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中弥漫着极难闻的味道,腐肉的恶臭和香水味,还有杀虫剂和清新剂等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令人作呕的特殊气味,许多苍蝇在周围嗡嗡乱飞。
两具尸体的旁边放着脱下的旧衣服,其中一件上明显粘着许多的皮肤碎片和紫黑色的肉,还有星星点点的黄色脂肪。
他们身上穿着从服装店偷到的新衣,连商标也未扯下。
雷雨扬把手里的水枪举起,对准目标,随时都可以射击。我稍感放心,觉得局势已经被己方所掌握。
“老大,我觉得非常奇怪,自从复活之后,以前喜欢吃的东西现在都没兴趣了,一心只想喝人血,嚼人肉,最多也就还抽根烟来杯酒什么,连水都不想喝了。这是为什么?”溺死的尸体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记得以前我最喜欢吃猪耳朵,现在却对那玩艺儿没一点兴趣。”腐尸把自己的一只手举起,看了又看。“挺奇怪的,我的身体都烂成这样了,心脏不跳,也没有了呼吸,可就是还能动、能说话。我也不想这样子,可没办法啊。”
我很想听听这两具尸体的谈话,了解一下异类智慧生物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估计雷雨扬也是相同的想法,因为他到目前为止并没射出狗血。
“我还记得自己被淹死在灵秀湖之后的情形,身体已经沉在水底,我却可以站在水面上,我慌慌张张,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对着几个游过来、可能是想救我的人大声说话,他们却听不到,过了一会我才明白自己死掉了,这时候漂来了一个面色苍白的游魂,他说从此我必须留在这里,等候下一个淹死的人来做替身,而他自己从现在可以解脱了,可以四处溜达,也可以考虑重新投胎转世。我问他为什么非得守在这里,他说不知道,反正就这规矩,还说现在才六月,能游泳的月份还长着呢,如果运气好的话,兴许几个星期之后就可以重获自由,而他在这里已经守候了整整一年零二十九天。话说完,他就呵呵地笑着飞走了,我想要离开自己被淹死的那片水域,想跟着他到城里去,却发现有某种看不见的东西在阻碍自己的行动,最多能够在方圆七八十米范围内活动,想上岸都不成。于是我就这样呆躺在水面上,仰望天空。直到太阳快落山了,救援的人才把我的身体从水底捞上来,我凑过去一看,整个面部张牙咧嘴的,非常丑陋,我很难过,心想亲戚朋友们见到了这副模样肯定会伤心。”溺死的尸体叹息。
听到这番话,我明白了那个关于替身的传说原来是真的。
“那你是怎么活回来的?”腐尸问。
“我也不知道,莫名其妙的就回到身体里,根本不清楚这事是如何发生的。现在只记得当时躺在水面上已经过了整整两天,那段时间里最无聊的就是早晨,除了隔水望远处的人钓鱼再没有什么可解闷的事,下午天气热的时候还好些,偶尔会有几个游泳的人从附近过去,全都是男人,我张牙咧嘴地想吓唬他们,他们却根本看不到我。女人们只在近岸的浅水区玩,根本不过来,这么远我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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