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城池里都免不了有乞丐,云州城自然也不例外。
他们有老有幼,穿得既破旧又肮脏,头发油的黏在一起,身上既有跳蚤臭虫,又有一股难闻的臭味。平日兰若义见到他们总会避之不及——她爱美,自然讨厌脏和臭。
可今天她上街买脂粉,一双细长的媚眼却专门盯着乞丐窝瞧。
厉小风足足一个月没洗头,没洗澡,没换衣,此刻正臭烘烘地躺在大街边上晒太阳。他原本是个帅气的青年,不杀人越货的时候还蛮讨人喜欢的,现在却像个十足的乞丐。路上的百姓纷纷捂着鼻子,皱着眉头,隔着老远从他身边绕过去。偶尔有些好心人一边捂鼻子一边往他身边的破碗扔个铜板。
厉小风闭着眼睛睡觉,偶尔听到铜板响,就笑眯眯伸手拿过来。他腰间系着一个结实的黑布钱袋,里面已经塞了十五枚好心人施舍的铜钱。一枚铜钱可以买两个白面馒头,十五枚铜钱足够打一碗水酒,切四两淸酱肉了。钱真是好东西啊!对于自己什么事情都不用作,只是躺在太阳底下睡大觉就能收到钱,厉小风感到十二万分满意。
——虽然他已经有了近十万两白银的积蓄,但对厉小风来说,每一枚铜钱仍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清风徐徐,香风四溢。嗖地一声响,破碗里多个块银锭。
厉小风耳朵一动,霍然睁开眼睛!见碗里躺着一块足足五十两重的纹银,立即笑得见牙不见眼。银子旁边还搁着一个白面馒头。厉小风先小心地将银子纳入钱袋中,拿起了馒头,这才笑嘻嘻看着来人:“姑娘真是好心,简直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您的恩德小人没齿难忘!”
兰若义似乎根本不认识他,冲他微微一笑,蹲在地上看着他的眼睛说:“你这么年轻,乞食讨饭的太可惜了!本姑娘送你这锭纹银,足够你做个小买卖了。你不要在这儿睡觉了,吃完馒头就去找个活儿干吧!”
厉小风握着馒头磕了个头:“多谢姑娘提点!”
说完以后他忽然跳了起来,握着馒头飞快地跑远了。
馒头对乞丐来说自然很重要,这个馒头对厉小风尤其重要。它既可以填饱肚子,掰开以后又能得到一团纸球,展开以后薄薄一片,写着时间,地点,守卫,还画着睿亲王府里面的地形图。
中午。舒府。兰若义又央求着舒静君带她去看神鹰。
“那只雌鹰不是正在孵蛋么?我真喜欢它,连晚上睡觉都梦着它,我们去看看那鹰蛋快孵出来了好么?想必小鹰出生的时候会很好玩。”
静君说:“听皇叔说,鹰刚生下来都是光秃秃的没毛,脑袋大大身子小小,看起来有点儿吓人。不过既然姐姐这么喜欢神鹰,那咱们就再去一趟吧。”
神鹰在战时呆在军营,平日却养在睿亲王府。
睿亲王府的后院专门开辟出一个鹰园,神鹰夫妻并一只鹰蛋就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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