他突然发觉,自己根本就是为这场战斗而生的。对于战场他有着异乎寻常敏锐的嗅觉。
如果给我一支五百人的骑兵,我也能纵横天下。
可是,我仅仅是一个小小的步兵都头。
我什么也不能做,只能号叫着,身陷混乱的战场,杀人或者被人所杀。、
这就是命。
不甘心啊,为什么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都头,为什么我不是一员指挥万人的大将?
天快亮了。
这一夜是如此的漫长。
“为古思里报仇!”迪古扑被杨华和雷彦兴这支刁钻的队伍弄得头疼无比,好几次他几乎都逮着这群人了,却又被乱军分开。无奈之下只得提起精神继续战斗。
等他将一群乱军赶鸭子一样哄开后,愕然发现前方已经布置出一个厚实的方阵。
“这么快!”迪古扑吓了一大跳。
但一看到敌人阵中那个旗手,迪古扑眼睛就红了“杀过去,杀光他们!”
“将军,四皇子有令,不要同敌人纠缠,不要停!”一个传令兵跑过来。
“给我一壶茶时间,我先杀光那群人。”迪古扑咬牙切齿。
他一扬手中的狼牙棒,大呼:“女真勇士们,随我冲锋!”
一百骑滚滚而去,若连天巨浪朝杨华等人冲来。
“大概是最后时刻了!”杨华苦笑,他大声道;“敌人第一波攻势来了,大家小心。我军三面环水,地形于我有利。诸君不要怕!我大宋必胜。”
“大宋必胜!”两百多人同时大吼。雷彦兴手提长枪“杨华,此战之后,若你我不死,过来做我副手。”
杨华森然道:“雷将军,杨华战死于此!”
“好,好汉子!”雷彦兴大吼一声走到阵前,铁枪前指“大宋的弟兄们,雷彦兴永远站在最前面。”
近了,近了,更近了。
一百骑兵。
“前排枪手下蹲!”
“中列弩手下蹲!”
“弓手!”杨华举起手猛地一斩“放!”
霹雳弦惊,长箭如雨。
射穿皮甲,射进血肉,射碎骨头,收割生命。
谤本没地方躲闪,也没人愿意躲闪。
这里是宋军唯一的抵抗。
看到漫天箭矢,远处的兀术暴跳如雷:“迪古扑,你这个蠢货!”敌人只有不到三百人,根本就不算什么。而女真骑兵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在宋军之中制造混乱,尾随追击。只要咬住他们就可以了。这河滩上可有一万多宋军,女真人只有五百。而现在迪古扑居然将一百骑兵用来同敌人死磕,真是蠢到家了。
在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地点同敌人消耗,这家伙是头猪。
最危险的是,女真人都是轻骑兵,一遇上宋的人强弓,根本就没防御能力。
“四皇子,要帮迪古扑将军一把吗?”一个卫兵问兀术。
“我是统帅,我的目标是一万宋军。”兀术冷笑,随手将一个宋人劈成两段。
“所有人听着,把敌人赶下河去!”
ps:关于精华的问题,因为烽的时候是直接问编辑大人要的作者号,起点没关联id,到要管理书评论的时候,这才发现没号。又不好意思去问。还请读者朋友谅解,等下周编辑上班了再去问,到时候补上。
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