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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斗酒当自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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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又雅致,您楼上请!”很好,不用我问,已经为我介绍了不错的位置,于是微微点点头,跟着一个小二儿上到了二楼。和很多大的酒家一样,这里的二楼不仅光线明亮,而且临窗设有桌子,方便客人一边小酌,一边看点街景。目光一扫,我已经为自己选好了一处临窗的座位,径直走了过去。

    “客官,您老是要喝酒吗?那可是来对了地方,别的不敢说,但说到酒,我们这里认第二,恐怕这姑苏城里,就没人敢认第一了,我们这上等的女儿红是最出名的,要不要来点尝尝?”

    说实话,我曾经是喜欢更烈的酒的,这是山中岁月养成的习惯,烈酒对我们来说,其实是有很多好处的,在没什么酒量的时候,烈酒很容易让人的神经麻醉,这样与野兽搏斗留下的伤痕就不那么疼痛钻心了。而习惯了烈酒的人,就不会轻易醉倒,当受到来自外界的对神经方面的干扰时,抵抗能力也就更强了。所以主人从来不限制我们喝酒,一个很容易醉的人是没有资格在明月山庄存活的,不敢说千杯不醉,因为这世上本来就没有这样的人,不过喝三五斤烈酒而不动声色,还是可以做到的。时间久了,也渐渐明白,酒量是喝出来的固然是一个道理,然而我们不会醉倒,最重要的是,我们无欲无情。

    对于一个无欲无情的人来说,这个世上的一切,在眼中看来,都没有特别的意义,不会为什么事情而心动,酒和水就变得没什么分别了,所以可以不醉。不过一个人一旦心中有了感情,周遭纠缠的一切也就变得千丝万屡,斩不断、理还乱,喝酒的时候,想得太多,醉的也就太快了。

    我这些年来,只醉过一次,为了一个人,不过这样也就足够了,原来酒是不能消愁的,当你的身体和神经都麻痹的时候,心却更加的痛了,和野兽造成的伤痕不同,那种痛楚,就像心房里,了一根细钢针一般,一阵阵,慢慢地撕磨着,让人很想大叫,又失去了开口的能力,这样的感觉,我不想再次尝试了。

    点了一壶上等女儿红,酒香而不烈,很适合此时品尝。女儿红最早是江南人家在女儿出生时埋在树下的酒,要等到女孩长大出嫁的时候才取出当作嫁妆,现在女儿红当然是在江南的任何酒家都能买到了,不过百姓人家这种在女孩出生时于树下埋酒的习惯依旧。忽然想到,从当年主人发现我的地方看,我说不定也生在江南,不知道父母是不是也为我埋下了一坛酒,只是恐怕,这一生,我是没有一坛上好女儿红当嫁妆的

    想得太远也太多了,如此下去,只怕这清淡的女儿红也足以让我醉倒了。

    自嘲的笑了笑,随手又给自己满上,想着就这么在这里消磨一个下午,应该也是不错的打算,反正原本也没什么特别的去处,加上天气虽然入秋,白天依旧炎热,一动不如一静。

    点好的小菜陆续上来了,看我没有多说话的意思,小二很识趣地远远走开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对着窗外的街道发呆,酒家所在的地方其实也是满热闹的地方,每走几步,就有不同的商贩,从水果蔬菜到胭脂钗环,该有的几乎都有,不过因为下午格外炎热的关系,来往的人并不是很多,商贩也懒得费力吆喝,整条街就显得格外的安静。一个人自酌自饮,没什么外来的干扰,看来这个下午还不错

    也不知过了多久,摇了摇手边的青瓷小壶,酒已所剩无几,上等的女儿红果然不同,浓香之余,酒劲却几乎没有,虽然也知道自己是那种不知何时就会陷入打杀之中的人,不过喝酒时意犹未尽总是让人心里不舒服。人在江湖本来身不由己就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了,如果连多喝两杯的愿望也不能被满足,那人生又有什么乐趣呢?想到这里,我转身冲小二儿招手,正想着让他再上一壶女儿红时,一阵女人的嘶喊和男子的叫骂声夹杂着冲入了耳中。窗外的街上不知怎的,就涌出了一群前后撕扯的人群,安静的窗外转眼就恢复成了闹市,看来一个斗酒自醉的下午,也不能清净的过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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