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块黑痣,从中钻出几根铁丝般的黑毛。
番红花坐在他对面,满脸通红,醉眼朦胧,外面悬挂的酒馆招牌仿佛在眼前跳舞。“春天……回……家。”他咬着舌头说,“这家酒馆的名字好……奇怪啊!”
“因为……想回家嘛!”光头大汉咕哝了一句,走到酒馆大厅的角落,抱起一只橡木酒桶又走回来,往桌上的两只空木杯里倒酒。“来,天才的小游吟诗人,我们再痛快地干一杯!”
番红花抓起酒杯,朝嘴里塞,猛然间打了一个酒嗝,低头呕吐起来。“不……不能喝了。”他狼狈地抹了抹嘴,望望四周。夜深人静,酒馆里的客人都已离去,侍者也去楼上打盹了。空荡荡的厅里只剩下他们两个,醉醺醺相对。一时间,说不出是热闹还是凄凉的感觉,倏然涌上番红花的心头。
“不能喝,那就唱。还是唱那首《五百里》!”光头大汉从兜里抓出一把金币,随意洒在桌上。“来,打赏!”
“你都听了几十遍啦。不过,我们是朋友,你想听多少遍都可以!”番红花用手一推,金币“丁零当啷”落到地上。这是他来此间酒馆驻场表演的第一天,和酒客光头大汉也是刚刚结识。这人爽直大方,很喜欢番红花的歌艺,两人性情投缘,相谈甚欢。
悠扬的竖琴音响起,番红花席地而坐,拨动琴弦,低声歌唱。
“如果你错过了我乘的那辆马车,
你会明白我已离开,
你会听到一百里外飘来的马铃声。
一百里,
一百里,
你会听到一百里外飘来的马铃声。
过了一百里,
过了两百里,
过了三百里,
过了四百里,
我离开家已五百里。”
这首俚曲出自大名鼎鼎的白朗宁之手,调子清新忧伤,在民间传唱极广。亮晃晃的灯光下,番红花瞥见光头大汉眼神黯淡,抱住橡木酒桶猛灌。
“我衣不遮体,
我不名一文,
这条路不能让我回家去。
这条路,
这条路,
这条路不能让我回家去。”
手指轻勾,琴声袅袅,番红花的余音回荡在寂静的四周。光头大汉放下酒桶,怅然良久,低声问道:“你们游吟诗人到处流浪,难道就不想回自己的家乡吗?”
番红花摇摇头:“我没有家,也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家乡。”
光头大汉楞了一下,眼中露出奇异的神色:“小兄弟,原来你也是弃婴。”
番红花默然了一会,问道:“你也没有自己的家乡?”
“没有。不过,如果……那个地方也算是家乡的话,很远,有好多个五百里。”光头大汉嘀咕道。
番红花又问:“为什么不回去呢?”
光头大汉闷不吭声,继续狂饮。酒桶遮住了他的脸,番红花只瞧见酒像泪水一样,打湿了他裸露的厚实胸膛。
“砰”的一声,光头大汉用力丢掉酒桶,破碎的木片四散飞溅。“因为——没脸回去啊。”他站起来,大步往外走。
番红花扭头望去,不知何时,酒馆门外的阴影里站着一个老头,佝偻低头,沉默地吸着水烟壶。
“我不是弃婴。”光头大汉走过身边时,番红花忽而朗声喊道,“我是萤火虫的孩子!”
光头大汉肩膀一颤,蓦然停下脚步。他沉默了一会,用力拍了拍番红花的肩膀,然后推开酒馆的门,敞开的衣襟灌满了孤独的夜风。
他和老头一起走向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