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发起了暴动,杀死了马尼拉总督达斯马里纳斯和近百名西班牙士兵,随后逃往越南和中国。
真正的导火索是在1603年,福建漳州人张嶷向万历皇帝报告了吕宋岛上有金矿的消息,引发了皇帝的兴趣。
尽管朝廷大臣认为这一说法颇为荒谬,极力劝阻,但万历皇帝仍坚持派遣官员前往勘探。
为首的高寀等人抵达马尼拉后,他们的高调行为引起了西班牙人的警觉。
在谈判中西班牙代表质疑了他们的采矿意图,而负责对话的海澄县县丞王时和因未能回答,场面陷入僵局。
于是西班牙人更加不相信明朝官员只是来寻金,担心他们有其他图谋。在中国官员离开后,西班牙人加固了城防,用欺骗手段收缴了华人的武器。
涧内的华人领袖黄康试图安抚同胞,并与总督沟通,但并没有成功,情况反而继续恶化。
很快西班牙士兵和日本武士攻击了华人社区,导致许多华人被杀。
随后他们奋起反抗,但内部分歧和缺乏武器使他们处于劣势。
然后又有传言称一名黑人女奴预言马尼拉将发生大火(那时候黑人女奴的话他们也听?还这么管用?),并且西班牙总督接到密报,称有华人密谋起义,他随即下令军队准备战斗。
西班牙军队首先攻击了比农多的华人基督徒,导致大量伤亡。
华人起义者在通多沼泽与西班牙军队进行了激烈的战斗,还是由于武器不足和内部分歧,最终失败。
他们在马尼拉城外的战斗中伤亡惨重,被迫退守郊外。
西班牙军队继续对他们进行残酷的屠杀,包括在教堂内避难的华人基督徒。
他们在绝望中进行了反击,甚至一度击败了西班牙军队,但最终因力量悬殊而失败。
无路可逃的华人选择在燃烧的家园里自杀,剩下的那些人也在逃亡中陆续被杀死。
随后西班牙总督下达了彻底消灭华人的命令,马尼拉城的华人几乎被全部杀害。
黄康被抓后被判处绞刑,他在行刑前拒绝了西班牙大主教的忏悔要求,临死前对西班牙殖民者愤怒痛骂,直至被杀!
到1603年底,整个吕宋岛西班牙殖民地内的华人几乎被彻底杀光。
《明史》对此事仅用了五个字进行表达:“竟不能讨也!”
屠杀发生后,西班牙殖民者为了缓和与明朝的关系,避免可能的军事冲突和贸易制裁,他们在次年(1604年)派出使节前往中国“谢罪”。
然而,明朝拒绝了西班牙使者的进京请求,只允许他们在福建等待回复。
此次屠杀以及明廷不闻不顾的态度,对东南亚华人群体造成了深远影响,以致华人在吕宋岛的地位愈加不稳。
并且直接导致1609年华商抗议税收过重时,再次惨遭杀戮,死亡将近三万华人!
初尝两次甜头且未受任何责罚,于是1639年,因西班牙人眼红华人财富,再度无故挥起屠刀,吕宋华人又死伤数万。
这回有有前两次经验,这些畜生也知晓:“没了中国人作为各行各业的工匠为微薄的工资而勤恳劳动,这个殖民地就活不下去了。”
故而此次对方留有活口。
彼时明朝正值崇祯帝在位,但其自身已被流民和鞑子弄得焦头烂额,根本无暇顾及海外商人死活!
最后一次有明确记载的西班牙屠杀华人事件发生于1662年,因郑成功一次不成功的声讨,吕宋华人再度遭遇集体大屠杀!
总之,明清两代朝廷对海外遗民的漠视,对后续屠杀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然,除西班牙外,屠杀汉民的还有荷兰这一头海上饿狼!
它给出的理由仍然是‘对华人数量增长感到恐慌,担忧华人会发动叛乱或与清国军队联合对抗公司对当地的统治。’
此说法着实幼稚可笑!
其中最为严重的事件是1740年,荷兰殖民者以华人涉嫌叛乱为由,对巴达维亚城内外华人展开长达七天的屠杀,致数万华人死亡。
此事件被称为“红溪惨案”。
与西班牙人做法相同,他们在次年(1741年)派遣使节前往中国“谢罪”。然而,清朝拒绝了荷兰使者的进京请求,仅令两广总督策楞予以接待。
康麻子还说什么:“天朝弃民……孽由自取!”
简直愚蠢到令人发指!
……
鉴于此岛屿已是无人机目前所能到达的极限,再远的话信号接收会受影响。
在主控AI与众人共享完情报后,朱逢春提出自己的初步构想:自明日起80个士兵名额全部转为海军。
在座的工程师们帮忙将港口现有的快艇和民船进行军事化改造,力求三天后可实施渡海登岛计划。
要尽快从对方口中问出当前准确时间,若是时间在屠杀之前,能将同胞性命挽救回来便罢了。
若是大屠杀已发生,那么整个东南亚包括回到印度的刽子手们,一个都休想活着回欧洲!
一个华人的命,需要十个欧洲人来偿!
因为自从他们降临的那刻起,就已经攻守易形了!
李云龙第一个举手投赞成票,余下众人也纷纷举手表示同意。
于是轰轰烈烈的民船军改运动开始了。
这座城市有三个口岸,经过仔细排查,共找到11艘船。
其中有7艘是小型飞桥游艇,全长13.49米,宽度为4.37米。
这类游艇配备两台440匹马力的发动机和一台13KW的发电机,为其提供强劲的动力和稳定的电力供应。
游艇的重量为11.6吨,淡水舱的容量是350升,燃油舱的容量为1100升,吃水深度是0.85米,大多数时候在沿海的浅水区域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