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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忽来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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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一时之间摸不到头脑了。

    此后江南牛渚山来了一团黑气,越聚越大,可以使人中毒。几十年后,那黑气已经可以直接伤人了,当地太守用红衣大炮也无法镇住。这时,出现一个老妇人,问大家:要不要收?无人敢答。又过了几十年,到了理宗年间,才有一个牧童无意间答出:要收。于是天地风云忽然变色,雷电齐至,骤雨奔腾。三日后,黑气散去,出现一个石碣,写道:永镇妖精!那老妇人,自然就是陈丽卿了。三年后,有个叫任道亨的人来这里访到了陈丽卿。陈丽卿化成当年的飞卫红娘子形象,凭空飞去了。

    这最后的结子,读后有一点玄之又玄,有一种“天下本无贼,庸人自扰之”的感觉,俞万春似乎一下子上了境界。

    要解答最后这一系列疑问,得先弄清楚俞万春到底是何许人?他写这本书的目的又是什么?我总结俞万春写这本书的目的,主要有三:

    一、抒怀。古代写书又没有稿酬,不过是为了自己痛快罢了,这点应于理解。比如官兵抓贼就是他自己经历过的事情,可能真实过程不算太精彩,所以俞万春自己借题发挥,写一个更精彩的故事,自己过过干瘾。

    二、向清廷献媚。否则不会有如此之多的肉麻名字,诸如万岁亭、圣恩岭、清万年。不会有“天下太平”字样的庆云,不会有亿万年太平无疆的王道乐土。这一点,不管后面主角们多么超脱,也不能洗清。

    三、展示自己的治国能力。这一条不算太明显,清廷也不可能因为他一部小说,给他加官进爵。但俞万春在书中,的确表达了自己的治国思想和治兵思想。

    可惜的是,他本人此时已经年过半百,并于荡寇志成书后三年病逝。有资料说他:性倜傥淡泊,不以功名得失为念。后行医于杭州。常以酒一壶,铁笛一枝,分系牛角,游行于西湖之上,自号黄牛道人。晚年乃奉道、释。弥留时,诵金刚经百遍而逝。

    小说写成这样的俞万春竟然是一个如此潇洒之人,很有点陈希真的意思。而他晚年所研习的佛、道,在他的书中尤其是最后的部分已经深有体现,这与他对朝廷的谄媚,对贼寇的凶残完全的相反。前面的种种不爽,根本就不像是一个骑牛饮酒游西湖的潇洒之人的所作所为。造成这种矛盾的原因,我认为:

    一、作者的本性其实还是谄媚和凶残,一如我前面二十七篇文章所述。最后的佛道、西湖畔的铁笛、酒壶不过是他掩人耳目的手法罢了。以修道成仙来掩盖前面的血腥,让陈丽卿这种沾满鲜血的人修成正果;以潇洒的处世方式来掩盖自己内心的阴暗。

    二、作者试图在本书中谋求一种儒道合一的思想,即立功名也可以作为修道的一种方式。所以他让陈希真说:殊不知儒家亦有长生之术,其法身与仙佛无异,人不留心。这是俞万春对自己社会地位现实的最佳自我安慰了。只不过儒道合一,政治性太强,反而玷污了道的纯洁。所以陈希真再超脱,终是不能令人欣赏。

    不过,逝者长已矣,本也不必为了一百六十年前的人动气和介怀;但来者犹可追,一个俞万春已成为了过去,真正深为可忧的是现在以及未来的俞万春们。

    亮相武将:

    俞万春,字仲华,号忽来道人。清浙江山阴人

    军X+武X+智X+情X+名X+

    特技:[杜撰],X+

    忽来道人乃是本书第一高人,连陈丽卿都识得此人:五百年后,我去教忽来道人俞仲华撰一部《荡寇志》与你们大家看。此人有冰山列阵、单臂托闸的兵法,群殴偷袭、背后捅刀的武功,竹笆扇大炮、珍藏通敌信的智商,裙带套裙带的人情,万年祝永清的名声,怎能不是古今中外杜撰的第一人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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