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今天穿了一件棕色的皮衣,显得挺阔气,脚上的皮鞋一看就是刚上了油,很亮。老张头上花白的头发向后梳着,发型挺潮,还打了发蜡,配上那身行头,看上去还真像那么回事。
说来,跟了老张几个月,距离近了,曹小安对老张就渐渐有了些了解,先前的成见也一扫而光,剩下的就是佩服。
曹小安敬了老张一杯酒,问道:“咱们第一次见面时,您老为啥穿成那样?”
老张笑着说:“那次和弟兄们在西门菜市场蹲守,一连几天,才将盘踞在菜市场的几个佛爷兜住,刚刚回来。那次,我扮演的是个菜贩子,在马路牙子上蹲着,不穿成那样,咋行?”
曹小安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老张说:“不管怎么穿,关键要和现场的气氛相匹配。也就是说,要把自己藏好,不能有露馅儿。否则,
你一露面,还没盯住贼,就先被贼给看破了。”说到这里,老张的神态变得严肃起来,接着说道:“知道吗?咱们的对手,那些佛爷,可不都是吃干饭的,他们敢在人群里下手,多半是属泥鳅的,滑溜!想要逮住他们,你就得比他们更滑溜儿。老道的佛爷们最大的特点,就是招子(眼睛)毒,腿快。如果你不能先藏好了自己,想要逮住他们,门都没有!”
对于老张说的这些,曹小安是深有体会的。那还是头次跟老张走场子,对手是出没于大十字商城的“毛三”。这毛三是个惯偷,眼劲儿足,轻易不失手。
那天,毛三在商城里转悠,没事儿似的,从一楼转到六楼,又漫不经心地走下来,就是不出手。兜了几圈,曹小安就耐不住性子了,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老张看出苗头后,对着曹小安摇了摇头,让他压着点儿!曹小安深吸一口气,努力保持着镇静。
这时,毛三的目光跳过电梯,望了望,就加快脚步走了过去。曹小安顺着毛三的目光,看到对面皮衣店正有几个姑娘试穿着皮衣,手包随手撂在了一边。
曹小安明白了,毛三嗅到了猎物,终于要下手了。他扭头看时,老张已经踱过电梯口,混在人群中,似乎什么也没发现。曹小安急了,兜了个圈子,在另一头堵住老张,点了点头,示意老张,贼要上钩子了。
老张却好似没有看见,依然不紧不慢地踱着步子。这个紧要关口,曹小安发现,毛三来到皮包旁,蹲下身子,似乎在提鞋,贼眼闪闪发亮。要出手了!曹小安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上。就在这时,毛三突然往曹小安他们这边看了看,随后站起身来,加快脚步,径直走出了商城,没了踪影。
到手的肉,就这样没了!郝文怎么也弄不明白,那天,毛三分明已经锁定了猎物,却为什么会突然收了手?直到回到队里,老张才告诉他,都是你的招子惹的祸!当时,你的眼睛都要喷出火来了,毛三是个什么货色,还能看不出来?那次失手,让曹小安残存的傲气瞬间全无,至今心窝儿还疼着。
西餐厅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从衣着和举止上看,都是些有身份的人。
老张依然在吃着牛排,细嚼慢咽,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曹小安放下刀叉,举起酒杯,说:“师父,咱俩再走一个。”
老张举起杯,很有风度地和曹小安碰了碰,轻轻抿了一口杯中的红酒,似乎有了醉意。
曹小安暗自笑了,他又想起了老张喝老白干的情景。
正吃着牛排,曹小安突然感觉桌子下的脚被碰了碰,就奇怪地抬起头来,看着老张。却见老张依然慢条斯理地咀嚼着,目光却向旁边的桌子闪了闪。
曹小安激灵一下,似有所悟,老张这个眼神,分明是说—附近有贼!曹小安没有扭头,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搜索着。
旁边桌子上坐着的,是一个穿着一件貂皮大衣、模样高贵、举止优雅的女士,一看就是一个有钱的主儿。桌前放着一杯咖啡,女子时不时地抿一小口,白皙修长的指头伴随着轻音乐的韵律,悠闲地打着节拍,很是惬意。曹小安观察了许久,仍然没有看出什么异样,就对着老张眨巴了下眼睛,表示疑惑。
老张面无表情,眼睛微闭,问:“这是什么曲子?真好听!”
曹小安的思绪有些跟不上,拐了个急弯,才跟上老张的节奏,说:“好像是《友谊地久天长》。”说着,也喝了口红酒。
天完全黑了,都市的夜生活开始了。旁边的女子伸了个懒腰,从坤包里拿出小镜子,又取出口红,对着镜子补了下妆,细长的手指伸进口袋,拈出几张零钞,放在了桌上,然后直起身,扭着身子,迈着猫步,走出了西餐厅。
这时,老张也站了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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