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二日是花朝节,因为正处于仲春之际,春花争相吐艳,最是灿烂繁盛,所以又叫做百花生日。
这一天仕女争相出游,美名叫做探春。
园林里花香与脂粉香混合,让人心旷神恰。湖面上画舫轻舟栉比鳞次,四处吟唱之声,热闹非凡。
这一天的高潮在正午之时,于广场上举行的扑蝶会。
扑蝶会里最重要的十二花神,通常都是由年轻貌美的少女担任,被选上的都觉得是莫大的光荣。
获选担任十二花神的少女,在衣饰上会大加巧思,装扮成十二花神的模样。
其他的少女则是扮成其他小花,如金银花、石榴花之类的,当然锋头就没有十二花神来得健了。
就算如此,能在扑蝶会里担任一角,而且在全城的掌声和欢呼中游城,依然是一件相当光荣的事。
尤其是担任四月牡丹花神的少女,更是人人注目的焦点。
牡丹国色天香,是花中之王,要扮牡丹花神的少女当然也得有沉鱼落雁的姿色。
大家都知道,今年在扑蝶会上扮牡丹花神的,是京城首富沈首财的独生爱女沈光姬。
沈光姬含着金汤匙出生,过得是山珍海味、绫罗绸缎、珠光宝气的豪奢生活。
而上天更是独厚这个天之骄女,不但给了她不虞匮乏的生活,也不忘赐她如花美貌。
十七岁的沈光姬,丽质天生、色艳惊人。
那雪白的肌肤、霞红的面颊散发着最别具风韵的明媚,而少女怀春似的娇柔婀娜,更是人人所津津乐道的。
她有一度是全城仕女艳羡的对象,也是未婚男子逦想的目标。
只是她为人自大傲慢,只为她一人发光的场面才渐渐黯淡下来。
虽然她的傲慢闻名全京,但她要扮牡丹花神的消息一传出就引起了轰动,人人都抢着要占到最好的位置来看这个不轻易露面的沈大小姐。
当盛装打扮的少女们随着音乐飘然登场,展开游城活动时,人人都伸长了脖子寻找牡丹,但最后却发出不满、失望兼之愤怒的叹息声。
那红艳露凝香的牡丹,只怕李白看了都会跳脚。
扮演牡丹的居然是个十三、四岁,脸色青黄的瘦弱少女,一副怯生生的害怕模样,哪有一点花中之王的气势?
夹在其他十一花神的芳容里,牡丹可谓不起眼到了极点。
“那不是沈光姬。”有人发出了不满的指责,其他人也跟着大声喊了起来.
“到哪里去找这么个丑丫头来充数?”
“沈光姬哪里去了?”
“真是一群笨蛋,还不知道沈光姬是什么样的人,她会答应来扮牡丹花神与民同乐?想得美呀。”
“说得对。沈光姬永远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从不拿正眼看人,这次答应扮花神,我早就猜到她会后悔。我说她一定是怕拉低了自己的身分,才会临阵脱逃。”
“什么临阵脱逃?”另一个人讽刺的说着“这四个字怎么能随便放到沈大小姐身上?她是不屑一顾、不想参与,可不是怕了什么。”
“毕竟她家里有钱,长得又漂亮,个性讨厌一点,那也是应该的。”
于是在一连串的挞伐声中,京城里所有的人度过了一个有史以来最不愉快的花朝节。
而各式各样关于沈光姬没有出现的原因,开始四处流传,最后汇集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人人自动的归纳出结论
沈光姬毁了他们今年的第一个欢喜庆典,只因为她高傲得不愿意放下身段与民同乐。
但事实上。她也只不过是个浑身铜臭的富家千金,没什么好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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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光姬住的地方叫做海棠别院,因为她喜欢海棠的风姿绰约、娇艳动人,所以在住所种满了海棠。其中几株高达丈余、枝干壮实的双株海棠,还是远从昌州运来植下的。
她的海棠别居开满了花姿妖娆、花色艳丽的各品种海棠,或是粉红、或是淡红、或是白中微晕,只见满树的花朵摇曳生姿,远远看去好像红霞一片降落尘寰,令人叹为观止。
知道女儿独爱海棠,所以沈首财不惜花费巨资,寻找稀有的纯白海棠来讨独生爱女的欢心。
他花了许多人力、物力寻找了大半年,终于将一株纯白海棠成功的植入沈光姬卧房外的窗下。
可是沈光姬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并不是因为她对海棠的喜爱减少了,也不是她不感激爹爹的用心。
而是她闹了两天的肚子不合作,痛得她除了在床上打滚和跑茅房之外,什么事情都不想关心了。
“小姐,你有没有好一点呀?”婢女秀秀一脸担心的站在床边说:“要不要我再给你揉一揉?”
沈光姬摇摇头,一脸苍白虚弱的她,只穿着单衣躺在床上,哀怨不已的说:“揉了还是好疼,你让我躺一躺就好了。唉!真是疼死我了。”
她一副后悔不已的模样,让秀秀频频摇头“小姐,我早跟你说那些饭菜隔了夜不能吃,你偏偏不听我的话。”
结果惹来这场病痛,又是何苦呢?
“我想说天气不是很暖和,食物应该没坏得那么快嘛!”沈光姬嘟起了小嘴,一副可怜兮兮的委屈模样“还那么多饭菜,吃过一顿就扔掉,多浪费呀。”
秀秀说道:“海棠别居的厨娘是新来的,所以还不懂咱们这里的规矩,我已经交代她以后做饭不要做太多,以免吃不完。”
她家小姐虽然是京城首富的独生爱女,可是却跟她那两个挥霍成性的爹娘截然不同。
她生性勤劳、节俭,从来不浪费一小块布、一粒米、一叶菜。
但她绝不是小家子的那种小气,她只是很珍惜她所拥有的一切。
而且她总会想到其他的人,当她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时,就会想到挨寒受冻的可怜人。
常在闺阁的她花不了什么钱,偏偏老爷夫人每次一出手就是好几百两,给她买衣服、胭脂什么的,但她觉得不需要,总是要自己拿到善堂去资助那些需要的人。
小姐明明是个善良又好心的小姑娘,却被误会成是个傲慢庸俗的富家千金,她每次想到都觉得忿忿不平。
“小扁!”一个娇媚的声音响起,夹着一阵花香,一个人影从门外走进来,正是千娇百媚的沈夫人“娘的宝贝女儿呀,你好些了没有?”
她的语气带了些夸张的成分,出身青楼的她,就连跟女儿说话也习惯性的有点敝娇。
“我好多了。”沈光姬从床上坐起来,连忙道:“娘,扑蝶会的事你替我处理好了吗?”
已经答应了人家,却临时病了而没办法去,她觉得很过意不去。
“当然啦。”沈夫人亲热的抓起她的手,爱怜的说:“我的宝贝呀,瞧你都瘦成皮包骨了,娘好心疼呀。补品都有按时吃吗?”
沈光姬苦笑一下。也不过是闹了两逃谇子而已,能够瘦到哪里去呀?
娘说话就是爱夸张!
秀秀赶紧说:“林大夫说小姐肠胃还虚,要先吃点清淡的,太滋补的东西得缓一缓才能吃。”
沈夫人柳眉一扬,轻斥着“胡说!这林大夫真是个庸医,从没听人家说吃人参、燕窝会吃坏身子,你尽管熬给小姐多吃,咱们家要把这些东西当水喝也不难。”
“娘,大夫既然这么说,不如我们就”
沈光姬的话一如往常的被沈夫人的快子诼住“我说林大夫什么都不懂,我们又不是那些寻常人家,吃不起这些好东西,那是那凶穷鬼苦日子过多了,一旦闹肚子也只能吃些清淡的东西,吃不起补品,所以林大夫才这么说。”
为了减少家庭纠纷和口角,沈光姬一如往常的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那好吧,我多吃一点就是了。”
秀秀见状偷偷摇头。小姐就是这样,什么都听老爷、夫人的,偏偏他们又没见识,所以才害得她有个臭名,还沾沾自喜以为女儿高人一等。
“娘,扑蝶会的事造成别人的麻烦我很过意不去,我想我还是过去一趟好了。”
沈光姬其实超级不放心娘所谓的已经处理好了。
以过去的经验看来,她爹、娘都是标准的砸锅大王。
“你就放心,我都弄好了。”沈夫人自满的说:“我让小桐顶替你去一趟,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大事,干么要你亲自去道歉呢?他们也配呀!”
“娘!怎么你没有亲自去跟他们道歉吗?”
她就知道娘的处理方式一定跟她想象中的截然不同。
“道歉?”沈夫人忍不住咯咯的笑了几声“我们是什么身分?需要跟人家道歉?”
“那、那他们会怎么想我?”沈光姬苦着一张脸说:“娘,你又来了,你明明答应我会帮我解释我是因为病了才没办法去的。”
“那怎么行呀!你闹肚子的事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你是有身分的人,怎么可以让那些穷鬼知道你也会闹肚子?”
“娘,我也是人呀,是人都会闹肚子的,这跟有钱没钱一点关系都没有。”
沈夫人得意的笑着说:“我就叫小桐说你不想去,没兴趣陪他们耍猴戏,所以打发她过去顶替。这样一来,他们可就清楚的知道谁高谁低了信。”
沈光姬瞪大眼睛,脸上充满懊悔的表情“早知道我就是疼死也要去。”
她大概想象得到,这件事一定又会算在她的头上,关于她的总总传闻,早就已经让她成为不受欢迎的傲慢人物。
“别傻啦。你当游城到一半却急着找茅厕很好玩吗?要是一个忍不住,那你这些年来高贵的形象不就都毁了?”
“娘。”沈光姬无奈的轻喊,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我哪有什么高贵的形象?”
有也是一个大臭名,而且还是拜爹娘之赐。
“怎么没有?”沈夫人亲昵的搂住她,在她脸上亲了一记“谁不知道我的宝贝女儿是全京最有规矩、最懂分寸,而且也是最漂亮的好姑娘?”
秀秀一听,感到哭笑不得。
看样子老爷、夫人和全京城人的认知,相差十万八千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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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盆大雨下得非常的突然,为了避雨,沈光姬的轿子被拾入一间废弃的山神庙。
她到隔镇去探望生病的姑妈,没想到回来却遇上了这场雨。
“小姐,你还好吧?有没有淋湿了哪里?”秀秀连忙掀开轿帘,探头问着。
“我在轿子里,怎么会淋湿?”沈光姬一边笑着回答,一边走了出来,庙里阴湿的空气让她打了一个喷嚏“这里可闷得很。”
“总此在外头淋雨好。”秀秀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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