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危急之下,官雨诗立即双手捂住脑袋,用最快的速度蹲在地方,脸庞掩在臂弯里,瑟瑟发抖地等待着接下来的血腥和痛苦。
等了几分钟,并没有利爪撕碎血肉的疼痛,更没有重物压倒的负重感。她不禁好奇,悄悄移开手臂,就看到一个奇黑无比的庞然大物趴在自己面前,正耷拉着脑袋,一脸呆萌地望着自己。
官雨诗吓得又倒退几步。
哪知猛兽又往前蹭了蹭,这一回,居然还十分讨好地用尾巴上的毛毛去蹭她的手臂,一边嗷嗷地叫,再搭配上那奇怪的姿势,不像是要行凶,反倒是像是在撒娇。
官雨诗发誓,她见过泰迪撒娇,见过二哈撒娇,见过哈巴狗撒娇,但是,从未见过这种类似于藏獒的大型犬科动物在撒娇。
见它并没有恶意,官雨诗总算安心下来,小心翼翼地碰了下它的皮毛,“这是谁家的狗?”
“嗷嗷嗷。”
“……”怎么感觉好诡异。
大猛犬从她面前爬起来,然后前腿扯了扯她的衣服,似是要将她拉起来。官雨诗站起来,往前走了两步,大猛犬立即屁颠屁颠地跟上去。刚才咋一见到,说不害怕是假的,但现在见这大东西不但不凶,而呆萌得不要不要的,官雨诗立即涌出浓浓的母性关怀,从厨房里抱来满满一大罐肉感,放在面前喂它吃。
“虽然不知道你是谁养的,不过既然到了我这地盘,总得招待你一下,快吃吧。”
大猛犬感激地蹭蹭她的膝盖,低头咬着肉干开始狼吞虎咽,官雨诗被它逗得捧腹大笑,一天下来的烦闷心情,反倒是减少了许多。
到了晚上,当莫明忧回来时,官雨诗听到声音从卧室里出来,就见到大猛犬跟在莫明忧身边,十分亲热地蹭着他的衣服,而一向没有动物爱的莫明忧,这回也难得没有发飙,弯腰逗着大猛犬,看起来画面十分温馨……而诡异。
“莫明忧,你认识这猛犬的主人?”官雨诗纳闷不已。
“它叫阿瑞斯,从现在开始,就是这个家庭的一员了。来,阿瑞斯,去跟你妈咪打个招呼。”
“嗷嗷,嗷嗷。”名叫阿瑞斯的猛犬果然掉了个头,朝着官雨诗亲密地嗷嗷叫,不时甩尾巴蹭她,华丽丽地卖了一手好萌。
官雨诗“……”
搞了半天,原来阿瑞斯是他养的。
莫明忧走进来,被她水汪汪的眼睛盯得浑身不对劲,只好解释:“阿瑞斯是我以前去Z国养的藏獒,曾经因救我左腿受伤,一直被我放在兽医那里疗养。这段时间你住在这里,正好让它过来陪你。”
官雨诗啧啧赞叹了几声,“没想到你居然还会样藏獒,我还以为你要养宠物的话,怎么也应该养只比特犬或者加纳利犬。”
“你说的品种虽然杀伤力强,不过太难驯服,尤其是加纳利犬,一只连对自己主人都不忠诚的狗,我没那个心思去驯服。相比之下,獒犬在杀伤力虽然比不上它们,但胜在对主人忠诚可靠。养狗如养人,宁可择忠,不可择猛。”
他勾了勾手指,官雨诗小碎步奔过去,;立即就被他揽入怀中,坐在他的大腿上。“什么歪理邪论,也就只有你才说得出来。”
不过,诚如莫明忧所说,藏獒在Z国可谓第一猛犬,可它对于主人的爱护和忠诚,在犬界里也是出了名的。莫明忧将它安排在这里,官雨诗倒是安心不少。
忠犬护住,大概他是希望阿瑞斯也能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出现任何意外吧。
“莫明忧,莫勒斯先生的葬礼,很抱歉我没有去参加。”沉吟半晌,最终她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你都知道了?”
她点点头。
“你,用不着愧疚。”莫明忧看着她失落的神色,便猜到她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一定是又难过又愧疚。可是明知她会愧疚难受,他还是选择不让她去冒险,永远当一个被他保护在羽翼下的小女人。
他拉起了她一只手,她的手很小,能够被他完全窝在掌心里。
“义父的去世,对我打击很大,但这并不足以把我击垮。而且,在这个困难的时期里,有你在我身边陪伴着,我相信这就是你给我最大的欣慰。”
“莫明忧,我知道你是担心我,可是我不怕,有些事情总要去面对的不是。如果莫家势单力薄的话,我可以帮上你的忙的。”
莫明忧轻轻一笑,不以为然道:“莫家从来都是势单力薄,可我莫明忧什么时候怕过?你放心好了,就算越非尘和伊夜朔联手,想要破我这一关也没那么容易。”
官雨诗低头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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