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高中同学?”男的很不客气的问我,眼中充满了仇视。
“嗯,三年同学呢,而且是前后桌。”程瑶瑶还故意的强调了前后桌。
“噢,这么说你们还是老乡呢。”那女的说。
“那可不。”我紧跟着接道,“那时候要不是她的话,我也不会来这个城市了。唉!一失足成千古……”我差点说出来,程瑶瑶看着我,我也感到了这句话很不适合,改口道:“真是一失足成千古风流人物啊。”
他们对于我后边这句话明显感到了很是失望。
“那你们好了几年了?”那个她们同宿舍的问。这分明是给我们创造麻烦呢嘛,帮忙都不会帮,我们事先也没有商量好这个事情啊!
“三年了。”程瑶瑶赶紧抢着答。
“嗯,记得那次是下雨,她没带雨伞,在教学楼回不去宿舍,我送她回去,自己身上却淋湿了,然后她就极其的感动,然后我就顺水推舟的把她给收服了。”我顺着她的话说,这时程瑶瑶恶狠狠掐了我一下。
“噢?这样的?”那女生继续问。
“不是的,”程瑶瑶否定了我的说法。
“是我把他收服了。”
“额……有什么区别么?”我问。
“当然有,我这样优秀的人,怎么可能被别人收服?要收服也是我收服别人啊!”程瑶瑶辩解道。
这时候,我看到了那个男的的表情已经从刚开始看我的仇视改成了羡慕啦。
这时候已经上全了菜了,加上后来那个男的加的菜,也满满地弄了一桌。我们就这样慢慢的聊着,最后那个男的貌似也相信了我就是她男朋友,也接受了这个现实。要不是我本身的演技好,怎么可能这么顺利?
吃完饭,我去结帐。那个男的说他请,我说作为她的男朋友,请她同学吃饭是应该的,还叫他以后多多照顾照顾她。要把戏演足的话,这也是一个方面体现的。
作为她的“男朋友”,吃完饭也不能让她去结帐啊!我倒是有点屈了,平白无故的给人家当了一上午的男朋友,还掏钱请了两个陌生人吃饭。我冤啊!不过也占到了点儿便宜,给一美女当男朋友,而且还有了亲密接触——她牵我手了,而且还抱我胳膊了。
吃完饭以后我们也没有直接回学校,去她们学校附近的一个广场溜达了,那“一对儿”也不再当“电灯泡”了,直接回去了。
我们刚到广场坐一会儿的时候,程瑶瑶收到了短信,我抢过手机,“让本相公看看你都和谁鬼混。”
她也没阻止,我知道这就是默许了,直接点了读取。短信的内容是这样的:一切搞定,他已经相信了那个就是你男朋友了,别忘记了你的一个月衣服啊!
我读了短信,不用问,绝对是被收买的那姐们儿。她看了短信长吁了一口气,“终于摆脱了这个麻烦了。”
“人家怎么了?追你也有错?”我为那个男同胞鸣不平啦。人家也是无辜的,就这么轻易的就伤害了一个人的心,太残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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