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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卧薪裳胆智士谋以换功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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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伯庭还没走床,有人已轻轻地端着洗脸水走了进来。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信为叶伯庭端洗脸水的人竟是一直左右他、支使他的麦遇春。

    所谓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这巨变又何用十年?而这种转变又是如何发生的呢?

    当然就是他那一块“周公贴”使麦遇春昏睡时,叶伯庭废了他的武功。当时他曾问麦老大,是愿意废了武功做他的奴隶,还是愿意做他送给凌鹤的一件厚礼,麦老大的答案是肯定的做他的奴隶。

    于是他改变了生活习惯,过去别人如何伺候他,他就模拟别人何候他的方式去伺候别人。

    过去他训斥过叶伯庭,可没骂过他,更未打过,现在叶伯庭可不管这一套,麦遇春端起痰筒正在拿去倒淖,床上的叶伯庭咳了一声,嗓中有痰,麦遇春急忙把痰简拿近。

    叶伯庭吐过之后,道:“早饭吃什么?”

    麦遇春道:“稀饭、五香花生米、八室酱菜,还有饽饽”

    “他娘的!老是这一套,真是jī巴打鼓一个点儿,你就不能换换花样?”

    “能,能!叶兄,你是吃豆浆、豆腐脑还是八宝粥?”

    “什么?叶兄?你他娘的和我称兄道弟?呸!有没有尿泡尿照照你这份德性?我看哪!

    你还是拔根鸟毛吊死算哩!”

    麦遏春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一直做大爷的人,一夜之间变成了孙子,而一直对他奴颜婢膝的人,突然对他大声咋唬起来,这如何适应?

    弄权一时,凄凉方古,麦遇春想过有几次想骂个痛快,然后一死,但是骂过之后,不会死得痛快。

    他以为叶伯庭以前在他面前装孙子,矮八辈,他现在也能,只要三寸气在,走着瞧,因为他一直还没弄清楚,他那个娘们去了何处?也许他猜想,这次倒媚是倒在那个娘们身上。

    “是,叶爷,以前叫惯了,一时不容易改过来。”

    “以前是以前,那叫做富汉身子穷汉命,要不是我够机警,早就被你宰了!”

    “叶爷,这档子事儿小的有所解释,我点你的穴道,只想了解你接近我是否包藏祸心,绝无杀你之意,有一字不实,我就是大闺女养的。”

    “你别往脸上贴金哩!你是大闺女养的?”叶伯庭在床上笑得直擂枕头,道:“你是烟台四道湾、天津富贵胡同的姨子养的。”

    麦遇春五脏翻腾,但是他要忍。蝇集人面,蚊嘬人肤,个知人为何物?由这几句话,他想到越王勾践,也只有想到这些,他才百勇气沽下去。***

    凌鹤勤练百里绛云所授的技击,百里绛云总是不离左右。由他的仪态、神情、动作,甚至烦闷时的那份冷漠,都能由眼前反映到数十年前。

    是一个酷热的六月,她那时大约是二十一岁,初出师门回家为父亲庆五十寿。行经巢湖之滨,被那清碧沁凉的湖水所吸引,就在人烟稀少之处脱衣下了水。

    所谓脱衣,自然并非全裸,而是脱了外衣,还有亵衣,哪知湖水往往是个陷饼,望之不过腰际那么深,一下去才知道,有一人多深。

    她是一点也不会泳术的人,立刻大叫救命,巧得很,附近正好有人经过,来了救命的人,此人三十来岁,满脸胡子,跳下水就抱住了她。

    抱是抱佐了、却只把她的嘴部露在水外,一个不善泳的人在这情况之下,抓住任何漂浮物就不会放手的人

    此人其所哉,毛手毛脚地却又不游上岸,百里绛云知道,这人的确能救她的人,但并不能救她的命,他不知道她的命和她的贞操是不可分开的人。

    百里绛云最初不便苛责,最后大骂,因为此人变本加厉,而这人越是被骂就越放肆,甚至想在水中把她身上仅有的亵衣撕裂除去。

    就在这时,又来了一人,站在岸上道:“候荣庆,快把人弄上岸来。”此人的头巾、衣衫以及快靴全是银灰色的。

    原来先来的人正是黑道“金翅蜂”侯荣庆,顾名思议,自然是个采花贼。侯荣庆见这位丰神俊逸,衣袂飘飘的侠士站在岸上不下水,以为必是一只旱鸭子,道:“有本事你下水把她弄上岸如何?”

    少年侠士道:“如果我下水,对你恐怕有所不利。”

    侯荣庆大声道:“别他妈的穷吹哩!有本事下水呀!你敢下水,侯爷要是不把你的肚子灌满,我就不姓侯”

    “嗤”地一声,少年侠士已入水不见,候荣庆的水住并非一流的,忽然尖叫一声,身子下沉、但百里绛云却被送到岸边。然后,这位侠士让侯荣庆喝了个够,腹大如鼓。

    百里绛云才知道救她的侠士叫凌翎,少女无不矜持,而矜持也就是自尊的外衣,但矜持过了火,往往就会使大好机会失之交臂。

    她内心喜欢,还被他抱了一会,但表面上却很冷淡,不久就分了手,凌翎怎知她的心意?不久和其妻结婚。百里绛云听到这消息而大忿,不久认识了白成家,那时他还未出家。

    白成家传她本门的高绝武功,但她实在并不喜欢他,因为她心目中只有一个人,那人却不属于她了,因而多少有点玩世不恭,自暴自弃,最后她嫁给了黑中白,才知他有前妻,她与白成家分手,白要负较大的责任。

    就因为她为人作小,所以她曾问过马芳芳,为人作小的看法,马芳芳的固答十分得体:

    前妻小妾无关宏旨,感情才最重要,所以,她没有对马芳芳下煞手,这也是百里松和司马能行多少不谅解她的原因。

    至于她成全凌鹤,而没有成全良己的晚辈,就更非司马能行和百里松所能了解的了。

    这时司马能行和百里松一起来到,他们发现凌鹤正在练本门的武功,而且穿了一身的银灰衣衫,连头巾及长靴都是银灰色的,他们内心真不是滋味。

    百里绛云把他们引到另一室内,道:“凌鹤虽非我的门下,却因他的处境堪怜而成全他,你们的心情我不难了解,有暇我也会传你们一些招式,但因资质不同,成就各异,不可抱怨”

    两人互视一眼;却不说话,百里绛云道:“我与不了和尚有一次生死决斗,却不亲自动手;凌鹤代我出字,马芳芳取代不了和尚,此战只准胜不准败,可知我内心的压力。”

    百里松道:“姑姑把全部武功传与司马兄,难道他就不如凌鹤?”

    百里绛云摇摇头,道:“不如,因为凌鹤是天生练武奇才,加之他全身一千多道创痕的实战经验,可以说无人能及。”

    司马能行道:“这么说师母的代战人是有胜无败,稳操胜券了。”

    百里绛云却又摇摇头,道:“不一定,因为不了和尚非同小可,因此”她忽然踱到窗前,良久才道:“此后我发生任何意外,都不可以责怪凌鹤。”

    百里松愕然道:“姑姑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必多问,我自愿成全凌鹤,因而发生了任何事都不可责怪他,谨记,谨记!甚至你仍应该和他保持友好”两人互视一跟,自然仍不知长辈的意思,却也不便再问。至于友好不友好,那是以后的事。***

    马芳芳越来越会打扮,走路的姿态越来越轻盈美妙,甚至就连说话的尾音部粘粘地,像稠稠的糖液,可以拉成细毛的丝。

    白成家像年轻了二三十岁,所以教得很起劲,根本不曾保留,就像昔年教百里绛云一样,若非她提早离开他,他也会倾囊相授。

    日子很快溜走,距代战人较量之期,也不过半月左右了。

    这天晚上不了和尚把一半的真气输给了她,道:“芳芳,我已把全部的都给了你,以你的造诣应能战胜百里绛云的代战人。”

    马芳芳信口应着:“我想会的,你是说你的全部,一招都没有留?”

    “绝对没有。”

    马芳芳道:“你对我这么好,我怎么报答你?”怎么报答?这答案她比谁都清楚,所以一双美眸中注入了易燃的东西,等着白成家回答。

    就像一道色香味俱全的名菜已端上桌面,而问他喜不喜欢吃,或者要不要吃一样。白成家实在不是个好色之徒,更非花和尚,实在是对百里绛云难以忘情。他以为他倾其所有都掏出来了,她问他“我怎么报答你”这答案不是比一加一等于二还容易吗?

    他的目光被她那火热的目光所吸住,他实在可以确定,他的猜题本领是一等的,她这话还能如何明白,她总不会是吃对门谢隔壁吧?因为现场上只有他们两个人。

    白成家忽然握住她的手,就连她的手,也和昔年的百里绛去一样;她似乎没有什么持殊的表示,或者是因为他此刻意乱情迷,并不能确切看清一切。”

    握手虽是他这些日来所响往,甚至认为不可企及的,但握了手之后,自然并不能以此为满足。当初在“和尚”之上加上“不了”二字,就等于为自己留了一扇方便之门。

    心地光明,暗室中有青天,念头暖味,白日下有厉鬼。白成家此刻就算要下地狱,也得先获得他等了数十年的尤物再谈其他。

    他的嗓中不知发出什么声音,他忽然紧紧地箍住了她,那身罗衣及那罗衣内无骨、腻滑而柔软的胴体,把他所有的都瓦解了。

    此刻他唯一的感受是,一切都是空的,只有色不是空的,如果另外还有感觉,那就是他已变成一个火球。

    他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摔出去的,反正是马芳芳把他推出去的,现在的马芳芳和他相差的只不过是火候而已。

    他的后腰撞在八仙桌角上,痛楚使他清醒了,他知道已到了万劫不复的边缘。马芳芳指着他的鼻尖,大声道:“你要干什么?白成家、你说,你是人还暴畜牲?”

    白成家感觉自己这团火球已在冰水中发出“嘶嘶”声,一切一切都从自我陶醉的幻象中回到现实中,本来嘛!他这种年纪,马芳芳的岁数,怎么会有可能?”

    李婉如站在门口,她怎会适时出现,在此刻脑中装满了浆糊的白成家来说,自然无法想通。

    “婉如,你说,我怎么做人?虽然还没有发生什么,可是人言可畏,万一有人乱嚼舌头,说是我是以什么换来的武功怎么办?”马芳芳奔向李婉如,抱住她悲呼着:“你说!我还能活吗?天哪,我不能活哩!”能不能活并不是嘴皮子上的事。

    李婉如自然是位“搭子”眼见马芳芳这两手,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感脚板发痒,她相信她永远也做不到这种炉火纯青的地步。

    她搂着马芳芳,拍着她的背部,道:“你不能活?为什么不能活?又不是你的错。老实说,要不是你冰清玉洁、心坚逾铁,那可真没有人敢打保票不会有什么破色戒的和尚和道士哩!”

    “呜呜呜我要去死放开我婉如你怎么这么爱管闲事?放开我呀!我要找个地方呜呜呜”

    白成家木立在原地,本来他相信,他的寿命还长得很,至少再活二十来年不成问题,但现在他知道,命儿八尺,难求一之,一切都早已注定。

    过去,任何人在他面前大叫“不了和尚”他都不会在意,因为的确他有余情未了,这个他一点也不忌讳,和尚之上加“不了”二字,比加个“花”字好多了。何况,和尚追求名利,经过多少年的东砍西杀,可以坐上龙椅受万人膜拜,他这“不了和尚”就比上述的两种清高得多。

    然而,如果马芳芳真的要寻死全节,李婉如就是证人,白成家就可能被称为淫僧,这是他万万不敢接受的,他对不起列祖列宗和历代师祖。

    “马芳芳,你不必哭了。这事的确是我的错,只不过,近来你爱打扮,着重衣饰,而且处处模仿百里绛云,这又是为了什么,算了,这一切都不必谈了。”他长叹一声,又道:

    “有所谓:淫奔之妇,矫而为尼;热中之人,激而入道,清净之门常为瑶邪之渊薮。”这话表面上是指尼、道,或指他自己,骨子里却在暗示马芳芳心怀叵测。

    马芳芳悲呼道:“怎么?我打扮修饰也错哩!世上的女人哪有不爱打扮的。婉如,你说我差点失身、还不能哭你说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放开我放开!”她撒泼吼叫。

    白成家忽然决定了一件事,道:“马芳芳,我教你武功,是我自愿,如今我一无所求,有一天我去了,你也不必说是我的门下,只求你为我做一件事。”

    马芳芳哭道:“你只要正正派派、规规矩矩,好歹你也成全过我,不要说为你做一件事,就是十件八件也是应该的。”

    “这些都不必说了!”白成家道:“有一天我走了,只求你给我做个不太大的坟墓,立个不大不小的石碑,上有‘已了和尚白成家之墓’字佯,也不必有立碑者的名字,你能为我做这件事吗?”

    马芳芳道:“小事一桩,我当然能。”

    白成家缓步进入自己房中,马、李二女许久未听到他的声音,本以为他在闭门思过,但又过了好一阵子,李婉如在门外撩帘一看,立刻惊叫起来。

    白成家自断舌根而亡,身边仍然留下一封遗书,内容非常简单,意思是他死而无憾,但从此以后,不要对任何人提及这一段授艺之事,因为他还有一位比师叔还厉害的师兄;名叫萧健,此人嫉恶如仇。

    马芳芳看了信哂然道:“笑话!这一段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我提它做什么?”

    李婉如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不了和尚变成“已了”和尚,仅一字之差,蕴含了多少辛酸?人已死了,居然没有博得她的一声叹息,李婉如忽然发现芳芳有点可怕了。

    “婉如,你看怎么办?”

    “芳芳,不管怎么样,他把所有的都传了你,此恩非同小可,既然池叮嘱以后不提此事,就照他的话去做,日前当务之急是立刻为他办理后事,”

    数日后,在镇外不远处山坡上,多了一座规模不大不小,石碑也不高不矮的墓碑,上有“已了和尚白成家之墓”字样。

    李婉如却发现了一个小秘密,白成家尸骨未寒,夜晚上了床,马芳芳竟把凌鹤那件内衣贴身穿在身上睡觉、

    李婉如当时愣了半天,她没有见过如此死心眼,对男女情感表现得如此激烈的女人,但有一点她不能否认,马芳芳不这样做,又怎会有今天?当今武林,又有几人是她的敌手?

    ***

    “前辈,可否准我回去一趟?”

    “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吗?”

    “前辈,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只不过晚辈的内人姜不幸得了失心疯,终日浑浑噩噩,实在放心不下。”

    “好吧!速去速回,估计和不了和尚的决战也不过半月左右了,你要加倍用功,为我争这口气。”

    “前辈,晚辈如果胜不了马芳芳、愿自作了断。”

    百里绛云静静地望着他、自他的银灰头巾及飘带上、银灰长衫、裤子,以及银灰快靴上掠过的目光,柔柔地,轻如羽毛,暖如夹纩。

    凌鹤近来每天都会看到这种目光,他当然无法理解这是一种什么目光。他回到“穿山甲”刘大谋府上,萧娟娟很兴奋,但她尽一切可能抑制内心的激动。

    姜不幸看了他一眼,那目光是茫然的,可是尽管他已不再得到她的关切,也没有过去那种清丽、美艳,但是,在凌鹤心目中,她还是那么可爱,还是那么动人。

    就算她篷首垢面,赤着一双泥脚,她还是那么使他牵肠挂肚。

    萧娟娟很识趣,让他抱抱小鹤、亲热一阵,然后远远抱走,让他们尽量热乎一阵子,其实自阿幸变得痴呆之后,他们只热乎了一次:其目的不过是希望在激情中唤起她的回忆,霍然而愈。

    既然那办法也不灵,在阿幸前事尽忘,浑浑噩噩之际来做那件事,他于心不忍。

    他抱着她、吻她,以面颊摩蹭着她的面孔,说不出的温馨,也有说不出的悲戚。严格他说,使她得病的是百里松和叶伯庭二人,但由于百里松蒙面是为了陆丹,而陆丹又是听命于麦老大,所以真正的仇人还是麦、叶二人。

    看在百里前辈面上,他已不再追究这件事对于百里松所应负的责任,也只有他和阿幸独处时,才觉得过去所吃的一切苦头都无所谓。就算她的秀发由于日久未洗有点汗酸味,他嗅起来也特别纯正,就像女人头上本就该是那种味道似的。

    阿幸在他怀中哼着儿歌,没有烦忧,也没能激情,好像阿鹤抱的不是她,吻的也不是她似的。

    此情此景,都在一双十分关切、好奇或杂有其他情绪的窥伺目光之下,此刻她的心情之复杂,除了此人之外,无人可以体会。

    这个素影一闪而没之后,不久又来了一个。她们窥伺凌、姜夫妻二人的亲昵,羡慕姜不幸,但都没有嫉妒,因为她们并不能接受凌鹤的体贴。

    后来这个是马芳芳,她常常在暗中偷看人家夫妻的家居生活,她虽然不嫉妒姜不幸,却对娟娟十分不友善,她总以为娟娟是她的很大威胁。

    这工夫“恶扁鹊”等人外出归来、听娟娟说凌鹤回来了,大家都到这院落来。凌鹤

    见礼问候,对“恶扁鹊”道:“老哥,可曾见到小江?”

    “没有。”喟然道:“一个人一旦改邪归正就完全不一样了。”

    凌鹤道:“江涵身手了得,一般高手招呼不了他,这一点请老哥哥放心。”

    余大彩道:“凌老弟,你为百里绛云代战的日子不多了吧?成果如何?”

    凌鹤道:“百里前辈正在传我武功,我也正在加紧地学,反上总会尽力而为就是了。”

    麦秀道:“对手是谁?”

    凌鹤喟然道:“据晚辈猜,必是马芳芳。”

    萧辰道:“不了和尚成全马芳芳,要她为他的情仇而战,百里绛云成全了凌鹤,这两个年轻人不知推行谁不行。”

    曲能直道:“老弟,你自己以为有几成把握?”

    凌鹤摇摇头道:“无法估计,因为不知不了和尚传了多少给她。”

    高丽花道:“这还用问?双方都希望代战人能胜,:良然不遗余力了。”

    妻子云叹道:“可惜不了和尚并不知马芳芳的为人、此女的武功越来越高,对武林恐怕不是一件好事。”

    “你他娘的就会明着戴高帽,阴着穿小鞋。你七大姑八大姨的身手高了些,你就怕天下大乱,你的大哥、三叔和二大爷武功高了就永远不会出继漏?”

    姜子云道:“高大姊,你今天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春天快到了,阳气上升,有一点”

    “你说!说呀!老没正经,看我不卸下你几根肋骨!”

    余大彩道:“猪八戒啃猪脚自残骨肉,你们这是何苦?”高丽花追打余大彩,他们烦闷时,这往往是使心情开朗的一种方式。

    凌鹤道:“老哥哥,阿幸还有复原的希望吗?”

    “恶扁鹊”道:“当然有,只是老哥哥不敢保证要多久才能恢复,老弟,有件事我阜就想提出来,只是一直有些横逆之事,也没这份心情。”

    凌鹤道:“老哥哥请说,”

    “老弟,这件事我不说你也清楚,娟娟这一年来照料小鹤、阿幸和你,任劳任怨,任何人都相信,她今生已不作第二人想,我说老守财奴,”“恶扁鹊”面向萧辰,道:“你有没有意思把娟娟嫁给凌鹤?”

    萧辰是一百个愿意,却道:“年轻人自己愿意,老夫不愿作梗,只不过娟娟可不能做小。”

    高丽花道:“这件事好办得很;阿幸整天浑浑噩噩,她可不在乎作大作小”

    姜子云道:“阿幸有病,可别欺负她,就算她不知不觉,我也反对她作小,因为她根本就是大的。”

    凌鹤抱拳道:“各位长辈对晚辈的事如此关切,晚辈感佩不已,在目前晚辈绝对不谈这件事,相信各位也能体谅我的苦衷,时已不早,晚辈必须回去,阿幸母子还希望各位多多关顾。”

    凌鹤出屋,娟娟就站在门外抱着小鹤,二人四目一接,都有千言万语,却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凌鹤呐呐而止、叹了口气匆勿走了。***

    今天就是凌、马两个代战人决战之日,但不了和尚一直没有再和百里绛云联络,百里绛云也有点纳闷。

    百里绛云找到马芳芳和不了和尚的住处,一问之下,说是不了和尚已经涅盘,她简直不信,当即派百里松到白成家墓地去看了一下。

    “姑姑,的确有白成家的墓。”百里松道:“但墓碑上却是‘已了和尚白成家之墓’字样。”

    “已了和尚?”

    “是的,姑姑,我看得十分清楚,他过去‘未了”!的是什么?如今‘已了’的又是什么?”

    百里绛云自然不便回答这个问题。

    马芳芳道:“未了是指昔年和百里前辈之仇来了,已了是因为他已将所有都传了晚辈深信晚辈能为他争这口气,所以表示心事‘已了’之意。”

    百里绛云道:“他已倾囊相授了?”

    马芳芳道:“我想是的,所以他心愿已了,立刻坐化涅盘。”

    百里绦云看看马、李二女,心虽怀疑,却也无法反驳,只是她想不通、白成家成全马芳芳,代他争这口气,为何不等着看她的战果而提早走了呢?

    李婉如道:“前辈不必多疑,白大师之所以提早飞升,实在是因为对自己传与芳姊的武功有信心之故。”

    百里绛云晒然道:“自信是好的,但不可过分自信。马芳芳,走吧,是时候了!”

    马芳芳道:“前辈已选好了地方?”

    “不惜,如你另有适当地点,我并不坚持在何处进行。”

    马芳芳道:“前辈所指定的地方,晚辈绝对同意。”

    他们来到一个幽秘的山谷中,同来的只有百里绛云和李婉如。现在,自林中走出一个掸色肃穆的青年人,当然就是凌鹤。

    他仍是,一身银灰衣衫,飘逸俊朗,百里绛云目光温柔如水,不住地暗暗点头。在马芳芳心目中,不论他穿什么衣服、都是偶像。

    此刻她更有信心,一定会达到目的,有一天他必是她的,她很虔诚地向凌鹤见礼,道:

    “凌大哥,真想不到是你,”

    凌鹤淡然道:“在人生途程中,想不到的事大多了。”

    “无论如何”马芳芳道:“还请凌大哥手下留情。”

    “马姑娘太客气,白成家台前辈的艺业,哪个不知?不过今日之战,既是受两位前辈重托,关系他们的荣誉和英名,也不便留情。”

    “是啊!这真是一件恼人的事。”

    百里绛云仰看月色,道:“不早了,可以开始哩!你们是徒手还是用兵刃?”

    马芳芳道:“既然只是分个强弱高下,并非深仇大恨,就不必甩兵刃。凌大哥,你看如何?”

    凌鹤自然不反对,两人缓缓走近而对峙:然后马芳芳开始出招;两人的武功相似,凌鹤的绝技来自巨书,马芳芳的来自门罗,也等于黑中白,而黑中白又来自百里绛云,万里绛云却来自不了和尚白成家。

    并非黑中白及百里绛云等本身就没有武功,但较之这种武功显然逊色些。

    这二人所学的基本武功或有不同,如棱鹤的基本功来自凌翎,马芳芳的则来自马如飞;高超的武功却来自同源、但是,其长成及发展又自不同。凌鹤自干余次创痕中吸取了大量的经验,是武林中旷古未有的例子,马芳芳的武技却来自二人,一是门罗,一是白成家、同样的武功由不同源流传来,也有不同的效果上这二人的招式,马芳芳的细腻,凌鹤的恢宏,马芳芳偶有奇招新招,所谓奇招新招,是指述百里绛云也未学过的,而白成家却传了马芳芳。凌鹤的所谓恢宏,是指他把“忍“字发挥到极致,大多是被动,人不攻他,他不攻人,这固会失去机先,但胜负之契机乃是耐力和适时的机变。

    两人自然都不敢掉以轻心,但是,二人的心态却截然不同,凌鹤说过,他若不胜即作了断,因为他败了就等于百里绛云败了。

    马芳芳呢,她根本就不尊敬白成家,她对中年以上对情欲特别重视的男人,可以说厌恶至极,有条件的成全,或者有企图的施惠,她何必感激?

    她往往能把自己的理由先找了一大堆再去做某件事,也许她的不同之处即在于此。

    马芳芳在六七十招以后,她就能体会到,他们几乎不大可能有明显的优劣,除非某一方面像下棋一样走错了一步,也就是出错了招式,才会有明显的胜负,也就是任何一方只要稍一懈怠,那就会有改变。

    一百五十招之后,显然在力道上凌鹤毫无疲相,马芳芳却多少有点滞碍,但是,百里绛云却在微微皱眉。

    李婉如在一边道:“芳芳,你要保持白大侠的荣誉。”她这么说,是为了一旦别人知白成家死了而怀疑死因,所以在言词上要表示尊重。

    白成家一生可以说毁在“情”上或“欲”字上,反之,他的成就恐怕无人能及。

    马芳芳早就作了某种决定,她为自己设想的当然要远超过白成家。

    两百五十招过去之后,她的拳掌仍然具有威力,细腻依旧,但在内力不继的细腻之下,被凌鹤的浑厚内力震得颤抖不已。

    然而,凌鹤不解,百里绛云更不解,他们二人一个是当事人,一个是旁观者,当事人有一种微妙的感受,马芳芳应该还有后劲才对,旁观者就是会相同武功的前辈,对与战者招式演变、体力之消耗以及心理状态等等,都有过研究,她以为马芳芳有点失常。

    三百招将近,月已偏西。凌鹤忽然以本门的武功特性和千余道创痕所吸取的经验注入这一招之内,左掌右拳改为左拳右掌,交互击出。

    百里绛云以为这是很有力的一击,不愧为奇才的奇招,但是,她仍不以为这一招就能有决定性的结果。

    几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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