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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灞桥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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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处默两眼大亮,兴奋得声音都发颤了:“就知道俺老程这双招子没瞎,没白认你这兄弟!好兄弟,此话可当真?”

    “当真。”李素很认真的点头,绝对心里话,放着家里好吃好喝不享受,跑去千里塞外餐风露宿,傻子才干呢。

    “等着!俺这就进宫求见陛下!”

    程处默二话不说,拨转马头便待扬鞭。旁边一名部曲眼疾手快拽住了他的缰绳,脸色难看地轻声道:“小公爷……莫闹!”

    程处默一楞,然后回了神,总算没傻到家,终于意识到这个想法多么的不现实,于是颓然地叹了口气。

    李素也叹了口气,他和程处默同样失望,同时他也发现,但凡大人物身边,总有一个眼疾手快的属下,适时跳出来制止大人物干蠢事。

    “俺……还是送送你吧。”程处默愁眉苦脸地道,李素很清楚,他的愁眉苦脸跟离愁别绪完全无关,纯粹是为他自己不能跑到塞外撒欢而愁苦。

    程处默下了马,眼角余光一瞥,发现灞桥边栽种的一排垂柳,于是上前折了根柳枝下来,将它插在李素马车的车辕上。

    李素急忙躬身道谢。

    这是唐人的习俗,长安外的灞桥一直便是友人亲朋道别之地,临别折柳相送亦是关中风俗,因为“柳”音近“留”,友人折柳,寓意“留下”,聊表不舍之意,于是灞桥作为送别的黄金地段,桥边沿河栽种的垂柳便倒了血霉。

    长安作为百万人口的大城,迎来送往的友人多如繁星,每天这个折一节,那个折一节,好好的垂柳树被折得七零八落,素质高一点的还知道不好意思,现场挥毫作诗一首以纪念离别之情,顺带着提一句这节没招谁没惹谁的柳枝,素质低一点的大概拍拍屁股便走,顶多留下一句“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

    “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大男人送别不矫情,李素扔下这句话,在程处默羡慕的目光注视下,千人骑队护卫着李素的五辆大马车,晃晃悠悠上路了。

    李素乘坐的车厢很舒服,厢内的装饰颇豪奢,矮脚桌,暖炉,软垫俱备,地上甚至铺着一张品相完好的黑熊皮,矮脚桌被李素刻意设计过,底部有六个小抽屉,拉开后里面装满了各种零食和酒,连车轱辘也被李素请了工匠改造过,装了几片极其稀贵的千炼软铁在车轴上,当作避震系统,坐在里面摇晃程度很轻微,非常舒服惬意。

    行路千里如此辛苦,李素是绝计不会让自己太劳累的,能享受的地方一定要好好享受,哪怕花费巨金来达到享受的目的也在所不惜。

    长安外的官路颇为平坦,马车车厢稳如泰山,李素坐在车内,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泛黄的羊皮地图,开始凝神研究起来。

    看着地图上圈圈点点的城池,还有那条弯弯曲曲无限冗长的路,李素便觉得一阵头疼。

    这条路太长了,长得让人绝望,真想索性死在路上算了。

    出长安后,首先往北到泾州,然后渐渐折往西面,至原州,凉州,甘州,再沿着祁连山脉以北,走素州,沙州……到了沙州,这条路才算走完一半,另一半的路更辛苦,因为要进入沙漠了。

    出沙州往北,过玉门关……没错,就是唐诗里面那句“春风不度玉门关”的那个玉门关,入大漠,再走数百里到伊州,然后……千人骑队陪着自己作死,进入沙漠深处,西州便在那片沙漠的中心。

    唐僧取经好歹还有一只法力无边的猴子保护他,李素呢?李素身边只有一千号凡夫俗子,遇到大漠里的风暴,个人武力再爆棚,该怎么死还得怎么死。

    李素收起地图,长长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忧虑之色。

    良久,不知想起什么,李素忽然掀开了马车的帘子,将骑着马一直护卫在马车旁的郑小楼叫过来。

    “咱们出村的时候乡亲们送我,你有没有在人群里见到王桩?”李素问道。

    郑小楼拧眉回忆半晌,摇摇头:“只见到他弟弟王直,不曾见过王桩。”

    李素心中涌起不祥的预感,喃喃道:“我记得也没见过他……这可糟了。”

    “糟了?”

    李素叹道:“跟蒋权说一声,骑队慢一点,这小子多半会跟来了……这事他们俩兄弟以前干过。”

    郑小楼酷脸抽了抽,道:“他婆姨那么厉害……应该不会吧?”

    虽然郑小楼走的是耍酷风格,但同住在太平村里,总免不了听到一些八卦,比如王家那位身手颇厉害的婆姨。

    “说不准,这小子一直渴望建功立业,被婆姨揍得半死也会拖着另外半条命赶来的。”李素冷冷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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