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的中华田园犬,它们是鞑子打猎的好助手,一旦让它们冲到近处,后果不堪设想,想到这里,王腾连拉带扯,将王山藏入地窖,而他故意弄出声响,狂奔而去。
王山完全惊呆了,他不明白一向呆傻的王腾为什么会有如此惊人之举。
有心大声喊叫,又怕引起鞑子的注意,难道说王腾是为了保护自己?片刻间,王山泪流满面,“好孩子,好孩子……”
王腾心中有谱,鞑子去而复返,多半是因为同伴失踪的缘故。
与其二人死在一处,倒不如豁出去引开鞑子的猎犬,对方不知底细,说不定装疯卖傻可以活下来。
将希望寄托在鞑子身上固然不靠谱,可是,这时候,王腾别无选择。
留下,定然是死,冲出去,反倒有可能存活下来……
数日过后,一处临河的草原上。
“傻大个,快去挑水,没看到爷在等着烧饭吗?”尖细刺耳的声音混杂在风中引得人人侧目。
王腾抓起扁担,担着两只木桶缓步往河岸走去。
“利索点,怎么着,想偷懒是吧?”话音未落,一只粗大的牛皮鞭就带着风声狠狠地落在了王腾的背上。
“啪”,钻心的刺痛,塞外的鞑子力大无比,虽然隔着破旧的布褂,但鞭上带的力气还是把王腾打了个踉跄。
以呆傻示人的王腾一声不吭,只是耷拉着脑袋,闷闷地往前走着,不过,谁也没有看到,在他眼中忽闪而过的精光。
苟日的,有机会也让你尝尝我王腾的手段。
紧随其后的鞑子轻啐一口,嘴里骂个不停。
王腾紧紧咬牙,暗暗地忍耐着,九日前,在王家庄外,为了引开鞑子,救下王山,装疯卖傻的他才被鞑子抓住,幸亏遇到的这队鞑子以劫掳人口为主,他们见王腾身高体壮,头脑又有些愚笨,不像是杀人凶手,倒是个难得的壮丁,这才没有一刀砍了王腾。
不过,侥幸存活下来的王腾却成了鞑子的苦力,劈柴担水,什么苦活累活都是他的。
“噗噗”,地面已经有些干裂了,常年的干旱,让脚下的土地变得越发干涸。
王腾心乱如麻,来到这世道已经有些日子了,虽然不明白为啥一觉醒来就穿越了三百七十七年,但脑子里的记忆告诉王腾,这是崇祯七年,是骚鞑子黄台吉屡屡破关而入的年份。
从蔚州一直走到虎峪口,整整八天的时间。刚开始的不适应,已经变成了现在这般泰然处之的态度,怨天尤人又有什么用?出了关口就到了蒙古人的地盘,要到那时,再想逃跑可就难上加难了。
为今之计,便是活着逃回关内!
怎么逃?王腾每时每刻都在谋划着。
孙子兵法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眼下王腾深以为然,只有搞清楚看押鞑子的人数、力量,再探明汉民当中可以利用的地方,自己才有可能逃出生天。
根据印象中对明末历史事件的了解,鞑子的精锐人马应该分散在大同、宣府,而羸弱的明军无妨抵挡清军的兵锋,只能据城而守。
指望大明边军来救自己,那就好像希望奥特曼和小怪兽做朋友一样好笑。
连日来,王腾已经摸清楚,自己这股被劫掳的汉民当中,有三百个青壮,几十个妇孺,其中工匠三名,溃军数名。
至于看守的鞑子,有两名马甲、两名步甲还有一名白甲,其余的八十多人都是些“假女真”,也就是地位比披甲人要低许多的奴军。
如此悬殊的数量对比,假若大明百姓人人抱有必死之心,以区区八十三名鞑子根本难以看押的住。
然而,鞑子的野蛮与凶悍已经深入人心,但有一丝生存的希望,被劫掳的这些汉民就绝对狠不下心来放手一搏。
与他人得过且过的想法不同,王腾可不想被这些骚鞑子带到苦寒的辽东,挖矿种地,子子孙孙都成为披甲人的奴隶!
深夜里,王腾也试过自己的气力,右臂可以轻松提起一百八十斤重的石撵,左臂的气力也在一百斤上下,这力气若是放到穿越前,起码也是举重冠军级别的大力士,可惜这是古代,是乱世不如狗的年代。
不过,这把子力气却也成了王腾在鞑子军中活下去最大的依仗。
如果鞑子不用弓箭,王腾有信心无声无息地掐死一名鞑子,然而,无论何时何地,这些后金兵丁都是弓不离手,刀不离身。
要想在鞑子示警之前杀死一个人,难度实在太大了些。
幸好,王腾发现了一株奇妙的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