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婊子!给脸不要脸!”
“啪!”一记耳光重重扇在夏温怡脸上,她手里端着的托盘飞出去,酒水撒了一地。
顾不上脸上的疼痛,夏温怡迅速蹲下,想去捡那瓶未打碎的拉菲。
手指还没有抓住酒瓶,一股大力撕扯住她的头发,简直要把她的头皮拉扯下来。
下一秒,酒瓶被人踢开,夏温怡的手掌落空,摁在被打碎的酒杯上,血流如注。
她又被人扯着头发拉起来,像块破抹布般,在男人手里晃来晃去。
这时候,有人上来拉架。
“吴少,差不多了,别闹出人命!”
“闹出人命怎么了?在临市,老子就是玉皇大帝。老子到这里来是找乐子的,不是来受气的。”
“好,好,你是玉皇大帝。跟个小服务员较什么劲儿啊?”
“什么小服务员?到这里来的女人,就没一个干净的。想当婊.子还要立牌坊,以为自己是什么清纯玉女吗?我呸!”
叫骂声越来越不堪入耳,但上来拉架的又多了两个人。
这些拉架的很专业,没几下子,就把吴少制服了,其中一个还给夏温怡使了个眼色。
这是绝无仅有的事情。
平时,就算被客人打死,服务员都不能反抗,尤其是遇到吴少这种人。更别提会有人出手相助,看热闹还差不多。
夏温怡有点吃惊,却也感到庆幸。她冲这名拉架者感激地点点头,疾步走向洗手间。
夏温怡一走,夜总会老板便走向大厅最黑暗的角落,对着个自始至终用草帽盖住脸睡觉的男人说:“王总,摆平了!”
男人伸出左手,抓住草帽,缓缓坐起来。
老板看见他左手手背上都是交错的刀伤,手指坚硬得像钢筋。
但,骨节突起,指尖泛白。
很显然,男人生气了。
果然,草帽掀开,露出一张年轻英俊,却无比阴沉的脸。
老板吓得浑身一哆嗦,下意识咽了口口水。
因为,这张脸的主人,道上没有人没听说过。
他有个特别文雅的名字——王书。
老板不大认识王书,他的身份不够。
但,关于王书神话般的传奇经历,老板却听说过很多版本。
传说,这位曾经东南亚最著名的雇佣兵杀手,暗杀过某国总统,还亲手割掉了金山角著名大毒.枭的脑袋。后来不知道怎么弄得,变魔术般,他成了全国商界龙头企业,景辉集团的副总裁,是那个叫慕景宸的精英男人最得力的左膀右臂。
道上流传着这样的说法。
王书虽然是个杀手,却也是个商界天才。他明明可以自己创造一个商业帝国,却甘愿给别人当马仔,对慕景宸忠诚得仿佛是对方的双手。
而且,王书做事很讲原则。
自从王书加盟之后,景辉集团只做合法生意,虽然也会表现出投机取巧的一面,但从不违法。尤其是对毒.品、军火、皮肉生意和拐卖妇女儿童这类事情,景辉集团深恶痛绝。
王书不但自己不做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情,也不允许手下做。手下有人要是敢犯,哪怕是亲信,打断腿,直接送局子里去,一辈子都别想出来。
还有,杀手出身的王书,甚至敢冒天下大不违,做道上最令人不齿的事情,协助警方缉毒、打拐。
偏偏这么个亦正亦邪的人物,却只杀罪大恶极的人。对自己手下,哪怕是根本不认识的小虾米,都能冒死相救,仗义得令人顶礼膜拜。
所以,尽管王书做过卧底,道上却没有多少人恨他。反而,一提到这个男人,认不认识的,都会竖起大拇指。
外表看起来,王书是个双手不沾血的正经商人,但老板却听说,全国各地的老大都对王书马首是瞻,甚至东南亚的毒枭,都对王书礼让三分,能不沾惹,绝不往上硬凑。
没有人知道挑战了王书的底线,会落得什么下场。
外界只是传说,哪个伤天害理的坏蛋落到王书手里,就会悄无声息地消失,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没有血腥,就像深夜大街上的垃圾,被清洁工在天亮前打扫干净,连痕迹都不会留下一星半点。
这个男人一身痞气,却又带着莫名其妙的浩然正气。
仿佛,他是游走在黑道中的警察,邪气得令人胆寒,却又掌控着秩序,让黑夜都变得井井有条。
所以,对于这种黑白两道的大咖级别人物,老板是又敬又怕。
现在,在他的夜总会,当着王书的面儿出现这种欺男霸女的事情,老板的魂都要吓掉了。
吴少是临市一霸,仗着老头子是高官,坏事做尽,谁看见他,都要点头哈腰。
老板这家夜总会虽然也有点皮条生意,但不严重,他算是老实本分的生意人。
可夜总会这种地方,本来就藏污纳垢,所以吴少三天两头跑来欺负人,老板虽然恨得咬牙切齿,却也只能忍着。
一个吴少都想让老板投河了,再来一个王书,老板觉得自己上辈子就是只蟑螂,人人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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