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一声惊人的枪声响起,把那些围观的市民吓得不轻。
只见刚才那个表现出不可思议反应力的少年,手里正抓着一把黑色的手枪,手枪斜指着地面,一脸怒色地盯着那个夺路而逃的黑人。
“哇~”
枪声比任何威胁语言都来得直白,那二十多个围观的市民都哗然,纷纷转身跑开,一些从街道那边走过来的路人立马停步闪到路边,有的比较机灵一听枪声就毫不犹豫地调头而走。
沈雷举起了手枪,瞄准那个狂奔而去的黑人。
看到沈雷追赶黑人一幕的人,都知道这个持枪少年,纷纷远离了黑人,街道一下子就自动分出了一条空旷的直线。
黑人虽然没有沈雷那惊人的奔跑速度,但他亡命奔走之下速度也不慢。
30米。
40米。
黑人越跑越远,沈雷举着手枪却一直只是在瞄准,没有开枪。
“我此刻开枪杀了这个公害,我也得被判故意杀人罪,就得在牢房里渡劫了,代价太大了点。但如果不开枪,这人太危险,让他闯入人群,以刚才那个毒素的厉害,说不定会有大量的无辜百姓中毒。开枪?还是不开枪?”
沈雷心中犹豫着,可那个黑人却不会停下来等沈雷想好了再继续跑,如果沈雷再犹豫5秒,那黑人就会越跑越远,越不可能被子弹击中,到时候想要再追就来不及了。
沈雷是从警车里逃出来的,而且三个负责押送的警擦受伤晕迷,警车被破坏,这一点已经足以让沈雷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逃跑的过程又抢走了警擦的配枪,这又加重了犯罪情节,如果现在沈雷用这把警枪开枪,即使命中了那个黑人,即使本意是为民除害,但也有9成半的可能要被判为故意杀人罪,而且不是为民除害,而是黑·帮之间的混战。
“混蛋!”沈雷啪的一声把手枪扔向那辆吉普警车,手枪在空中滑过一条抛物线落在距离警车10米左右的地面上。
沈雷决定近身打斗擒住这个来路不明的黑人,可这个时候已经被黑人远远地拉开了距离,超过80米的距离,想要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追上不是那么容易。
沈雷扔掉了警枪,立刻就拔腿狂追,“必须抓住这个黑人,抓到他,我才能为自己洗清白,也可以为那三个中毒的警擦抓住解毒的重要线索。如果被这黑人跑了,我就会背上黑·道、袭警、故意伤人等大罪。”
沈雷狂奔的速度是正常人的近十倍,现在他由于刚才的“自行短路”而无法发挥全力,但也有常人的5倍到7倍之间。
这个奔跑速度对于那些不明所以的平凡老百姓来说,是极其震撼的事情,平时他们爬几层楼梯都要大喘,跑步也跑得又慢又短,现在突然见到一个少年居然跑得比别人开摩托车都要快,路人都被震惊地长大了嘴巴。
这个震撼感绝对要比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近距离观看短跑选手比赛来得更加震撼,因为运动会上十来个选手一起奔跑,大家的目光随着他们一起移动,不会感觉到特别强烈的速度感。
但如果这些选手在大街上全力狂奔起来,街道两边的景物都差不多是静止的,形成的鲜明对比就远远比运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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