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一个个圣殿骑士手里握着酒瓶,骑着高头大马,醉醺醺的在路上上窜下跳,闹腾个不停,尼克坐在车厢里好奇的向外张望,说道:“难道圣殿骑士都那么爱喝酒吗?”
“不是。”老摩根揉着太阳穴:“很抱歉小尼克,让你失望了,外面这群是败类!回去后我要向达依斯达普团长抗议,这次任务那么重要,他居然排这样一堆人给我,连领头的都是个大酒鬼!”
亚伦和兰斯两个一左一右坐在摩根身边,已经喝得红光满面,不住的傻笑。
“哈哈哈哈,那个死胖子的什么狗屁朋友,不要让我知道他是我认识的那个混蛋,否则我把他剁成肉酱。”亚伦语无伦次的喊叫着,兰斯好歹还清醒一点,勉强向四个小家伙解释着什么,四个没喝酒的新晋学员听了半晌,才听出了个大概。
教会里生活清苦,圣殿骑士团管理严格,平常难有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大家早已憋得久了,现在难得有机会从圣城跑出来,当然要狠狠发泄一下。而亚伦自己的身世,也和某个奴隶贩子有仇。
“有损市容。”狄莱不冷不热的说道,老摩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这群骑士在路上实在闹腾得厉害,狄莱也以避祸为由钻到了车厢里。车厢倒是足够宽敞,装了九个人和几十箱酒也不挤。狄莱也不客气,提起酒来酒喝,有了几分醉意便不住口的说风凉话。
吴尽喝足了以后,还是一如既往的和他的猴子一起呼呼大睡。马克西看着这家伙,心中说不出的古怪,他们四个家伙见到摩根主教脸色难看,都不敢喝酒,周围虽吵,脑子还算清醒。
“吴尽先生的睡姿实在难看。”
尼克的发言让马克西哑然失笑,福雷斯苦着脸,偷偷瞄着车厢里一堆的酒箱。他年纪不大,酒龄却不小,又最爱热闹,只想拿上几只酒瓶,跳到车厢外面和一群人一块疯去。但看到老摩根的脸色,又是不敢。
马克西戳了戳贝奥夫,他也正看着不打呼噜的吴尽。
“他胆子真大。”贝奥夫说。“身上带着个空间装备还这么大大咧咧的,不怕有人来偷吗?”
马克西点点头,很是认同他的看法。大容量的空间装备,据说堪比神器,就算有夸大之嫌,也是价值连城的宝物。他想起那只力大无比、酒量惊人的猴子,可能是吴尽用来防身的魔宠。不过……
“那猴子好像跟吴尽先生一样,一直都不清醒啊。”
听到马克西和贝奥夫的小声对话,老摩根和他们有不同的看法。据他所知,大陆上的空间装备数量极其稀少,全部由精灵族制造。第一位制造出空间装备的锻造大师,是一位名叫‘采姑娘的老蘑菇’的人,似乎并不是精灵族,但他的技艺只传授给了精灵。而精灵虽然从采姑娘的老蘑菇大师手中学到了空间装备的制作方法,但是由于原材料的缺乏,实际制成的空间装备还不到两位数。
空间装备顾名思义,能够依托魔法力量制造出一个体积庞大的空间,用于存储物品,而且没有重量,是极为方便的魔法道具。由于其具有的强大能力和稀少的数量,使无数人起了觊觎之心。几千年来,在精灵族的和掠夺者之间发生过无数次血腥的争斗,最终约有半数的空间装备从精灵族手中流传出来。而传闻中能成为空间装备主人的,无一不是当世强者。
老摩根可不相信,会有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傻瓜,敢带着空间装备到处现世,莫非他唯恐强盗不上门来光顾?拥有空间装备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是他身份和实力的证明,他敢明目张胆的在大庭广众之下显露宝物,表明他对自己的实力有充分的自信。
“七渡金这种极为罕见的金属,对空间系的魔法有着强烈的适应性,一块高纯度的七渡金,灌输空间魔力进去后,可以产生出一个独立的小型空间,也就是所谓的空间装备。”
老摩根想就空间装备的事情,对几个小家伙作些说明,他说道:“或许你们都听过空间装备这个名词?”
几个听众一起点头,老摩根道:“教皇陛下手中,便有一个容量极大的空间戒指,那里面的空间之大,据说可以把特伦克大教堂整个都装进去。”
特伦克大教堂位于圣城保罗,建立于四千年前。教宗保罗出生于瑟德大陆中部马塔里亚平原上的一个小村庄里,光明教会和人类壮大后,将这个村庄逐步改建为了现在的圣城保罗,教宗出生的农家遗址上,则建其了一座宏伟的特伦克教堂,现在教会的所有高级首脑,包括教皇,都住在特伦克大教堂中。特伦克教堂经过四千年不断的修缮后,现在是一个面积超过两百平方公里的庞大建筑群,也是圣城保罗的主体结构。这个大小马克西他们四个不知道,兰斯和亚伦却是清楚的。
‘骗人~’亚伦心想:‘那么大的一座城市怎么可能塞得进去。’
信也好,不信也罢,老摩根愁眉苦脸的看着车厢外闹腾的圣殿骑士们,没有在空间装备的问题上继续探讨下去。
队伍迤逦而行,数日后来到了目的地萨尔斯堡外,路上倒是没有再遇到刺客。在距离城外十公里的一个路口上,萨尔斯堡迎接光明教会瑟德大主教的队伍已经等待了许久。
摩根.福里曼红衣主教的教会职务是瑟德大主教,他的职权是掌管瑟德大陆除梵特帝国外所有十六国的教务。
在光明教会所辖的教区广大,将一定大小的区域划分为若干的教区,设置等级不等的神职人员进行管理,这其中等级最高的就是管理一国教务的某国大主教。而在此之上,又设置有瑟德大主教,担任这职务的老摩根权力极大,他只需对教皇负责。而梵特帝国所在的地区由于是光明教会的发源地,身份特殊,设立了梵特大主教,独立于瑟德大主教的权力范围外。
萨尔斯堡的迎接队伍十分庞大,热闹非凡。这萨尔斯堡是佩索家族的世袭领地,虽然伊瓦利斯制度有别与瑟德其他国家,佩索家族对这份册封给自己的领地并没有管辖权力,但他们老家就在这里,以佩索家的权势,自然是当地贵族、官员竭力巴结的对象。此时一票出城十里迎接的高官显贵一看,老摩根的坐车居然是帝国军务大臣殴露凡勋爵的坐车,心中亲近之意顿时大大膨胀起来。
老摩根与他们寒暄几句,队伍就要开拔。摩根回到马车旁边,四个新学员已经下车,站在一旁。马克西和贝奥夫都是认识路的,在这个路口转去,就是通向教会学校所在的小城加利拉德。
老摩根笑道:“看来我们要在这里分别了。”
四个小家伙与他相处几日,想到分别,心中都是有些不舍。摩根道:“各地的教会学校,每年都会选出一批优秀的学员,送到圣城保罗进行深造。有武技过人的,有魔法能力突出的,更多的还是学识上的水平。希望你们四个能在学校里努力血洗,将来能被选上,到圣城的学校总部来。”
小尼克眼圈已经红了,摩根摸摸他的头,安慰几句。临别时分,却给了他最后一点建议。
“尼克。”老摩根说道:“你身上的土系魔力异常精纯,如果我猜的不错,应该是学过一种古怪的冥想方式――元素之心。”
尼克一愣,他所使用的冥想方式的确是元素之心,这是在艾利迪普斯大法师的笔记本上看来的。
老摩根道:“据说这种冥想方式威力巨大,效果远胜普通魔法师的冥想,但是有个很严重的后果,它只能聚集一种属性的魔力。你从五岁开始练习,大概这辈子就只能使用土系魔法了。”
尼克根本不明白,只能使用一系的魔法有什么不妙之处,老摩根也没有做过多解释。
狄莱整饬好了麾下士兵,向摩根和众人告别,他的驻地在王都辖境内的多塔镇附近,此刻萨尔斯堡既然派出了迎接队伍接手摩根等人,他要回去了。
吴尽道:“狄莱老头,你的礼物呢?”
狄莱大感好奇,说道:“礼物?”
吴尽道:“五十度的美酒你可是灌了好几十公斤下去,现在要走了,不留下点礼物给我们四个可爱的小朋友吗。”
狄莱道:“几十公斤!你当我是水桶吗?要说礼物的话……老子身上可是什么都没带,这些武器装备都是国家发的,不能给你们四个。嗯,这样吧,以后你们要是遇到什么麻烦,可以在每年的八月十二日到拉寇恩去,找一个厉害人物帮忙,记得报上我的名字。”
吴尽道:“这是开的什么空头支票,说到底好像跟你木有屁的关系。”
狄莱道:“这个人很厉害的,最是擅长杀人放火,打听别人隐私,抓人痛脚,非常适合拿来满足你们内心的阴暗面。”
众人:“……”
狄莱:“有我介绍你们去,他的费用会收的便宜点。”
吴尽道:“ok了,你可以走了!那么那个拉寇恩是什么地方,为什么要八月十二日。”
摩根道:“拉寇恩在王都卢萨丽亚西南约二十公里,原本是伊瓦利斯帝国的烈士公墓。亚纪8746年恩佐.奥斯图大帝在西北方的阿尔费击败欧路菲利亚人,决定动工修建基亚兰城,后来又把这一天当作伊瓦利斯走向和平的开始,将每年的这天定为祭奠建国中阵亡将士的纪念日。时间长了,这八月十二日逐渐演变成伊瓦利斯人祭奠故去亲朋好友的日子,而拉寇恩,现在也变成了伊瓦利斯国内最大的公墓。”
众人扭过脑袋,看着突然发言介绍历史背景的老摩根,老摩根挤挤眼睛,说道:“多读点书就是有好处。”转身上了马车。
队伍缓缓开拔,吴尽、狄莱和四个小家伙站在路边,看着队伍走远。
狄莱说道:“你还不上车,是什么意思。”
吴尽道:“当然是有原因的,你们四个,好歹相处了这么几日,临走前送你份礼物吧。”
听到礼物二字,马克西眼中金光闪烁,吴尽送他的那一条价值三、五个铜币的项链,上面附加的魔法可是个好东西,此刻听到又有礼物,哪里有不心动的。
吴尽笑道:“这件礼物嘛,嘿嘿。”拉住了尼克的手,走到一边去。他们两个越走越远,跑到了几十米以外,马克西他们三个莫明其妙,不知道这两个人要捣什么鬼,反正人家说什么是听不到了。
狄莱说道:“这个家伙,送个礼物而已,何必那么躲躲藏藏的?”
两个人站在远处叽叽咕咕的,吴尽不知说了些虾咪,小尼克突然满脸惊讶的跳了起来,伸手捂住嘴巴,回头不住向这边张望。吴尽哈哈大笑,伸手在小尼克脑袋上拍了拍,转身离开,追他的豪华马车去了。这边三个家伙看得更是满脸古怪,却是不知发生什么事情。
正值六月中旬,盛夏的早上,阳光明媚,野外百草丰茂。众人分手的路口距离教会学校所在的加利拉德小城只有十公里左右,四个小学员中有两个是认得路的,既然路途不远,他们心里也不着急,牵着马匹缓缓而行。
四个家伙几天来一直蹲在吴尽的豪华马车里,虽说陪着老摩根免受了路途中的颠簸,但终究是气闷,此时来到野外,路边有农家的农田,远处有隐隐约约的群山,仰望天空白云朵朵,忽然换了个世间,胸怀为之一扩。贝奥夫同志双手指向天空,一声欢呼:“终于自由了!”
马克西道:“尼克,吴尽先生跟你说了些什么?”三个人看着尼克,尼克脸上一红,吞吞吐吐的说道:“吴尽……吴尽先生他说,嗯,他说啊,他拿了我的那本笔记本,那是个好东西,他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贝奥夫说道:“少来了,尼克,那家伙脸皮厚得很,才不会说什么不好意思呢。”尼克睁大了双眼,奇道:“咦,你怎么知道的?”三个家伙哈哈大笑。
尼克红着脸说道:“吴尽先生他的确没说他不好意思,他说,我那本笔记本他这几天仔细看了几遍,觉得值很多钱,他用一根椅子腿跟我换,我实在太亏了。于是,就给了我这个。”
说完,尼克伸出右手,上面戴着一个黄色的戒指。
福雷斯说道:“哦?原来是那种两个铜币一个的戒指,尼克,搞不好吴尽先生是在你妈妈的地摊上买的呢。”
尼克惊讶道:“哎呀,那我还没有感谢他照顾妈妈的生意呢!以前和妈妈摆地摊时,我们对每个客人都要说声谢谢的。福雷斯,我是不是应该骑马追上去道谢呢?”
马克西:“你、你们两个等一下……”
贝奥夫道:“尼克,你怎么把戒指戴到了无名指上,难道你结婚了吗?”
尼克奇道:“结婚?怎么会,我还没成年呢。”
贝奥夫皱起眉头,说道:“哪有人会在右手戴戒指的,脱下来脱下来。”
福雷斯道:“他左手比较大,就戴右手喽。”
尼克道:“不是……”贝奥夫抓住他右手,把无名指上的戒指取了下来,套在了他左手小指头上,笑道:“这样才对嘛,一般戒指都要戴在左手,因为大家右手要做事情,戴着戒指会很不方便。”
福雷斯道:“那他要是左撇子呢?”
贝奥夫道:“尼克他不是喜欢用右手嘛,而且啊,戴在小指上就是说明你单身。”
那戒指却是孔径不小,在尼克左手小指上套它不住,晃来晃去的。尼克转转手腕,那戒指也跟着晃荡晃荡,四个人瞪着眼睛看了几眼,福雷斯说道:“这样怕是不成,我怎么听说小指头上戴戒指的人都是离婚了的?”
贝奥夫一呆,的确有这种说法,随即伸手捏住了尼克的脸蛋,尼克惊叫一声,抬手打落贝奥夫的爪子。贝奥夫揉着手腕说道:“你看尼克细皮嫩肉的,哪里会是结过婚的样子。”福雷斯从尼克小指上取下戒指,向他大拇指套去,这次却是指头太粗,套不进去。福雷斯叫道:“我就说他左手大嘛!”尼克在他脚上跺了一脚,伸手抢回戒指。
马克西道:“大拇指也不对,大拇指戴戒指,表示你正在思春,想……想……咦,我一开始是要说什么了?”
尼克涨红了脸,说道:“我还是戴右手,无名指上好了。”
马克西道:“右手无名指,说明你有修女心性。”尼克一愣,贝奥夫说道:“他是公的耶!”尼克一听,眉毛竖了起来,将戒指往无名指上一套,怒道:“我想戴哪个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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