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十几个人来七八条枪”站在天台上吊了一阵嗓子,又走了几圈台步,楚河自我感觉相当良好“嗯,伤好得差不多了,虽然跟人pk肯定不成,但是上台演出应该没问题了!”
上午十点,楚河出院。下午七点,晚会就要开场。他还顺路到一家专接定做服装生意的服装店中,取回了两个星期前设计的戏服。他甚至还专门跑到美发店买了一顶长至肩部的假发,用来设计头型。
直到快十二点时,楚河才被蓝胖子送回家中。回家后,草草吃过午饭,楚河又找来材料,开始对服装进行一些细节方面的改动。
婠婠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开心果。这妞今天不知怎地,居然没穿新买的衣服,而是换上了她那一身来自隋末的白裙。嫩生生的小脚丫搁在茶几上,裙摆裉到膝盖处,露出雪瓷一般秀美白晰的小腿,倒教楚河好生饱了一番眼福。
师妃暄收拾完碗筷,搬了张椅子坐到楚河旁边,看着他在那定做的衣服上胡乱折腾。看了一阵之后,小暄暄有点惊讶地说道:“这件盔甲好好的,你为何要将它弄成这般模样?”
楚河瞧了师妃暄一眼,笑道:“你想想,霸王别姬那是在一种怎样的情形下?垓下之围,十面埋伏。英雄末路啊!你看这套金色全身甲,金光闪闪,一尘不染。经历连番血战,又到了穷途末路的西楚霸王,身上的金甲怎么可能还这般完好?
“所以这金甲的甲叶必须显得凌乱,还要染上黑色硝烟痕迹。这红色颜料是用来冒充血迹的。西楚霸王论个人武功,天下无敌,他不可能受伤,所以甲叶虽凌乱却不能有刀痕。血迹虽显眼,但别人一看便知这是敌人的血。
“这一领大红披风,我用火烤出破洞和黑渍,用暗红颜料增加血腥的感觉。也是为了突出末路感,显得要多落魄就得有多落魄。”
楚河摆弄完了衣甲,又开始摆弄那顶假发“在那种情况下,西楚霸王最好不戴头盔,披散头发。但是这个头发必须有层次感,显得凌厉而不散乱。血迹和烟尘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了。
“不过在英雄末路感之中,必须还有掩盖不住的英雄豪气。西楚霸王嘛,引二十八骑,于十面埋伏之中三战三决,斩将夺旗。兵锋所指,几乎无人能挡。所以即使是穷途末路,他的个人英雄主义还是无法被掩盖的。
“因此,这个血迹的化妆就很重要了。我正式上台时,将在脸上染上红色涂料充作血迹。脸上、衣甲上的血迹既可以突出末路感,也能有效地凸显出杀人如麻的凌厉,和一路血雨趟过来的豪气。”
顿了顿,楚河目光闪闪地望着师妃暄:“西楚霸王生为人杰,死为鬼雄。所以他的外表再落魄,手上的剑一定要有很强烈的锋芒感,必须锋芒毕露到打追光都遮掩不住。
“妃暄,你的色空剑是千锤百炼而出,又曾杀人饮血的真正的宝剑。剑本身便是凶器,在真正义上的刀没有发明之时,在剑没有退化成装饰品之前,剑被制造出来就是为了杀人。而现在基本上没人用剑杀人,所以即使制造再精良的剑,也只能用来表演,根本就失去了剑本身应有的魂魄。
“所以,我希望能借你的色空剑一用。只有你的色空剑,才能完美地表现出西楚霸王宁折不弯,锋芒毕露的傲气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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