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落网了,太好了,赚的盆满钵满。】
张国生也高兴的牵着张琳,去了国营饭店。
山城的国营饭店,比县城大不少。
里面的菜色也更多。
张琳一口气点了特色红烧肉,粉蒸肉后,张国生也点了两个素菜。
一大一小,吃了两荤两素,加了不少钱票。
【小说果然没骗我,这个年代的红烧肉,真的挺好吃,肥而不腻,连我这个不爱吃肥肉的人都不嫌弃!】
张琳吃了一口红烧肉,眼睛都亮了。
比她前世在饭店吃的还要好吃得多。
主要这个年代的猪肉也特别香,原滋原味,爽!
张国生看到张琳连夹了三块红烧肉,还给他一个劲的夹,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红烧肉是吧,他一定要学会!
“乖乖,等我回去学做红烧肉,以后让你吃个够!”
张琳笑得很甜,“好!”
【前世,我爸做饭的手艺就不错,我信他。】
张国生差点得意地蹦起来。
不过压力也来了,他家乖乖这么相信他,他可不能搞砸了。
张琳此时也没想到,之后在山城的十来天,几乎顿顿都有红烧肉。
从开始不是烧糊了,就是烧化了,不然就是糖色炒的不够了,要不就是炒糖色炒焦了……一直到最后,软硬甜淡皆宜,虽然不算非常美味,但已经很不错了,跟前世在普通饭店吃的也差不多。
张琳不管她爸做得如何,每次都笑眯眯的很给面子,吃好几块。
到了后面,她已经有些睨了,但还是没有打击张国生的兴致。
直到筒子楼的邻居,天天闻着红烧肉的甜腻香味,都想抗议了,他们才总算变换了菜色。
在接张琳前,张国生就把卧室准备好了。
上班前一天,早早地,他就带着张琳出了门。
大清早的,筒子楼里人来人往,不是准备上班的,就是出去排队买菜的。
“哟,国生,这就是你妹妹?”
隔壁的王大婶双眼放光,这个年代的孩子,少有这么水灵可爱的。
“王婶,这是我妹妹琳琳。”
“国生,带妹妹出去玩啊。”
“来来来,琳琳,给嫂子抱抱。”
一路上,所有碰到的人的,都对他们很热情。
张琳脸都要笑烂了,要不是他们还要上班,他们俩一个小时都不一定走得出筒子楼。
张国生现在可是筒子楼院子里,最炙手可热的人才,
“走,带你去这边的码头看看。”
生长在江边的人,没事就喜欢在江边逛逛。
张国生带着张琳,骑上了自行车。
在山城中心城区,骑自行车也是要些体力的。
不过,张国生可不差体力。
张琳坐在自行车左后绑好的座位上,吹着江风,一脸惬意。
路边,看着一辆自行车在一片超过三十多度的山坡上,飞驰而过,惊掉下巴。
纷纷揉揉眼,以为自己眼花了。
【前世大学暑假实习,我的第一份工作,就在这附近。后来的工作,也在不远的地方。】
张琳对这座城市的中心城区很熟悉,当年在附近工作的时候,晚上没事,常常在步行街逛逛。
步行街上那家很大的新华书店,更是她常去的地方。
两人沿着两江骑行,看了最大的码头,后来又去了大礼堂。
【今后这里有一座古玩城,地摊上摆满了东西。】
张琳看着熟悉又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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