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随着储妃殿下地日益康复的身子,起死回生的魔药,与那位神秘富有地英格玛勋爵,像荒原蔓延的野火一般,迅速成为了时下最热门的话题。
医学界的学者们,撰文分析神奇疗伤药的配方,本来,这个时代的医学,就与神秘主义密不可分。有人信誓旦旦地推敲道,魔药中应该含有曼陀罗雌性根的成分,这种传说中的植物,在神秘学派中,一直具有万灵魔药的声誉。
教会对此事保持了沉默,并庆幸这魔药独此一瓶,而且剩余的份量,都已使用在了储妃地伤势上。毕竟治疗能力,一向是教会神甫们的金子招牌,假如有别的学派超越了他们,这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而小报的编辑们,则把重点放在描叙那只盛药的珍贵瓷瓶上,文章中还穿插了勋爵昔日在东方的冒险生活。已经有出版社,急迫地给福兰发来信笺,邀请他写一本回忆录。
“根据现在的热潮,本社能保证,销量至少会在五万以上。阁下也许并不看重微薄的稿酬,但本社仍然决定,将版税确定于百分之二十,已表本社对阁下地尊敬。当然,如果阁下事物繁忙,本社会派出一位资历丰富的传记作家,您只需在一周时间内,每日抽出两小时的空闲,口述即可。”
福兰是在马车上阅读了这封信与近日来的报刊。“事态在能容许的范围。”他想。
起死回生,对世人的冲击,显然是可以想象到的恐怖狂热。没人不想获得多活一次的机会。
连凡尘的君主们,都会顶礼模拜他,但同时,各种势力也会制约他。当一个地位尊崇的治疗机器,可不是福兰的追求。
所以他编造了魔药的骗辞,并强调,那是冒险生涯中意外所得。
一个魔药学大师,虽然神秘,但并不脱离凡人见识的范围。
他收敛了思绪,朝车窗外望去,马车刚行驶过白银大道中段的一个,十字路口,朝皇城区开去。
佩姬在恢复意识后,由医院搬到了金蔷薇行宫疗养。出于礼节,福兰准备去探视一次。
金雀花家的大小姐康复得不错,正精神不错地依偎在床头,天鹅绒芯的靠垫上。精美的锦缎地毯、绚丽多姿的彩色玻璃、楼刻着松石藤箩纹的象牙壁挂和珐琅漆的檀香木家具所组成的奢华寝室里,堆满了一束束浓郁芬芳的鲜花。
正对着庭院的一整面墙被打通,安着一扇落地大窗,正半开着,新鲜的空气,冲散了房内飘荡着的徐徐清香。
“刺客疯了?”佩姬疑惑地问道。
“无论是医生,还是经验老道的审判官,都能确定,他的精神是真的崩溃而不是装疯卖傻。”一位穿着便服的中年人,沉稳地坐在床边的沙发上,他刚五十四岁,除了浓密的金发中,点缀着几缕细碎的银发,再也看不到任何衰老的痕迹。
脸部的轮廓与佩姬有几分相似,但显得更为刻板刚强。特别引人注意的,是那双灰蓝色的眸子,总是不经意地,流淌着威严、不允许任何人逾越的光。
这是一副标准的强硬派铁血领导者的形象,他只是优雅从容地坐在沙发椅上,微微凝视着你,就会让被注目者觉得,自己必须屈服与顺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