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集去厨房重新烧了两个菜,等她们都吃完后,又收好桌子去厨房洗碗。
一如过去三年一样。
身后,任夏心疼的看着这个男人忙碌的背影,凭什么都已经从那个家里搬出来了,他还是被当作下人使唤,这根本不公平!
听到声音,林集转过头,笑道:“去看电视吧,我马上就忙完了。”
任夏摇了摇头,冲上去一把搂住林集壮实的腰,低声道:“对不起,都是我没用,如果我能让妈和任磊别搬进来,你就不用受这个气了。”
“没关系,过段时间我再重新买一套别墅,就又可以过二人世界的生活了。”
“哟,口气真大。请问这位帅哥,你还有几个独身的富豪叔叔呀?”任夏踮起脚尖,从身后把小脸蛋凑到了林集眼前。
林集想了想,轻笑道:“叔叔倒是没有了,但愿意给我送钱的人一定很多。”
“切~你以为你是做那种特殊职业的呀?”任夏直勾勾的盯着眼前这张好看的脸,别说,他去当鸭子的话,说不定还真有戏!
“哪种特殊职业?”
林集百思不得其解,正在他琢磨之时,任夏的香唇已经迎了上来,只是轻轻一点,迅速又离开了,根本不等他作出反应。
“我帮你洗碗。”任夏撩起袖子,将林集挤到旁边。
“呃……”林集擦了擦手上的水,“你手上拿的都已经洗过了。”
“那你不早说!”
收拾好东西,已是晚上九点。
为了不听王凤淑和任磊的冷言冷语,二人乘着夜色在别墅园区里闲逛。
山顶别墅数百米之外,就是一片人工培植的花田,凉风习习,夹杂着淡淡的花香。
走了一会儿,任夏也累了,拉着林集找到一个长椅坐下。
“林集,我突然有种在谈恋爱的感觉。”任夏望了望朦胧的月色,轻声道。
林集不在的这个星期,早上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给他发微信,在繁重的工作过程中,也时不时的走神想到他,甚至在路上遇到一只小猫舔爪子,都忍不住拍下来分享给林集。
虽然都已经结婚三年了,这段时间,任夏却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春心萌动的学生年代。
“我也是。”林集低头把弄着自己的指间,在遇到任夏之前,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这双手除了用来杀人,还能去拥抱。
任夏侧头看了看他,身体向他旁边挪了挪,一副好奇的样子,“那你谈过几次恋爱,以前不少小女生追吧?反正小女生只看脸蛋,你肯定很受欢迎。”
一股酸溜溜的气味,差点盖过了花香。
林集想了半天,摇头道:“没有,从小到大,我都很少和同龄人一起生活。”
真要说有,那就是那个女人了。
在杀手圈子里,比冥王集更令人畏惧的存在。
如果说冥王集是以绝对的实力让人折服,而那个女人,就是以其残酷的手段,令人不得不惧怕。
印象中,女人总是用一张天真无邪的脸对着他笑。
而这种笑容,事实上只有两个人能看到,一个是林集,另一个,就是被她折磨致死之前的那个可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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