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个汉子不用问,一身的腱子肉,个顶个的好手,上山擒虎,下海捉鳖。
没在怕的!
但如今在洪景来面前,却像刚刚犯错的小学生一样。带着局促,也带着些微的不满。
商量了一夜,九个人得出了一个完全只是妥协的方案。
此前在平山野店与洪景来一同奋战过的四位,完全相信洪景来的人品,愿意投效到洪景来的名下。至于剩下五个当初没有参与的,则朴素的怀抱着对两班的不满,不是太乐意。
当初要不是在乡两班和贪官污吏百般逼迫,他们怎么可能会背井离乡,结契自保。如今在这过朝不保夕的日子,还不都是拜两班们所赐。
但是他们契兄弟九个人歃血为盟,抱团得很,赤诚相待,从未有什么隐瞒和欺骗。所以剩下五个人对洪景来到没什么敌意,只是习惯了自由,不想做奴婢。
仅此而已!
其中最为持重的老三李济初表示愿意相信李在朝的判断,投入洪景来名下。
于是九个兄弟,一三五七九,这五个人投效,剩下的二四六八,则希望继续保持良民的身份。
他们契的三百多人会集体搬迁到铁山郡五峯里去,契里的汉子也一样供洪景来调用。相对的,洪景来承诺的钱粮要提前给付一年,还要给他们一片宅基地。
人总是这样,面临抉择时,总想着方方面面都顾及到。
只不过他们比五峯山的六孙更了解洪景来,算是有过命的交情。所以一半人可以无条件的相信洪景来,另一半也愿意接受洪景来的庇护。虽然没有投效,但也算是形成了微弱的人身依附关系。
屁股决定脑袋!
可以理解他们这种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想法,完全无可指责。
没什么不好答应的,一半人肯投效就已经算是洪景来比较满意的结果。几十条敢战的汉子,不过只要洪景来一年五百两,外加五百石米。如果这算是交易的话,洪景来不亏,赚的大了。
既然洪景来答应,也没什么说的。这些山民本来就是各处逃来的,对吉州没有太大的留恋,换个地方讨生活而已。
集体搬迁,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因为没有家当可以带,就是字面意思。
寒窑破屋不必去提,很多人除了身上那身衣服,就没有别的衣物了。至于什么头面袜子?对穷人而言,完全是奢侈品。
棉被?也不是人人都有的,大冬天往铺满了稻草的土炕上一缩。也就是靠山吃山,柴火不要钱,不然要不了两个冬天,这几百人就冻死了。
绝大部份人还光着脚,李在朝这位契首就是整个里的排面。家里还养了几个鸡,有两间北房,勉强吃得饱。
除开他,想带些瓶瓶罐罐都带不了,因为除了一条烂命,以及吃饭的家伙(刀枪棍棒弓箭)外,身无长物。
早上敲锣说搬家,吃过早饭就可以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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