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
你们如果想多了解我,请往下读。
我自小就读公立学校。我们上英文课时会分析句子并将之图解,一再地代换练习拼字和文法。结果证明这种严苛的过程对日后的生活很有帮助。结果证明他们在学校里教我的一切,包括难懂的数学用语,在日后的生活都很有用。可惜我忘得差不多了。
我在克拉克大学的生涯不算短。在以仅仅两倍于例常的时间取得学士学位后,我留在母校担任文书人员、行政人员并兼课。在那段期间,我也做其他真正的工作:珠宝店和时装店的店员,六个月看尽人间冷暖的路边停车抄表员。
但我人生的主要事业是写作。这就是我主修英文的原因,而不是日后有助于谋得具有实际薪资之工作的学科。主修英文的学生必须读一大堆书和写一大堆报告。如果主修英文有薪水可领,那我的人生就太完美了。
其间,不管有没有人要求,我都照样写我的剧本、诗、信和伟大的美国小说。幸运地,小说的写作一直延续至今都不曾间断。
但我的写作一直没有报酬,直到大学毕业开始从事录影带编剧的兼差。命中注定这份兼职使我结识一位录影带制作人,他引诱我创作小说,最后成为我的丈夫。
因这段姻缘而产生的著作令人意外地赢得许多奖项,包括全美罗曼史作家协会的rita奖。
这份工作几乎和主修英文一样令人愉快。
loretta
获作者同意,谨在此列入一则作者对“摄政期”(regency)的定义说明,希望有助于对本书的阅读与背景之了解:
针对“摄政期”的年代,一般有两派说法:
1。狭义的说法:一八一一年~一八二年。官方的/法律上的“摄政期”始于一八一一年英国国会通过的,任命国王乔治三世的长子、当时的威尔斯王子担任英国摄政王的法令。此项法令之建立,乃因为乔治三世身体及精神方面病情严重,无法执行其皇家的职责。摄政期在一八二年乔治三世去世,王子继任为乔治四世时结束。
2。广义的说法:一八年~一八三七年。威尔斯王子及其周遭的人对当时的社会和文化产生颇为特殊的影响,许多历史学家因此有较为广义的定义。始于十九世纪这个新世纪的开始,终于维多利亚女王一八三七年的即位,并将英国带入维多利亚时期。
3。我个人的摄政期定义则更广,使我得以充分运用一八二年代那些美好但疯狂的流行时装所带来的喜剧效果(请看恶棍侯爵)。女性的流行服饰到一八三年代简直彻底的邪恶,写一本以这年代为背景的书一定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