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雷蒙运动神经发达,没过一会,就掌握了骑车的要领,动作也开始熟练起来。(小说手打小说)等到他在旅馆门前的大街上骑了几个来回后,更是已经可以放开一只手,只用一手来操控自行车的握把了。
等雷蒙试车结束,以一个漂亮的姿势扶着车在旅馆门前站定后。莉莉丝立刻走上前来,用崇拜的语气对他说道:“雷蒙,你太棒了!这自行车比马车还要快呢!”
“而且也更灵活。”一边的苏菲似乎也对雷蒙的新发明十分佩服,一面深深地看着他,一面柔声说道:“没想到你还是个工程学的天才,居然能发明出这样的交通工具来。”
“呵呵,你们说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从来没被别人这么称赞过,雷蒙挠着脑袋对两人说道:“忙了一天了,肚子好饿,有吃的么?”
“嘻嘻,我现在就给你去准备!”虽然和雷蒙相处的时间不长,但苏菲和莉莉丝都知道,他最怕的就是挨饿了。所以听了雷蒙的话,莉莉丝立刻去厨房为他准备晚餐了。而此时也的确到了晚餐时间,旅馆大厅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虽然身为旅馆老板,但苏菲似乎并不喜欢这热闹的场面。在对着雷蒙焉然一笑后,苏菲那风姿绰约的背影就消失在了楼梯上。
虽然雷蒙整整一天没有去佣兵工会,但他却制造出了自行车,也算是收获不小了。因为有了新的代步工具,所以第二天一早,雷蒙就骑着他众人瞩目的自行车,去佣兵工会接受送信的任务了。
因为送信任务都是有时限的,所以一般来说,佣兵工会并不允许一个佣兵同时接受两个送信任务。但因为雷蒙有自行车代步,所以他的送信速度,甚至比骑马的帝国信差,还要快上几分。所以在几次任务过后,有一些任务委托者,甚至点名道姓要雷蒙为他们送信。
这么一来,佣兵工会也开始允许,雷蒙同时接受两个、甚至三个送信的任务。于是在白月城的街道上,市民们经常可以见到,一个身材魁梧的大个子骑着自制的自行车。一边大声嚷嚷要路人小心,一边在街道上疾驰而过的景象。
过了几天后,雷蒙和他的自行车竟然成为了年轻人眼中的时尚。只要雷蒙骑着自行车在街上经过,就会吸引不少年轻人羡慕的目光。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认为,象雷蒙这样骑车在大街上飞驶,要比坐那缓慢笨重的马车帅得多了。特别是那些怀春的少女们,更是觉得这个骑车的大个子有种特别的吸引力。有几个胆子特别大的少女,甚至会在雷蒙经过身边时,向他献上**的飞吻。
本来雷蒙就是个热血青年,虽然那些少女的姿色平庸,但那充满活力的年轻身体,对雷蒙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可惜的是雷蒙似乎天生就是个飞车党,骑车的速度快得惊人。虽然那些少女一见到雷蒙,就会向他使眼色、抛飞吻。
但这些少女都只是普通人而已,反应速度可没有那么快。以至于在飞吻抛出时,骑着车的雷蒙早就从她们身边掠过,远远地骑到前面去了。也正是因为如此,雷蒙并不知道自己在白月城...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