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的,正面是李二骑着马的画像,背面是《秦王破阵乐》的乐舞排阵,这个人天生这副臭显摆的德行,估计后面小面额的铜币也不会逃出他的魔爪。
李泰居然真的把呢子织出来了,从送来的那张毯子来看,工艺一流啊,云烨趴在上面闻了好久,都没有闻见异味,好东西啊,自己水军的军装就要用呢子来做,现在的麻布衣服,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很丢人。
程咬金的书信里只有通篇的大笑,看着信纸上杂乱的哈哈哈,心生感动,老程的第一个哈哈,乌黑亮丽,墨汁很饱满,但是到了最后的那些哈哈,就像是被扫帚扫过一般,若隐若现,最后一个哈哈,简直就只有几丝淡淡的墨痕,可以想象,老程接到大军返回,顺利完成任务的军报时,是何等的幸喜若狂。
老牛的信里也只有简单的几个字,好,好,回家大庆!
这些人的信看完,云烨就失去了看其他信笺的兴趣,整理好书信,随手就抛在书桌上,一封奇怪的信一下子就吸引了他的眼球,上面的字歪歪扭扭,只写了爹爹两个几乎认不清楚的大字,赶紧打开,一时间泪如泉涌。
“爹爹,我会写字了!”没有落款,没有抬头,只有这七个字,加上信封上的爹爹二字,不过九个字,却在云烨心里掀起了万丈波澜。
把信封捂在脸上贪婪的闻着,直到泪水浸湿了墨迹,在脸上印出黑黑的一坨,这才赶紧抽泣着,拿李泰送来的毯子小心的吸着信封上的泪渍。
“老子的大儿子会写信了?”云烨的思绪一下子就飞越了万重山,好像看到了一个胖胖的孩子跪在矮桌边上,咬着牙,伸着舌头,一笔一划的写着字,场面温馨,就是旁边站着一个狐狸一样的美妇。
想到美妇,云烨的心就安静下来了,谁家三岁的孩子会写字,穿开裆裤的年纪,学什么字啊,一定是他母亲手把手写的,这个女人很清楚孩子父亲的软肋在那里。
怒气冲冲的在信封堆里翻检,果然,找到了李安澜的信笺,用刀子裁开,直接省略掉前面的那些灌迷汤的废话,再省略掉中间要东西的清单,直接看最后。
“容儿今年也已三岁,好在上天庇佑,孩子身子康健,无病无灾,妾身在岭南也好,无需牵挂,如今容儿也会写字了,虽然字丑了一些,但是写给自己的爹爹,想来无碍,我父皇今年正好过四九大寿,普天同庆之下,妾身也拟回京祝寿,妾只盼回京之时,夫君已奏凯歌,沙场风高浪急,命如悬卵,盼夫君珍之,重之。”
合上书信,坐在桌子前面,用力的揉搓一下脸颊,又在清水盆子里好好地洗了一把脸,那热毛巾又敷了一下眼睛,这才推开门准备散散心。
刺史府的东面浓烟滚滚,还有道士念经,和尚禅唱之音传过来,这样的黑烟已经冒了足足三天,和尚道士们也忙碌了三天三夜,尸骸很多,仵作们每拼好一具尸骨,就会有辅兵抬走去火化场烧化,最后都装到一个个的毛瓷坛子里,等待云烨回京的时候带走。
也是该去送送他们,尘归尘,土归土,如果还有什么不满的,或者耻辱,现在也该都散尽了,自己的部下,这次也是这样的待遇,唯一有区别的是他们居住的毛瓷坛子上都有姓名,云家庄子有三人战死。
诺大的一条七尺汉子,血肉被烟火化尽,如今就剩下小小的一堆骨灰,仵作们等骨灰凉了,就拿簸箕把骨灰装进坛子里,一股怪风吹过来,簸箕里的骨灰竟然被风吹散了不少,仵作尽然不管不顾,很随意的就把剩下的骨灰装进坛子里。
“拖他们下去,重责三十大板,每个都是如此,受完刑之后,再继续焚化将士遗体,如果再出现这样的事情,就地斩首!”
四周的水军将士顿时就拖起那些仵作到外面行刑,云烨来到下一个将要焚烧的死难将士面前,给他整理了一下仪容,架好了柴火,然后亲自泼上油,点燃,看着火焰逐渐吞没了这个年轻的身躯,冲着尸体摆手作别,(未完待续。)
ps:简介:道心中魔,绝命诱惑。
魔心种道,风流快活。
一朵桃花千百缘,无尽风流在指尖,
拈花微笑傲红尘,百花丛中我独眠。
心梦无痕最新都市力作,文笔精炼,
铺垫到位,故事波澜起伏,剧情爽点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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