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又同时是雇主,它自然不会再考虑艺人的得失。
所以萧氏影业的艺人,片酬普遍都很低。即便名气最大的狄、姜大,在萧氏服务了六年时间,一部电影片酬也才五万港币。而叶劲拍完第一部《蛇形刁手》,片酬就已经升到二十万港币。
因为萧氏是香江影业的龙头老大,所以不少中小电影公司也都学它的模式。
像罗唯导演签成也是签得长约,按月支付工资。合约期间,任由公司安排拍戏,成没有拒绝的权力。
……
嘉和虽然推行的是【片约制】、【卫星公司制】。
早期李小龙跟它合作时,一万五千美元签了两部片约,先后拍摄了《唐山大兄》和《精武门》。后来嘉和见他这么火,所以又出资帮他创办了协和电影公司。
这种制度比萧氏影业推行的【大片厂制度】要更先进,更合理,更能够激发电影人的创作性。
早期李小龙准备跟萧氏合作,一万美元片酬为萧氏拍戏。但萧润泽担心影响公司的片酬架构,(当时狄、姜大一部戏一万港币),所以拒绝了李小龙的条件,才让嘉和捡漏。
许文写出《鬼马双星》的剧本后,跟萧润泽商量共同投资拍摄,共分票房,也被萧润泽拒绝。
之后嘉和向许文递来橄榄枝,招揽了这位当时最具票房号召力的喜剧明星,并帮他创办了许氏电影公司。
随后许文推出的《鬼马双星》、《半斤八两》、《卖身契》、《发钱寒》、《摩登保镖》等,先后拿下香江年度票房排行榜冠军,为嘉和带来了数以千万计的财富。
但是嘉和毕竟才成立三年,而萧氏在香江已经有近三十年的历史,而且一直是处于业内龙头地位。
因此哪怕嘉和的制度再先进,再有优越性,三年时间也不够颠覆萧氏王朝的。
……
没有合适的土壤,就种不出合适的瓜。
因为香江影坛制度的缺憾,使得娱乐圈的发展畸形。
在欧美国家早就推行的经纪人制度(好莱坞五大经纪公司之一的威廉莫里斯公司,一八九八年就已经创立),在香江却是迟迟无法推动。
也导致叶劲现在想找个专业的经纪人都没办法,只能够退而求其次,找一个不专业的。
而即便是不专业的经纪人,也要具备以下能力。
一是熟悉娱乐圈的运作。这一行明里暗里都有很多规矩,必须要懂行才能够处理好这些事,否则就会搞得一团糟;
二是要有一定的人脉。跟传媒、广告商、演出商、电影公司要有一定的关系,这样才能够帮艺人拉工作,处理负面新闻,形象公关等等。
三是要有出色的工作能力。经纪人的工作十分繁琐,尤其是大牌艺人,时间紧,行程多,千头万绪。
如何安排,如何协调,才能既让艺人最大程度赚到钱,又不让艺人累个臭死,还要让各方满意,这就很考验经纪人的能力了。
“吴导,你有合适的人选推荐给我么?”叶劲向吴思源请教道。
他在香江娱乐圈打拼的时间并不久,距今也只有不到一年时间而已。而他崛起的时间还不足三个月,大半时间又都在拍戏,根本结识不到什么厉害角色。
而吴思源在这一行已有好几年时间,认识的人物自然要比他多。
“还真有一位合适的。”吴思源笑道,“他的名字叫做陈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