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幕,不由的大惊。
“听闻当人体形态,达到第二形态巅峰时,能够通过周身的气场,运气成风,以风控制物。孙华的功诀,难道就是利用这种方法?不对,当初和我战斗时,他不可能是第二形态巅峰。也就是说,以风御物,并不是第二形态巅峰所致,而是他的功诀的所特有。这种功诀,简直逆天!”
第二形态巅峰,能达到以风御物,只是理论的上。
事实上,以风御物,根本没有人能够做到!
以风御物,必须要运气成风,这是个门槛,需要对人体气场,有精细的掌控能力,才能勉强做到。而再通过风御物,已经不是对气场精准的掌控能做到。
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都知道,风很常见,但风吹物起,需要多么强大的风可想而知。
而人类的气场产出的风,根本做不到那么强大,所以以风御物,理论上可以实现,事实上,没人能做到。
除非一些真正的天才妖孽,才有可能面前为之,而他们所御使的不是杯子等重物,而是柳絮、发丝等很轻的东西,即便如此,也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情。
他们超越了百分之九十九的武者。
而孙华没有达到第二形态巅峰,凭借功诀达到可以御使银针的地步,这种功诀,不可谓不逆天,不可谓不强大。
殊不知,孙华也只能勉强御使银针而已,至于其他,发丝尚且做不到。
“来,这次可以告诉我夜鹰在什么地方了吧?”孙华半蹲下去,低下头问叶秋。
他以风御物是一次性的,也就是只能通过先抛掷银针,然后在统一控制银针发起攻击,一击不中,就没办法再用,也无法御物。
“你到底是谁?”叶秋不甘心的问。
“我?”孙华摸了摸鼻子,说,“我叫做孙华,你难道不知道吗?”
“你——你就是孙华?”叶秋惊讶的盯着孙华,眼珠子都快掉出来。
孙华啊,可是击败邱阳的存在,如果知道面前的人就是孙华,他怎么会如此大意呢。
“说吧,乖点,免得遭罪。”孙华好心好意的劝解。
“不、你杀了我吧。”
叶秋像条死狗似得闭上眼睛。
喝!
跪了,还敢威胁哥,你特么牛逼啊。
哔哔哔!
孙华拿出手机,点了几个电话。
“喂。邱阳啊,叶秋这货不老实,你过来一下,交给你了,怎么收拾随你。”
叶秋听到孙华说的话,眼珠子哗的一下张的老大,快凸出来。
“别、别把我交给邱阳。”
叶秋和邱阳是一个部队的,最清楚邱阳的为人,自己把他从高位搞下去,现在要是落在他的手上,那不得活活的被拔下来一层皮?
“好像晚了哦。”孙华悠悠的说。
其实刚才也没有拨打出去,就是吓唬吓唬叶秋罢了。
“说,你问什么我都说。只要你别把我交给邱阳。”叶秋战战兢兢的求着孙华。
“夜鹰在哪?”孙华问。
这次叶秋变得很老实,飞快的说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夜鹰在那。只知道这次他来平鹰市做一件任务,夜鹰所率领的第七小队都来到平鹰市,都是他们来找我。”
“讲实话。”孙华晃了晃手机。
邱阳现在倒是成了他的金字招牌,一物降一物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