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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欢光临盛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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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好蓝、风好柔、人好困

    呵好慵懒的再次打了个呵欠,纤纤素手为时已晚的掩上已经大张完的樱桃小口,没关系,意思意思做个样子就好,表示她至少尽力了。

    “花主,要让人传午膳过来了吗?”一个相貌清秀的青衣男仆无声走过来,躬身低问着。

    被称做花主的女子,抬头看了下天色,看了好一会,实在是看不出所以然,于是问道:

    “已经中午了吗?”

    “是。差一刻即是正午了。”

    快中午了啊?都没有炎热的感觉呢,真好。花灵伸了伸懒腰,觉得自己快被“盛莲国”的好天气给宠坏了。她讨厌冬天是出了名的,而这里的冬天只有一个月,真是太好了。再者,虽然对夏天没有太大的意见,然而如果气温太高的话,她还是常常会直接中暑热晕过去以示对天气的抗议。而这里的夏天非常的舒服,平均温度不过二十五、六度左右,简直是人间天堂!

    以前在台湾,夏天一到,老天爷动不动就甩下个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像是好奇的想知道人体瀑布汗可以壮观到什么程度。简直是欺负人嘛,就算是想吃人肉bbq不必这样是吧?

    幸好,那种被烈日煎烤的日子对她来说已经像前辈子的记忆那么遥远了虽然,其实,以她目前的境况来说,已经算是上辈子了没错,唉。

    不过,还是要轻叹一下,活着真好。

    对于花灵老是不理会别人,动不动就去神游外太空的恶劣行为,随侍在一旁的男仆已经无奈的习惯了。谁教她是他的主子呢?更别说她是个女人了!盛莲国是个阶级制度执行得极之严苛彻底的国家,主子是天,仆人只是主子的私有财,就算被主人任意打骂,他也是只能认了的。更何况现下主子只是忘了他的存在,径自在发呆而已,自己只是辛苦的弯腰等吩咐,又算得了什么事呢?

    虽然说,他已经有点撑不住了,汗水开始大滴小滴的冒出来

    “这是在做什么?”冷冷淡淡的声音从园子的入口处传来。

    园子里正在一个发呆一个弯腰的两人同时回神,俱看向那个表情跟声音一样冷淡的男人。花灵捕捉到男子眼中闪过的一丝怒意,好奇的扬扬眉。怒意?从何而来?是谁惹他的?应该不是她吧?不过他直直看着她是什么意思?莫非她今天看起来特别的美丽可爱?

    “去倒茶过来。”男子大步走过来,经过青衣男仆时,丢下这一句,便把弯腰弯到坑谙掉的男仆给打发了。然后坐进花灵对面的椅子里。

    花灵的目光跟着青衣男仆的背影而去,看了好一会,才有丝疑惑的看回男子身上,道:

    “这儿就有茶了,干嘛驱策他去跑腿?”她到现在仍然不适应有随身佣仆侍候,常常忘了仆人的存在就随便神游太空去也,所以对别人摆老爷派头的颐指气使行为不免有点意见。

    可不是吗?茶几上不止摆了一大壶清凉解渴的冰莲茶,更有十来道以各式鲜花入味的甜点,份量多到可以吃到明天去了,何必叫人去奔走不是?说完,拿叉子抆了一块红莲晶冻吃进嘴里。嗯,不错吃。

    盛莲国是个繁花盛开的国度,而花的本身,更是这个国家重要的经济作物。盛莲国的人一日只吃早、晚两餐,且菜色永远跟花脱离不了关系。不过煮法就没有中国人那么多变化,总不脱水煮、清蒸两种,调味料也不过盐与糖两样,贫乏得紧。虽然说这样对养生而言还不错,难怪盛莲人人长命百岁不,不止百岁,他们的平均寿命有两百年,而如果能活到两百五十岁才叫长寿。哇!

    可是,人活那么久要干嘛?

    初来乍到时,无意中听闻这个令她惊讶的消息,总不免要怀疑一下这里真的是地球吗?或许她是到了外太空里的某个长得像地球的地方吧?中国人有一句老话是“人生七十古来稀”这句话放诸四海皆准。虽然步人二十一世纪之后,因为生物科技的昌盛,人类寿命确实有所延长,但若能活过一百岁,仍是一种奢侈。可是这里的人随随便便就可以活到两百岁,实在太不可思议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尤其是这里的人也是二十岁就算成年,但不同的是,他们的青年期有一百年左右。在二十岁到一百二十岁之间,他们健康的身体都可以孕育出强壮的子女,而且过了一百五十岁才开始显老呢,真幸福。不过说到子女嘛盛莲国的人口似乎并不太多,即使他们生育年龄拉得很长,却也不见子孙满堂的情况。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缘由?

    长寿是很好,可一旦真的长寿了,长长的两百年,要怎么挨啊?花灵无聊时常常会想起这个问题虽然这似乎与她无关。

    她又不由自主的陷入发呆神游的状态,但眼前的男子可不会因为她的闪神而消失或坐视她的目中无人。就见他说道:

    “怎么,你的人我驱策不得?”冷淡的声音中加入了嘲讽。

    对喔,这个人还在,刚才是在谈什么呢?啊,对了,是在谈派遣小俊去跑腿的事。

    “怎么会是我的人?是你的人才对吧?”不知道这家伙在阴阳怪气些什么,虽然不太想理他,但这会儿终于不情愿的想起他可是她的金主,不理他的话,太损职业道德,这样是不行的。所以她换了个话题问他道:“我正要吃午餐呢,你既然来了,要不要一同吃?”

    “午餐?”疑惑的扬起那双过于浓密的剑眉。

    “嗯。午餐。”点头。其实不是很期望有他这个饭友,不过既然人家都来了,而来到时正巧她要吃饭,要是没有客气的招呼他一下,不就显得她这个屋主太小气了吗?何况他是金主,他是她的金主,他是她唯一的金主!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这一点。所以她决定对他谄媚一点:“是这样的,我认为人一天应该吃三餐,才能维持所需要的体力。”

    “维持所需要的体力?”他缓缓问道。

    这人是鹦鹉吗?干嘛只会重复她的话?不愧是一天只吃两餐的人,脑细胞迟钝到有剩。

    当花灵正在偷偷腹诽金主时,她伟大的金主终于决定不再当一只鹦鹉。开口道:“即使有的人一天需要多吃一食才能维持体力,我并不认为那人该是你。”

    “哦?”看了他一眼,表示愿闻其详,径自又叉了块甜莲糕吃。

    “你整天都呆坐在树下花前,也不见你做什么耗费体力的事,我看需要一日三食的人反倒是你的贴身侍仆青俊吧?”

    “所以小俊当然也是跟着我一日三食啊。”不理会这个阴阳怪气男人口气中的不善,花灵眼睛一亮望着青俊端茶往这边过来,他后头跟着两个侍仆,想是送午餐过来了。看到好吃的心情就很好,笑笑的扫了眼金主道:“今天我让人做了披萨,你也一同吃吧,就当是吃点心,就不会觉得中午吃饭是件怪事了。”

    “披萨?那是什么?”没听过。

    “我家乡的美食,来,吃吃看。”侍仆已摆好食物等她享用了。花灵深深吸了一口食物的香气噢!久违了的乳酪香、肉香、面皮香,经过火烤之后,融合成教人难以抗拒的绝妙美味!她快手快脚的拿水果刀将披萨切好、分盘,端了一盘放在金主面前,然后就专心祭起自己的五脏庙,啥也不管了。

    花灵的金主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讥讽她一下,可是见她完全没空理会自己,又吃得那样专注,仿佛在吃什么绝顶美味似的,看起来不就是一块奶酪制成的糕吗?还油得紧。一时不察,竟也学她用手将盘子里那切成一小片的披萨给放进嘴里了。

    这是什么味道?

    全然陌生的口感让金主的浓眉霎时微蹙了下。对习惯了清淡无油口味的盛莲人而言,这种过于香浓、油中带酥脆的食物,一时教他不适的想吐出来,但不知怎么却只能是想想而已,嘴巴自有其意识的嚼啊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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