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涌入东北方那条宽阔的地下河。在河的另一边,分布着更险恶的丛林,更强悍的凶兽,更精通杀戮的血狱会成员,以及一个与外隔绝的沙穴族禁地。
“罪坑。”高登若有所思地自语。
“我快要疯了!”桀骜少年一把扯掉身上用来掩藏的凤羽蕨,右手握紧短剑,发泄般地向周围乱砍,蕨叶四下飞扬,折断碎裂。“整整八十天了!我像个傻瓜一样躲在这里,骨头都发霉了,13号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在桀骜少年的左下方百米处,一株肥大的鱼头菇摇晃了几下,向旁倾倒,钻出彪悍少年的脑袋。“我也撑不下去了。这么一动不动地蹲着,还不如和凶兽搏杀来的痛快。”他的手臂有气无力地搭在菌盖上,身上覆盖尘土,瞳孔密布血丝。嘴里叼着一根中空的茎管,用来呼吸空气。
“我看13号肯定不会来了。他可能被凶兽吃掉,也可能早就返回上面沙窟,又或许根本没打算来这里。”桀骜少年抬起头,望向右上方密集缠绕的铁须葛,烦躁地叫嚷,“1号,该拆伙了,这么等下去是在浪费时间!还有,八十天来白白损失的血腥点,你怎么补偿我?”
格鹰趴伏在粗硕的葛藤上,眯缝着一只眼睛,手执单筒瞭望镜,缓缓移动。下方景象清晰,苔原各处都逃不过镜头的搜索,连河面上飞舞的竹骨蝶也一目了然。
这管单筒瞭望镜花费了他九个血腥点,总算物有所值。除此之外,格鹰身上只有一柄配在腰间的弯刀。
“1号,你到底怎么说?”桀骜少年没听到格鹰回复,愈发暴躁起来。
格鹰头都未抬,转动单筒瞭望镜,调整焦距,镜头对准紧挨苔原的繁茂蕨林,口中应道:“13号一定会来。算算时间,应该就在这几天。你们俩个耐心点,不要随便破坏藏身之所,以免被13号瞧出漏洞。”
桀骜少年发出一阵嘲弄的笑声:“1号,难道你突然变成13号身上的虱子,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了?”
格鹰低下头,眼神阴冷地盯着对方。隔了一会,他忽然问道:“你知道13号走路时,习惯先迈哪一条腿?”
9号楞了一下,格鹰冷笑:“他喜欢先侧左肩,再迈右腿。”
9号恍然大悟:“这么一来,对手很容易误判他前进的方向。”
格鹰又问道:“你知道每天晨练,13号要打多少遍禽掠击吗?”
9号哑口无言。
“我告诉你,整整一百遍,天天如此,从无间断。我问你,藏尸房有多少具尸体?一百零八具!因为13号一一解剖过了。我再问你,武技训练场上有多少个不同类型的场地,分别针对的训练目标是什么?我也能告诉你,总共一百二十二个训练地,分别针对力量、眼力、步伐、轻身术……因为13号全都去过。”格鹰的声音锐利得像刀片,他暗中观察了13号近半年,没有人比更他了解这个像骆驼一样忍耐,像沙鬣一样凶残,像狐狸一样狡诈的对手。
6号、9号目瞪口呆地望着格鹰,默然许久,心头禁不住生出阵阵寒意。
“两位,安心潜伏吧。”格鹰的视线重新回到单筒瞭望镜的镜头,眼角跳动,神色狰狞。9号有一点说的没错,自己就是13号身上的虱子,一口吸干鲜血的虱子!
蓦地,一群惊鸦从远方的蕨林中扑棱棱地飞出。
“来了!”格鹰厉喝一声,手指颤抖地握住了刀柄。
要么他死,要么13号死,再无第三种可能。
这就是马贼的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