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额头即将落汗的时候,沈丁新买的一把佩剑却让他不禁灵光一闪。
“青匣镂铭藏孤韧,霜花雪影扮佳人;名山从来不遮雾,素面何尝不迷魂!”
意思就是说:王思燕啊,这剑鞘虽好,却是容易遮盖宝剑的风华,你本就是个大美人,化妆就不必了,有屋外的风雪为你妆扮就可以来;须知这世上的名山大川,遮了雾也都是看不出雄伟的,你的话,就算是素面朝天,也必然一样迷人勾魂!
这首诗一吟出来,顿时引起了一片叫好,特别是内堂的王思燕,听得跟心里抹了蜜一样。
姑爷这么给面子,王家的姑娘婆婆们自然不会再做阻拦,当下领着早就妆扮好了的王思燕走了出来。
终于见到新娘子,左命和李泰都是长长的松了口气。
而接下来,就是打道回府了。
左命自然是没有亲戚的,所以整府的婚宴都是宴请的王家的宾客。甚至于拜天地的时候,左命也是请的王珪和他的夫人坐在本该是他的父母坐的位置。
这其实是不合大唐的民俗的,因为按照当时的礼制,除非是入赘当女婿,不然是不可以在拜堂的时候拜岳父和岳母的。
不过,左命执意如此,王珪自然也是乐得如此,反正也是他占便宜。
拜过堂,左命又很搞怪的拿出了一副画卷,这幅画卷上画的自然就是左命前世的父母,就连他们的衣服和装束,左命都没有做过任何的修改。
不过,为了将一切弄得合理一些,他直接在他们的头上写上了“师父”和“师母”两个大字。
本来见着这画上的两个人装束诡异,众人还有些不解,但当他们看到上面那斗大的“师父”和“师母”四个大字,众人便释然了。
画圣的师父和师母,怪异点也实属正常,毕竟是高人嘛。
拿出画卷之后,左命便拉着王思燕像拜王珪一样,拜了三拜。
而自此,整个怪异的婚礼才算是真正的礼成了。
接下来就是婚宴敬酒了,左命的酒量确实不错,不过为了晚上不至于错过春宵,他还是将李泰拉出来顶了缸。
你还不说,在这个时候,李泰的身份还是起到了些作用的。
一见是当今的四皇子,那些宾客又哪里敢真的灌他?大部分人给他敬酒,都只是让他喝小半杯而已。但即便如此,李泰这个没用的家伙也是醉到不行,被沈丁给架到了北院的一处厢房之中。
敬酒过后,左命便直接去了东院。倒不是他色急,主要是他自己制定的婚礼其实还并没有结束。
来到自己的小别墅中,王思燕、怜儿和胡可已经百无聊赖的打起了扑克牌。这要是在别人家里,新婚之夜这样,只怕早就被扫地出门了,但在左府,三女却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左命一来,三女都有些害羞和兴奋,因为她们很早就知道,这次婚礼不仅仅是王思燕一个人的婚礼,也是她们三个共同的婚礼。
虽然这场婚礼只有他们四个人在场,但她们依旧觉得很幸福。
她们很喜欢这种抛开世俗礼法,我行我素的行事风格。
人到齐之后,左命便拿出了四只黄金戒指,每一颗上面都有着一颗眼珠那么大的钻石。虽然没有经过切割和打磨,但看上去依旧尊贵而且高雅。
“你们别小看这些石头,他们可是这世间最坚硬的东西,天荒地老,万年不坏!等我做好了合适的工具打磨切割一番,更是比那些宝石珍珠还要美丽闪亮!
这东西在我的家乡还有一句楔语唤作‘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等咱们以后老了,这东西可是要传给下一代的,所以千万戴好了,不要弄丢了。”
听说居然是这么宝贝的东西,三女都是高兴不已,纷纷拿起了一个,戴在了手上,然后反复的打量了起来。
自己也戴上了钻戒,左命才拉起了三人的手,放在了自己的掌心,“现在我念一句,你们跟我念一句。”
“我左命——”
“我王思燕——”
“我司徒怜儿——”
“我胡可——”
“愿意娶王思燕、司徒怜儿以及胡可为妻,无论生老病死,贫穷富贵,都不离不弃”
“愿意嫁给左命为妻,无论”
这场西式的婚礼是简单的,甚至是简陋的,没有婚纱,没有神父,也没有证婚人,但无论是左命还是王思燕等人,却都觉得这是一场温馨的婚礼。
因为爱情这种东西,从来都只要彼此知道就可以了。
这一夜,左命是幸福的,当然,也是辛苦的
唉!能者多劳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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