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得太久,什么新鲜事也要见上一见,这叫“活久见”。
小歌托着腮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男人,思绪混乱,她怎么能头脑一热就把他带回来了呢?
一碗面条下肚,洛凡用纸巾擦了擦嘴,又自来熟的跑到厨房盛来半碗,“你做得饭和你的人一样,清汤寡水。”
小歌作势抢他的碗,没好气的问:“知道什么叫‘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吗?说句好话能死?”
洛凡死死守住自己的碗,仍不罢休的问:“不听好话能死?都说忠言逆耳,怎么就没人愿听?”
“衣服不一定要好看,穿起来舒服就可以;饭不一定要好吃,能填饱肚子就行;还有我的设计风格,不一定让人眼前一亮,但足够简约。你知道吗?乔布斯曾经请日本著名服装设计师三本一生制作了一百件黑色圆领羊毛衫,每天穿一样的衣服虽然单调,却给他留出了改变世界的时间。”
小歌继续说:“我的设计理念就是简单、简约,为顾客节省本要浪费在细节上的时间。”
洛凡耸耸肩,“简约不代表单调吧。”
小歌沉默了片刻,“我承认有一些东西还没有摸索透,在设计这方面我永远是个学生。”
洛凡吃完碗里最后一口面条,突然凑近小歌,“我有一点太好奇了,你能不能告诉我?”
小歌被他炽热的眼神看得有些发冷,木讷道:“什么?”
“你到底多少岁?”他托着下巴思忖,“30岁?35?还是……”
小歌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年龄是女人最不可触碰的逆鳞,她虽不像20岁的小姑娘那样满脸的胶原蛋白,可还算年轻而鲜美吧。
“我那么显老?”
洛凡没说话。
沉默就等于默认了。
“不可能!我可是如花的年纪,再老也不会像三十岁!你什么眼神?……你笑什么?……你为什么问我年龄?”小歌彻底被他激怒了。
洛凡好整以暇的看着她,嘴角轻勾,眸子里的笑意溢了出来,“哦,‘如花的年纪’?17岁?人家都说‘17岁那年的雨季’,17岁可是个有雨有花的好季节。”
他看着小歌啧啧称奇,“咦,可你怎么看都不像17岁啊。”
小歌白一眼洛凡,很淡定的说:“花会被雨浇坏了,我16岁。”
洛凡更好奇了,“花不该这么脆弱啊。”
“身子骨弱,不行吗?”小歌回答的一点也不难为情。
洛凡噗嗤一声笑了,“女人这个生物真是奇怪,不可以问年龄,不可以问身高,不可以问体重。不能问的真多。”
小歌挑挑眉,认同他的观点。
年龄对于女人来说是一个奇怪的东西,25岁之前,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自己风华正茂;25岁之后,又要严防死守生怕别人查出蛛丝马迹。
小歌正处在25岁这个分水岭,思想也在慢慢变化,她开始害怕提及年龄,也害怕看到年轻的姑娘,因为这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她马上就要年老色衰。
“你多大?有20吗?”小歌发起反击。
“我20岁时早睡了好几个姑娘。那时候你在干什么?”洛凡凑近小歌。
这样的话无异于调情,小歌倏地撤到安全范围,咬牙笑笑,“小屁孩儿,睡几个姑娘就开始嘚瑟了?姐姐我睡过那么多男人,也没见我声张啊。这种事情最好不要对别人说,保不准成了别人眼里的笑柄。”
洛凡慢慢靠近小歌,在她即将摔倒之前,一把把她抱在怀里,“没想到你这么如狼似虎,看来我们算是臭味相投了。”
气氛突然暧昧至极,小歌看着眼前人神共愤的美颜,不解风情的说:“你的经纪人什么时候来?要不是公交没了,我才不会把你带到家里。”
这简直就是引狼入室了,小歌腹诽。
洛凡抱着她,云淡风轻的说:“哦,刚他打电话过来,说在处理我的烂摊子,过不来。”
小歌胡乱推开洛凡,炸着毛问:“你不会要在我家住一晚吧?”
“你是不是感到荣幸至极?”洛凡笑了,露出洁白可爱的牙齿,赏心悦目。
“你以为你是谁?”
“臭味相投的朋友。”
翌日早晨,小歌顶着两只熊猫眼坐在摆满早餐的桌子旁,看着洛凡为自己盛一碗粥,举止优雅。他问:“没睡好?”
小歌打个哈欠,带着脾气,“你家里来个陌生男人,你试试,你能睡得好?”
“我更希望是个陌生女人,那样我会很兴奋。”洛凡自己喝一口粥。
小歌用黑逡逡的眼睛看他,问:“这么说,你昨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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