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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还屈起指头,装腔作势地弹了弹衣服前襟。

    柳冠国半信半疑:“你有料?”

    沈邦n瑟:“我妹子在南京上大学,你又不是不知道。”

    所以,在南京上大学跟“惊天大料”之间,有关系吗?

    柳冠国茫然。

    刘盛忍不住皱眉:“赶紧的,有料放料,叽叽歪歪半天,扯什么南京北京,没放出一个正经屁。”

    沈邦也不生气:“我给你们提醒一下啊,南京距离哪近?安徽;安徽有什么?山桂斋;我们昨天一直被什么问题困扰?对了,那就是大佬为什么来湘西。”

    几个人中,邱栋话最少,脑子却最快,立马理出了头绪:沈邦的妹子在南京读书,离着山桂斋不远,而山桂斋的门户是对所有山户敞开的,也就是说,她去那走动频繁,有很多机会能听到第一手消息……

    邱栋脱口问了句:“她听到什么了?”

    沈邦向他竖了竖大拇指:“大栋这脑子,杠杠的。我跟你们说啊,昨儿晚上,我就去问她了,她也不知道大佬为什么会来湘西,但她听到过一个事儿,没准两者之间有关联。当然了只是猜测,也不一定……”

    刘盛想捶他:“能不能说重点?”

    沈邦瞥了他一眼:“这不正要说吗?”

    他左右看看,压低声音:“说是上两个月,水鬼去了山桂斋。”

    这话一出口,每个人脸上最先浮现出,不是惊讶,反以困惑居多。

    刘盛甚至没反应过来:“水……水鬼?”

    柳冠国也有点怔楞。

    水鬼,倒是听说过,这世上有山有水,既然有山鬼,那有水鬼也不稀奇啊。

    据说水鬼是沿大江大河居住的一群人,和山鬼一样,其中的少部分人天赋异禀,与水同脉同息,可以在水底呼吸――柳冠国曾经一度怀疑,《水浒传》里那个可以在水底伏七天七夜的浪里白条张顺,就是以化名出来混江湖的、水鬼的扛把子。

    没错,化名,因为水鬼极其隐秘,山鬼也算低调了,但和水鬼一比,就成了骚包:单看今天这阵仗就知道了,那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广交朋友,不像水鬼,人家关起门来,只和自己玩。

    所以,外界几乎没有水鬼的传闻,就连山鬼里,都有好多人根本不相信水鬼真的存在。

    ……

    沈万古第一个反应过来,双眼放光:“水鬼,卧槽,听说他们个个都长得很难看,全身浮肿,肤色惨白惨白的。”

    刘盛莫名:“是吗?”

    沈万古煞有介事点头:“你想啊,天天在水里泡,能不肿?”

    刘盛觉得这话颇有道理:“那他们靠什么生活啊?”

    沈邦也不知道:“抓鱼吧,八成是搞水产的,挺穷。”

    说完这话,鼻翼夸张地翕动两下,似乎真有水腥穷酸气扑面而来。

    柳冠国持反对意见:“水里能淘金吧,听说早些年,金沙江边都是淘金客。”

    沈万古嗤之以鼻:“金沙,还没米粒大,能有多少钱?我就算它有个金矿,一比七十七,谁赢?”

    几人互相对视,均油然而生无上之自豪感,就跟那七十七个山矿是掖在他们枕头底下似的。

    只邱栋没参与这调侃,他眉头微拧,喃喃说了句:“他们怎么来了啊,不是说,山水不相逢吗?”

    ……

    按理说,山连着水,水接着山,“山水有相逢”是再自然不过了,但山鬼这头,但凡说起水鬼来,必然会提到一句“山水不相逢”,原因不明,似乎两家都认为,老死不相往来最好,一旦往来,准没好事。

    沈邦也说不清楚,含糊其辞又大肆渲染:“这哪能知道,我妹子也就听到点边角料,说是水鬼家来了两个人,一个老太婆,还有个不男不女扎小辫的,两人都全身浮肿,脸色惨白,进山桂斋的时候,全身上下还在滴里搭拉往下滴水……”

    我去,太有画面感了,听起来跟池塘里的死人诈了尸出水似的,刘盛抚着胳膊上一粒粒l起的鸡皮疙瘩:“然后呢?”

    没然后了,沈邦说:“然后……你就要问大佬了。不过,据我推测吧,他们可能是来借钱的。”

    因为穷嘛。

    ***

    十一点过,客人陆续到达,男女老少,高矮胖瘦,穷富美丑,那真是跨度巨大,连饭店经理都跑来跟接待台的二沈咬耳朵:“你们家这些亲戚,还真是什么样的都有。”

    沈万古还没来得及答话,手机屏上跳出一条群消息,刘盛发的,迫切之意直欲突破屏幕:“快快快,要看大佬的,后门!”

    沈万古拔腿就跑,沈邦迟了一步,又不敢让接待台放空,只能眼睁睁看他背影,抓心挠肝。

    运气不赖,沈万古拐过墙角时,正赶上孟千姿一脚跨进门去,惊鸿一瞥。

    许是察觉近侧有人,她还朝沈万古的方向偏了一下头。

    沈万古只看见她一身都是黑,里头紧身,外头风衣,中筒马靴,一头长发散成波浪――他当然不知道那是辛辞早上拿卷发棒现卷的,说是为了增加气场,如果知道了,他一定会发表意见说秃头才是最有气场的,因为无招胜有招,无毛胜有毛――侧头时,许是黑色眼罩映衬,一张脸精致与悍戾并举,脖子上一根极细的绞丝贴颈项圈,上头栖一只硕大的老银蜘蛛,蜘蛛极逼真,肚腹是一块上好老南红,步足根根扒张,就跟趴在颈上吸她的血似的。

    ……

    回到接待台,沈邦急不可耐:“怎么样?看到了?”

    沈万古握住沈邦的手,激动地往死里攥:“跟我想的一样一样的,没丢我的人!”

    他自己样貌稀疏平常,三十刚过头发就脱得遮不住脑袋了,对孟千姿的要求倒还挺高,觉得她但凡有一处不到位,都是不可原谅。

    沈邦与有荣焉,用力回握:“我早说了,大佬要是不行,祖宗奶奶都不会答应的。”

    两人正忘情,不远处一声咳嗽。

    卧槽,来客了,二沈瞬间正常,沈万古咳嗽着拿过边上的签到簿,沈邦清着嗓子捧起ipad。

    抬头一看,还排了两,打头的那个是个六十来岁的老头,穿干净笔挺的蓝布褂子,斜背洗得泛白的绿军包,正往前递请帖:“叭夯寨,马二嘎。”

    沈万古验了帖子,为表礼貌,站起身子双手奉还,满脸堆笑往里请:“直走,右转,进大厅就是,按号入座就行。”

    说完,转向下一个。

    这人约莫四五十岁年纪,一头糟糟卷发,还架了副黑框眼镜,喜笑颜开地往前递请帖:“辰字头的,李长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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