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为什么王晓晨看起来那么矜持,最终还是会被自己的美色和厨艺吸引住啊,俗话说,只要抓住了女人的胃就等于抓住了她的心,谢小可觉得,假如(画重点)自己想睡王晓晨的话,现在只有一步之差了,就是晚上带她回家好好聊聊天,然后衣服首饰化妆品包包什么的送一送,o几把k!
谢小可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有这么好的事,轻轻松松一顿饭就能骗到一个美女,而且对方还这么主动,热情,这要是再怂,就注定一辈子单身了。
有首歌是这么唱的:别等到一千年以后,家里只有你和狗,你的女人牵着他的手,轻吻着他额头……
这样的女人如果追到手,做自己的老婆,别的男人几乎是没有半点机会接近的,谢小可的心有点动了。
谢小可不敢太轻狂,他感觉王晓晨明显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只是不明白的是她为什么不太喜欢让自己进她的房间,而且还愿意去谢小可的房间里,所以好奇地问道:“你为什么敢随随便便进我家里,你不怕被人说你吗?”
“怕啊,但是去你家有什么,又没人看见,在路上逛街,我怕我朋友看到了会说闲话。”王晓晨很不耐烦地说道:“我之前就是因为跟我们店里的经理一起聊天,然后同行了几分钟的路程,第二天就有人说我和我们经理有一腿,说我喜欢他,爱上他,想跟他生猴子了,你说烦不烦?”
确实够烦的,谢小可表示赞同。
看来王晓晨这个女人真的不能以追求一般女人的套路来对她了,当然难度也是相当的大。
一般的女人都是渴望爱情的,看到别的女人身边都有一个男人陪伴着,呵护着,她们非常羡慕,从而极度的渴望自己也有个男朋友,她们觉得身边有个男人是一件值得炫耀值得在朋友圈秀的事情。
但是王晓晨不会,她一点都不羡慕,也不渴望,她觉得一个人很好,或者说是情窦没有打开吧,总觉得身边有一个男人是很麻烦的事情。
谢小可大致上能理解王晓晨的心情了,总之,不再勉强,日后再说。
一个星期后,谢小可终于控制不住自己体内的洪荒之力了,他把手机充好电,拿起钥匙,准备买买买,把家里看不顺眼的全都换掉。
作为一个出生平庸的男人,谢小可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二十多年没有按照自己的喜好和意愿去好好买过东西了,别看他外表清秀可人,文质彬彬,举手投足之间透漏出书生气息,从名字到穿衣打扮都非常有修养,可是一旦血拼起来也是挺吓人的。
他觉得自己穷了半辈子了,也是够窝囊的,在最该买买买、泡妞打游戏的年纪他选择了努力工作,感觉自己亏大了。
出门之前他照了照镜子,不断地看着自己那张英俊的脸,反复地问自己:
这是一个口袋里没钱的人能长出来的脸庞吗?
不!
此人早就不应该这么平凡的度过一生,只要好好利用系统,用不了多久,自己就可以过上无比幸福的生活。
现在只是提前膨胀一下,应该没人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