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还未到深秋,但今年的第一场雪却来得极为突然。
白天还勉强可见些许日光,等到了晚上,气温骤降,普通人很快就感受到了一股寒意袭来。
一些本地人和路过的人在晚饭时间都喜欢到客栈酒馆之类的地方小聚小酌,推杯换盏,火辣的酒水顺着喉咙一直烧到胃里,能不能真的保暖不知道,但大多数在喝酒的人脸上都红了,大约是要熟了吧。
“小六爷来了,这边喝一杯?”
“小六爷几天没见,今儿怎么有心情出来了?”
“小六爷这是知道天冷了,没个媳妇暖被窝心里不痛快出来找酒喝?”
“小六爷今年可有十三了?找媳妇的事得抓紧,咱们‘不归’城里姑娘可不多,抢手得嘞,我家隔壁那丫头还没出生都被人提亲了,再不抓紧可就来不及咯。”
“小六爷,估摸着等你及冠那会儿已经在城里找不着没出阁的姑娘了,要不你去我六舅爷家提亲?回头等我六舅爷讨了媳妇,生女娃的时候给你留着?”
“都给你家小六爷我滚一边去,六爷今年十九了,媳妇?开玩笑,六爷我要是想找媳妇,嗷一嗓子,城里哪家姑娘不愿嫁我?一群趴耳朵怂货,要是个爷们的怎么不敢在家里喝?”
有一名布衣青年刚刚跨入客栈大堂里就被很多本地食客打趣调笑,青年也不生气,就站在客栈大门边上伸了个懒腰,目光在大堂中扫了一圈,而后拍了拍手,一路向着二楼走去。
沿途所过,青年不是顺一把这一桌的花生,就是顺一根那一桌的鸡腿,大家也都喝骂,但每一个骂得凶的人脸上挂着的都是笑容。
二楼,靠近楼梯不远的一处靠窗位置,一张八仙桌围坐着五个人。
其中一个老人,两名少女,一个少年和一个青年。
此刻青年手持酒杯给少年满上,少年满面愁容,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好看的姑娘饮了酒,红红的脸蛋像桃花。
但好看的少年饮了酒,脸蛋红红烫烫,人家说那是猴儿屁股能烙饼。
“考你们仨儿一个问题,可知道这城为何叫不归城?”青年头戴方巾,桌边放着羽扇,旁边的凳子上放着的包裹里都是书,一时兴起,有考教三个少年的意思。
云天锋拘谨摇头,这个慕容大哥的性格多变,一会儿神经兮兮,一会儿又像个读书人文绉绉的,让人捉摸不透,喜怒无常。
扎着双马尾的飞云武馆小师姐一拍桌子昂起头,踊跃发言:“慕容哥哥我知道,我知道。”
“哦?说说看。”
“我听师父说过,大约六十年前,这里就是飞云国边境,那一年隔壁王朝天干地旱,闹了灾荒,饿死的百姓不计其数,但飞云国却刚好是丰收年,于是一场奔着掠夺而来的战争就爆发了。”
“听说那会儿隔壁王朝远比现在大多了,人口基数还是飞云国的十倍以上,能征善战者不计其数,飞云国甚至险些遭遇灭国。”
“当时就是在这座边境城池爆发了一场史诗级的大战,这里就像是一个磨盘,两国无数士兵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都是大活人进来,骨灰盒子出去,城外方圆二三十里地都是没有墓碑的坟,密密麻麻。”
“于是从那会儿开始,这座原本临时建造用来防御的城池就多了个‘不归’的名字,就是说几乎所有来到这座城的人,都别想再活着归去。”
书生满意点头,给了江初瑶一个肯定的眼神,小姑娘顿时就像又多喝了两斤烧刀子似的,脸更红了。
“二三十里地啊,那得死了多少人!”云天锋目光远眺窗外,远处都是漆黑一片的深邃,只能瞧见在窗口抢滩登陆的片片雪花兵,有来无回。
书生自斟自饮道:“听闻当年飞云城第一江湖家族王家,先后六代人,一千三百四十六口人,在烽火连天的岁月里全都主动投身到这不归城中,即便是六七岁的娃娃也都提着烧火棍站在城楼上嗷嗷吼,到了如今,整个王家活着的就只剩下了一个小侯爷,也是整个飞云国唯一世袭罔替的侯爵。”
“原来还有这样的故事,可惜了不认识这位小王爷,要不然定要请他喝上一顿酒,再竖起大拇指,说几声佩服!”慕容雨打着酒嗝,竖起拇指。
“谁?是哪家姑娘要请六爷我喝酒?”
忽而,慕容雨话语声刚落下,楼梯口就钻出来一个脑袋。
那青年一看这边这一桌子人,一个单马尾,一个双马尾,都是个顶个的好看,我的个娘嘞,在这不归城竟然还能看到这般模样的姑娘,怕不是天上掉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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