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超级魔抗
队伍中仅剩的一个魔法师,在其他人用生命争取来的一点时间里,终于完成了一个魔法。(小说手打小说)和刚才那个施放烈焰**的魔法师相比,这个魔法师的等级要更高一些。在吟唱完咒语后,一只小小的火球自魔法师的指尖处生成,然后直直飞向雷蒙,不偏不倚地击中了他的胸口。
只听见“轰”地一声剧响,那个小小的火球猛然在雷蒙身前炸裂开来,一团火焰爆发出来,在瞬间就吞没了雷蒙魁梧的身体。而火球爆炸时明亮的火光和巨响,则在黑夜的西部荒野上,传得很远很远。
“哈,看来我们的野蛮人朋友,的确吸引了那帮傻瓜的注意。”在离战场很远的地方,托尼也注意到了这次爆炸,忍不住微笑着对身边的安迪说道:“不过我真的觉得有些可惜,这个野蛮人其实还挺有意思的。要不是今天情况危急,我倒不愿意就这么把他给牺牲了。”
“呵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嘛,殿下。”听出获得圣之法杖的托尼心情不错,安迪微笑着对他说道:“也许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要称呼您为‘陛下’了呢!”
“哈哈,说得好!”听了安迪的话,托尼笑得更加得意了。不过当他的目光落到沉默的阿芙拉身上时,立刻收起了笑容,对其他人说道:“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吧,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我想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呢!”对托尼的命令。其他人自然不会反对。于是一行人抛下远处地雷蒙,消失在了茫茫的荒野之中。
而在远处的战场上,费斯的那些手下见雷蒙被火球术爆炸产生的火焰吞没,齐齐松了一口气。虽然这野蛮人刚才似乎没有受到魔法的伤害,但大家都觉得,这次他肯定难逃一死了。毕竟火球术可是一个杀伤力很大的魔法,就算是皮坚肉厚地三极魔兽四角狂牛。被火球术直接击中,也会身受重伤倒地不起。这个野蛮人就算再怎么厉害。也不会比一头三极魔兽的抗魔能力更强吧?
然而令所有人失望地是,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雷蒙的确是个比四角狂牛更可怕的怪物。在爆炸激起的尘土渐渐消散后,所有的人都惊讶地看到,雷蒙还是笔直地站在原地。而他和之前最大的区别,不过是身上衣服被火球术的威力,炸得更加破烂了而已。
“你们这些混蛋。实在是不可原谅!”虽然火球术地威力伤害不到雷蒙,但还是让他感到十分疼痛。要是说刚才雷蒙的攻击,还抱着吸引敌人注意力目的的话。在几次被魔法击中后,他也已经改变了初衷,决定把这些家伙全部消灭了。
有了这样的打算,费斯的那些手下,就更难以抵御雷蒙的进攻了。只见他利用自己惊人的速度,三两下就绕过了在最前方结阵地战士队伍。冲到了那个正准备第二次施法的魔法师身边。
对这个魔法师,雷蒙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当初王守义在教他战术素养的时候,就再三强调,一定要优先消灭威胁最大的敌人。是以雷蒙一接近那魔法师,就重重地一拳击中了他。虽然在战斗开始后,这魔法师也为自己加持了高级灵甲术。但这种程度的保护。根本不足以抵御雷蒙强大的攻击力。只听见那魔法师发出一声短促地惨呼,整个人已经凌空向后飞起。
只见这魔法师在空中的速度,竟然比西部荒原上的飞行魔兽青翅鹰还要快上几分。在他身后的一个游侠来不及闪避,被这魔法师重重地撞了个满怀。在周围的其他人,只听见一阵令人牙酸的骨胳断裂声,而后这游侠也软软地倒在地上。原来刚才两人这一撞,竟然把游侠全身的骨头撞断了许多,他自然也是活不了了。
没想到雷蒙如此强悍,剩余的那些敌人更是惊慌。谁都不会想到,在面对雷蒙这么一个身上既无斗气、又不会魔法的敌人。居然连还手之力都没有。这个野蛮人仿佛是个天生的杀手。每次只要他一举手一投足,就有一条生命消逝在黑夜之中。
这让所有人地心中。无不升起一种恐惧地感觉。不过作为圣殿之人,这些训练有素的战士,是绝对不会退却地。这倒不是说这些人个个悍不畏死,而是他们知道,如果临阵脱逃的话,等待他们的是比死更可怕的惩罚。
“该死的,这野蛮人究竟是什么来头?!”就在费斯所剩不多的手下,还在和雷蒙拼命的之时。他们的上司,正躲在离战场很是有些距离的一个土堆后,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战局。因为雷蒙选择的进攻方向,正好离费斯最远。所以当他赶到战场附近时,正好看到第一个魔法师攻击未果,反而死在雷蒙手下的情景。
因为魔法师一向是个非常稀有的职业,所以就算是圣安东尼王国的圣殿,也不可能在一次任务中,派出多名魔法师助阵。事实上,这次费斯带领的属下中,一共也不过只有两名魔法师而已。眼看着自己最重要的一个手下,被雷蒙一掌就夺掉了性命。费斯大惊失色之下,立刻就想要冲上前去为同伴报仇。
然而与此同时,费斯也发现,自己的属下面对的敌人,不过只有那野蛮人一个人而已。这个发现立刻让费斯明白,这个野蛮人不过是吸引自己和属下的诱饵而已。而那几个带着阿芙拉的家伙,一定会趁着这场混乱,从别的方向突围而去。
“这帮傻蛋!”费斯一面咒骂着自己没有大脑的属下,一面决定隐藏起来,在暗中观察其他目标的动向。事实证明,他地决定绝对是非常正确的。当雷蒙若无其事地承受了火球术的攻击。然后生龙活虎地发动反击后。费斯不禁在心中暗暗庆幸,幸亏当时没有鲁莽地参加战斗。否则的话,他恐怕也其他人一样,在那野蛮人强大的实力下送掉了性命了。
看了一眼战场的情况,费斯知道,自己的那些手下,恐怕没有任何机会了。想到自己带领地队伍几乎是全军覆没。费斯只得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阿芙拉身上。要知道当年阿芙拉可是被派去追杀一个重要目标地。要是能把失踪两年多的女杀手带回圣殿。也许上边就不会对费斯这次执行任务失败,而对他作出太重的惩罚了。
作出了这样的决定后,费斯立刻转身向和战场相反的方向潜行过去。根据他的判断,既然那个野蛮人选择了这个方向吸引众人注意力。那其他人离开的方向,应该和此相反才对。虽然费斯对外一直宣称,自己地职业是个武道家。然而他真正的职业,却和阿芙拉一样。也是个刺客。
而对一个刺客来说,潜行和追踪正是他们最擅长的技能。所以当费斯搜寻到托尼等人离开之处后,立刻在地面上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虽然因为害怕引起远处敌人的注意,费斯不敢点起火把。但只是借着夜空中的星光,他也能清楚地看到,地面上有四个人刚刚经过的痕迹。回头向着远处的战场看了一眼,费斯毫不犹豫地向痕迹延伸的方向追了下去。
而在他身后,那些属下还雷蒙压倒性地实力下挣扎求生。丝毫不知道他们已经被首领当成牺牲品抛弃了。然而在这种双方实力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任何精神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眼看着同伴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去,最后剩下的两个游侠终于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他们互视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地向两个相反的方向拼命狂奔而去。
在这样的野外,游侠地速度可说是所有职业中最快的。而现在这两个游侠又是身处生死关头,在体内潜能的激发下。速度更是比平时快了不少。本来他们以为,向现在这样分开逃窜,至少有一半的希望可以逃出生天。毕竟那个大个子速度虽快,但在这种情况下,最多也只能追上一人而已。
然而雷蒙却又一次令他的敌人感到了惊讶。虽然他的个子高大,看上去并不是那种能快速奔跑的角色。然而在体内真气的催动下,雷蒙的两条长腿的迈动速度,却要比那两个游侠快了许多。
所以就在其中一个游侠刚刚跑出十几码远,还没来得及回头观望地时候。雷蒙已经赶到了对方地身后,并在他的后心处重重打了一掌。只听到“呯”地一声响。那游侠高瘦地身躯犹如断了线的风筝远远地向前飞了出去。
而身材高大的雷蒙。也借着这一掌之力停住了向前的脚步,转身向另一个游侠追去。虽然已经全力狂奔。但此时那游侠也不过跑出了三、四十码远而已。在雷蒙如疾风般的速度下,两者之间的这点距离很快就接近到只有七、八码远的距离。
听得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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