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顿抬头看了看头上的城门,经过了千幸万苦终于来到了这座上帝之城-罗马。格林顿来自于法国香槟地区的一个小乡村,继承父业成了一名骑士,效忠于那里一个小城堡的领主。可是和别人不同格林顿有个致命伤,他的头比一般的人来的大,以至于有点不能带上一般的骑士头盔。不过,他天生聪明也是骑士团里少数识字的骑士,而且他足智多谋天生诙谐并且还爱搞些恶作剧。不过就是因为他的恶作剧才使他落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在几年前,有次他在醉酒后在几个损友的怂恿下,偷走了他领主的儿子的盔甲并且把它们藏了起来。以至于那位儿子错过了骑士选拔,而因为这个原因让那个领主的儿子对他一直怀恨在心。在老领主死后,当时杀死女巫和男巫的风行,就让这位新领主就循着这个借口把他赶出了自己的领地,而格林顿就成了流浪骑士。
格林顿在这几年也曾投靠过几位领主,但是似乎被赶走的外运气一直跟着他,还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大大的头颅,造成他在每个领主手下都呆不了几天就有被赶走了。在格林顿身无分文,穷困潦倒的情况下,他决定来这个城市碰碰运气。
但是在格林顿来到这个城市,他除了身上的衣服和身边的那匹老马之外已经身无长物了。那匹老马还是他在第一个领主手里得到的,它跟着自己已经十年了。在于马匹来说它的年纪也已经到了外公级了,格林顿很担心它随时会倒下。为了照顾它格林顿很少骑在它的背上,只不过是在它的背上驮一些必须品。可是现在它的背上也只是驮着他的盔甲和双手骑士剑。格林顿没有盾牌,他认为进攻是最好的防御所以他放弃了一般骑士一手盾牌一手剑的方式,他喜欢用两只手同时攻击而且也在他参加过的所有战斗效果明显。在老马背上的所有东西已经是格林顿的全部家当了。格林顿已经把手里全部能换钱的东西都给卖掉了,但是盔甲和骑士剑不仅是父亲留下来的遗物,还是一个骑士的象征。就算格林顿几次遇到很艰难的时候他也没有舍得把它们卖掉。可是现在,他可能必须不得不有所取舍了。因为不论他如何用力的摇动所有的口袋,摸遍身上所有可能漏下一个钱币的缝隙里也找不出一个铜子。而她到达这个城市前就有好几吨没有吃饭了。他可不想机会还没有找上自己,上帝就已经看上他了。
格林顿从下城的城门进入这座心里的梦想之城。可是这座城可没有给这个新来者带来任何奇迹,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哪怕一个铜子落在自己的头上,也没有任何美丽的仕女等在一边让自己出手。他还是腹中空空的走在下城肮脏破旧的街道上。
格林顿已经在心里考虑到底到底要卖掉哪些东西,他考虑到底要不要卖掉头盔,反正自己也带不上,就算自己饿了这么多天,自己的脑袋还是带不上这顶头盔,也许这个没用的东西还能从铁匠那里为自己换来几个可以填饱肚子的钱币。格林顿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走到了一家酒吧的门口。无论在什么城市,酒吧往往带来工作和机遇。格林顿想也不想就推开了红渔夫的门。
自从教廷宣布组成骑士队护送圣修女去往耶路撒冷之后,流浪骑士就成了紧俏产品。那些贵族在被迫交出钱币之后,教廷竟然还要求这些人派遣手下的骑士参加,那些贵族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纷纷的问候教廷各位的历代祖先。谁都知道参加这次护送行动一定是有去无回,而且那些骑士还被要求自带所有的装备。那些领主不仅要出人还要出装备,要知道好的装备有时候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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