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倒没有”贝丽珍思索片刻,摇头:“可能是不敢吧。”
“不敢?”于辰愣了愣。他问这个问题,本就是灵机一动。
他想着,苏金洪不爱喝酒却又时常在家中喝醉这事儿有些蹊跷,这里头肯定有秘密,或许与他的死有关。
那么,若在老家没打过贝丽珍,来这儿却打了,如此变化,便意味着他来到新安后,肯定有什么特别的际遇,或者说碰到了什么特别的事儿,才导致他如此变化,那么想调查这秘密,也就该从他来新安之后查起。
要他在农村时也时有家暴,或者说也有这种反常的举动,那换个思路、换个方向调查就是了,反正也仅“随口一问”猜中最好,猜不中也没啥损失。
不想贝丽珍虽确实给出了“没有”这一回答,却也同时给出了“可能是不敢”这一解释,在有些失望,暗叹破案果然不能想当然之余,也大是好奇,忍不住问道:“为什么不敢?你娘家比较‘凶’还是?”
“也不是。”贝丽珍再次摇头,解释道:“我觉得吧,主要是十多二十年前那事儿。”
“当时吧,咱们县——哦,我娘家和老苏家近,邻乡,一个县的——县里新上任的县令啊呸呸呸,说错话了,该叫县长和书记!”
于辰眼角微微抽搐,这贝丽珍虽然嘴巴说话不好听,又是个话唠,但听谈吐也是个文化人,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绝对是故意的,在“讽刺”个别基层干部呢。
但这话题有点敏感,于辰和袁友冲虽大胆,也不敢非议(其实是我不敢细写),便打个哈哈,以马虎眼糊弄过去了。
见二人不接话,贝丽珍也没什么特别表示,只顺着话说下去:“这两位挺年轻的,有冲劲,学历又高,招了一批大学生村支书,与公安一块,在县里大行普法工作。”
“说真的,我挺佩服这批人,不管他们本来目的是什么,想怎样,至少干了事儿,而且干的挺好。他俩挺有手腕的,知道光普法,效果可能不太好,就用一些比较接地气的手法进行宣传,从根本改变咱们县里人的思维。”
“就拿家暴这事儿来说吧,他们不一开始就说家暴犯法,只说打女人的男人是孬种,没把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等乡亲们慢慢接受了一点儿,又说打女人犯法,要被罚,举报还有奖,虽然不多。”
“就这样,前有大道理,后有法,外加萝卜和大棒,这概念慢慢就深入人心了,要有打女人的,不但会被街坊邻里戳着脊梁骨骂,抬不起头来,还得被人举报挨罚。”
“乡下里嘛,瞒不住事儿,而且还越穿越离谱,村头二狗子多看了隔壁寡妇一眼,不出多大一会儿,村尾就能说他们已经啪上了”
说着,似乎是觉着这个例子有点荤,自己个女人和俩大男人说这个有点不妥,立马闭了嘴,摆摆手说:“就这个意思吧,要老苏这家伙敢碰我,村里人马上全都知道了,他不但要挨骂挨怼,可能还得被人扭送到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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