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让我通知你,你的论文通过了,准备明天答辩。”
“好,我知道了。”庄晟天站在窗口不动,丝毫不给慕卿窥探的机会。
“还有,”慕卿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放在桌上,“本科部的校花又来给你送信了,追你追得很勤啊!人家那么漂亮,又自动送上门,你就别端架子,收了算了,青春苦短啊。”
“慕少,你以为我有你清闲啊,没工夫谈这些情爱。再说,那种女人一旦沾上了,就不容易脱身,我可不想自找麻烦。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反正你看中的女人没有能逃过你魔掌的。”庄晟天扫了一眼信封,看都没看就扔进了垃圾桶。
“我身边哪缺过女人。你都说难缠了,我肯定不会傻兮兮地去招惹。”慕卿探了探头,还是什么都没看到,只好作罢。
“晚上有派对,有兴趣不?让自己放松一下。”慕卿坏笑着。
“你的派对女人太多、太烦,我还不如清清静静待在宿舍。”庄晟天笑了一下,脸色又严肃了,“马上要去W市了,很多头绪要理一理。”
慕卿也收起笑脸,在庄晟天的肩膀上拍了一下,“好,有什么需要随时给我电话。”
等慕卿离开,庄晟天沉思了一会,重新坐到原来的位置上,向外看去。
她还在!在离他窗台不远处的小树林里。
她很漂亮,但是说起来,她不算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穿得也很朴素。一件蓝白条的t恤,一条浅色的牛仔裤,一双白色的帆布鞋,一看就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她把头发随意地扎了个马尾,露出白皙的脖子。为了方便,她也把衣袖卷到了手肘以上,露出纤细的小臂。
她蹲坐在地上,笑嘻嘻地看着围在她身边的几只小狗小猫,从书包袋里拿出一些食物,一一分给它们吃。又拿出一个小碗,倒上一些牛奶。
庄晟天这段日子在忙论文和答辩,所以留在宿舍,待在窗口的时间比较多。当这个女孩第一次来到这片树林里时,他就注意到她。
那天,庄晟天也是坐在这个窗口,正在想着去W市如何发展的事。然后,她闯入了视线。活泼的女孩,即使只是孤单一人,也开心地在林子里蹦跳着。
这里很偏僻。以前会有些谈情说爱的学生跑到这里来,被人举报后,就几乎没人再来了。倒成了流浪小动物们聚集的地方。
她应该是刚入学不久的新生,在学校里随处参观。他以为她随意地走到这里,觉得没意思自然不会再来。
没想到,第二天她又来了,还带着喂食的碗和食物。之后也经常来。有时是饼干,有时是火腿,有时是拌饭。每次喂食完,她都会很细心地收拾掉地上的残渣。
她不是最漂亮的,家境也不见得好,对小动物的爱心也不是只有她才有,但他就是觉得她很特别,很吸引他,一次次地在这里等着看她,一次次地为她脸上灿烂的笑容感到心动……
答辩结束,庄晟天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学校了。
这天,在窗口,他又看见了她。
她正趴在石桌上,好像睡着了。一群吃饱喝足的小动物围着她,乖巧地趴在她的脚边。
阳光明媚,斑驳的光影在她身上竟圈成了光晕,朦朦胧胧的,像林中仙子般不真实。
去见见她,去见见她!有个声音不停地在心里呐喊……也许这是唯一的机会,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等他反应过来时,他已经坐在了她的对面。
她真的睡着了。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投下迷人的阴影,鼻息轻轻的,红润的嘴唇微启,让他好想一探其中的香泽……
一只小狗跳上石桌,警惕地看着他。
庄晟天一笑,把食指放在唇上,也不管它是否明白,示意它不要出声,打扰她的休息。
小狗半懂不懂,没有吠叫,却开始去舔她,像是要把她叫醒一样。
“嘻嘻嘻……别闹了……”她懒洋洋地伸手搭在小狗的身上,揉了揉。
小狗见她醒了,舔得更欢快了。她没办法,无奈地坐起来,把它抱在怀里。
一抬头,她终于看见了庄晟天。
不知是她还没睡醒,还是被突然坐在这里的他惊到了,微张着嘴,痴痴地看着他。
可爱的表情让他忍不住笑了。
知道她担心这些流浪小动物的去处,庄晟天很快让人做了安排,把那些小狗小猫送去了宠物店照顾。
他知道她还会来,可是马上就要去W市,那边还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在等着他,刻不容缓,他已经来不及再见她一面了。
庄晟天把写着宠物店地址的纸条交给慕卿,笑着说:“如果有个女孩来找流浪的动物,急匆匆的表情像只小狗一样可怜又可爱,就把这张字条给她”。
慕卿笑嘻嘻地看着他。没想到一向冷峻的庄晟天也有这么温情的时候。这小子大概动了心吧。他不由猜想着对方会是何方仙子。
“把字条给她就好,别打她的主意。”庄晟天忽然认真地敛起眉,“她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那是你喜欢的类型啦?”慕卿挤眉弄眼地瞅他。
庄晟天没回答,扭过头,不让慕卿发现他微微扬起的嘴角。
在W市创业的过程并不艰难,只是很忙,心头又堆压着那么多心事和秘密,庄晟天过得并不轻松。每当夜幕降临,一人独处时,他总是情不自禁想起那张美丽温暖的笑脸。
她过得还好吗?还记得他吗?
想念至极,他也好想冲回原来的学校,去看看那令他魂牵梦萦的人儿……
可是,一到天亮,一回到尔虞我诈的世界里,一等他清醒了,他又投身于厮杀的战场,又忘身于报仇的使命。
直到有一天,庄晟天收到了来自母校的请帖,邀请他参加校庆活动。
而到这一天,已经过去四年了。她应该快要毕业了……
去吗?比起在W市需要做的事情,参加一场校庆太微不足道了。可是他想去,想再回到那个地方,想再看到她一眼……
怀揣着这个借口,校庆当天,他急匆匆地完成会议,搭最早的飞机回到了原来的城市。
当他急匆匆赶到校庆会场时,一下车,便看见了正站在树下的她。她穿着红色的t恤,白色的休闲裤,白色的帽子,那样的朝气,那样的靓丽……她瘦了些,却也更漂亮了,t恤包裹着她饱满的胸部,让他忍不住心猿意马。
她好像也在看他!
他还想看得再清楚一点,却有一大堆人围了过来,簇拥着他向前走,也挡住了他的视线。
走到会场门口,他再回头时,那棵树下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
他只是为看她而来。如今看不到她,再热闹的校庆对他也毫无意义。
进行到中途,庄晟天找了理由离开。
既然见过了,既然知道她很好,他该离开了。他确实是喜欢她的,可是不足以为她改变自己的生活,放弃他一直坚守的使命。所以,见一面就好了。
虽然理性是这么说的,可心里的失落压不住。在酒店和慕卿吃饭时,他也一直闷闷不乐。
“我们酒店晚上有酒会,你来玩吧。别人刚给我介绍了几个模特,个个水灵得不得了,你看上了只管挑!”慕卿说话的时候,还不忘给另一张桌上的美女抛媚眼。
过去四年了,慕卿还是那样放荡不羁,不枉费京城花少的美名。
“你自己好好玩吧,我晚上的飞机回W市,吃完饭就准备去机场。”庄晟天兴致缺缺地对付着盘子里的食物。
“你刚来就要走啊?多玩几天啊,我包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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