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拿,其逸夫者,或于公门中,或在市闾里,有犯非为,捕获到官,逸民处死,里甲四邻,化外之迁,的不虚示。
《大诰续编》里他就一次性干掉了松江府“逸民”1350名,苏州府“逸民”1521名;《大诰三编》里,因为“坐视纵容”了十八名“逸民”,“镇江坊甲邻里”又全部被朱元章发配去“搬石砌城”,家破人亡者无数。
工匠、商人外出务工、经商,无论是远近、水陆,都需要在路引上开具明白,而他们外出,也必须随身携带路引。任何人离乡百里,都必须持“路引”,即离乡证明。
在缺乏监控和足够强大的警卫力量的古代,知丁法可以说从一定层面上可以减少和避免人口流动带来的犯罪事件!朱元章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布衣皇帝,很多人认为朱元章是底层民众出身,当了皇上之后更应该体恤民情,不会做出残害底层百姓的事情,但真实的历史往往不是人们假象的那样,朱元章的洪武时代是一座人间炼狱。
也许正是因为朱元章出身布衣,他才更知民众之想,生怕世上再出个李元章、王元章什么的,“知丁法”就是朱元章“体恤民情”的开始,知丁法规定天下民众只能从事士、农、工、商这四业,但凡有这四业之外的人,一律视为“逸民”,被认定是“逸民”的人即是要掉脑袋的人。
知丁法的极恶之处远远不在于此,朱元章要求天子民“相互识丁”,也就是你必须要知道你的邻居家有几口人,除此之外还要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如有四业之外的人必须要向衙门举报,如若隐瞒,一旦被官府查到,“逸民”处死,邻里连坐,正所谓“一里之间,百户之内,见诰仍有逸民,里甲坐视”。
朱元章在“知丁法”的最后一句特意注明“的不虚示”,意思就是告诉民众我可没开玩笑。朱元章通过“知丁法”将大明王朝变成了一个特务社会,每年因邻里举报死在屠刀之下的人不计其数,在《大诰续编》中就记载着朱元章一次性干掉松江府1350名“逸民”的事迹。民众在如此高压之下,必定会另寻出路,《大诰续编》还记载了一件十分荒唐的断指桉。
洪武十九年,福建沙县几个农民,以一个叫罗辅的人为首,一共十三个人,聚在一起商量:“如今朝廷的法律好生厉害,我等不在四业范围内谋生,恐要获罪,不如大家一起切掉几根手指,变成残废,就没罪了。”结果被人告发到京城。
朱元章何等聪明,一下子就看透了这些“逸民”的心思,但是人家断的是自己的手指,这该如何定罪呢?朱元章说道“自残父母之遗体,是谓不孝;捏词上谤于朝廷,是谓不臣。”剁自己的手,是不孝;说朝廷“法度好生利害”让你们没了活路,是诽谤,是不臣,朱元章下令将这些“奸民”押回原籍枭首示众,将各家成年男丁族诛,妇女一律流放不毛之地。
如此荒唐的事在洪武时代多如牛毛,亲戚邻里相互告发,父母送子女见官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在《大诰三编》中朱元章亲笔写下的一段记载:
“《大诰》一出,邻里亲戚有所畏罹,其苏、松、嘉、湖、浙东、江东、江西,有父母亲送子至官者,有妻舅、母舅、伯、叔、兄、弟送至京者多矣。……其有亲戚影射,四邻擒获到官者,本人枭令,田产入官,人口发往化外,如此者多矣。”
朱元章虽有感叹,但实在没有想明白这些子民为何会走上自残身体的地步,庙堂有病,江湖饮药,细数大明王朝几百年,也许没有一位皇帝真正的想过这个问题。
在这样严酷而又极其阴森的法律制度之下,即便没有大量监控的存在,张丹青要找这么一个人,自然也变得非常轻松起来,在他的授意和下令之下,大量的护卫,拿着杨进的画像,沿途各个关卡和客栈进行仔细的搜查和盘问,很快便问出了非常令人欣喜的结果。
这些个护卫一不做二不休,毫不犹豫的便把这些客栈以及,半挂,包括各个关卡的看守兵丁全部给带了回来,并交由张丹青统一审问。
毕竟杨进等人,不管通过关卡还是入住客栈,都必须要用到户籍和路引,像他这种有身份的人还需要用到官碟文册,再加上不管是杨进还是他身边的这些护卫都是外地人,一水的外地方言就更加的容易引人注目了。这么多人出现在大街小巷,通过各个关卡,自然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
还不等张丹青亲自动手和参与,廖忠体贴的替他问清了所有的来龙去脉,原来杨进等人,离开了洪泽湖湖面之后,并没有直接向东进发,甚至这些人压根就没有进入过两淮地面,而是直接调转方向打到回京城了!
这样的行径轨迹,忍不住的让张丹青满脸浮疑起来,忍不住的怀疑自己的智商,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和严重伤害!这个巡盐御史杨进究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按照朝廷的指示来到清河县办公,反而直接毫不犹豫的带着人马打道回府,并且让自己的复位化整为零,一个个的独自行动!
怎么看都透露着,些许奇怪和让人不解!
一连一个早上,张丹青都没想明白这其中的关窍和可能性!
直到廖忠紧急的从门外闯了进来,并带来了一个震惊的消息:
淮王朱允熥,在朝堂上被人勐烈弹劾了,说是巡盐御史杨进意外失踪,数百护卫队全部消失!有人严重怀疑淮王暗中谋害钦差队伍!强烈要求皇帝将怀淮王拘拿到京,撤藩查办!
此时张丹青才反应过来,原来是这样啊!原来朝廷之意,醉翁不在酒!
好一个贼喊捉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