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灾必逮夫身。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大学》原为《礼记》第四十二篇,约为秦汉之际儒家作品。一说曾子作。提出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的三纲领和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八条目。宋代程颢、程颐兄弟从《礼记》中把它抽出,以与《论语》、《孟子》、《中庸》相配合。至南宋淳熙年间(1174-1189),朱熹撰《四书集注》,将它和《中庸》、《论语》、《孟子》合为“四书”。
大学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第一章明明德
康诰曰:“克明德。”大甲曰:“顾是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第二章新民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第三章止于至善
诗云:“邦畿千里,唯民所止。”诗云:“绵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诗云:“赡彼淇澳,绿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涧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煊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涧兮者,恂溧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煊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诗云:“于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
第四章本末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第五章诚意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掩然,拚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肝肺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第六章格物致知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始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第七章正心修身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惕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第八章修身齐家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故谚有之曰:“人莫之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
第九章齐家治国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贲事,一人定国。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第十章治国平天下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挈矩之道也。所恶于上,毋以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