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陈超吃了感冒药上床之后,我才开始朝卫生间走去。
半个小时之后,洗过澡刮过脸,换了衣服的我,出现在蚊子他们房间里,此时他们两人早已洗漱完毕。
“好久没吃点正经的东西了,走,出去看看!”我开口说道。
“嘿嘿,我刚才出去看了,旅馆斜对面就有一家火锅店,看样子生意还不错!”狗熊嘿嘿一笑。
“那还等什么,走啊!”我直接抬腿朝着外边走去,说实话,半个月风餐露宿,十分辛苦,我也非常渴望大吃一顿,然后再美美的睡上一觉。
小店真的人挺多,我们三人等了一会,才空出一张桌子来。
我们整了六斤羊肉,还有一些蔬菜,外加一瓶当地的老白干。
以前在Q市也没有觉得这涮羊肉有什么好吃,但是现在我们三人吃起来,却仿佛是人间美味,不一会,一人二斤,就下了肚。
“美!”狗熊吼了一嗓子。
惹来旁边人的一阵注目。
我们三人也不理会,这才喝起酒来,刚才只顾着吃了,连白酒都没有开。
人没有吃过苦,永远不会知道什么是甜,什么是幸福!
如果我一直待在Q市,也许永远也感受不到,一顿涮羊肉给我带来的快乐和满足感。
“人生需要你去感悟,然后将你的心力在烈火之中淬炼成信仰,暗劲自生!”阿爷的话在我的心里响起。
蚊子和狗熊两人看到我沉浸在沉思之中,他们两人也没有打扰我,而是默默的抿着酒。
咣铛!
小店的门突然被人踢了开来,冷风吹了进来,惹得店里吃饭的人一阵骂娘。
但是当外边的人走进来的时候,小店里的骂娘声,瞬间戛然而止。
“唐哥,你来吃饭!”老板一看来人,马上笑脸迎了上去。
“没你的事,一边待着!”唐新民旁边的汉子,直接把老板给推开了。
唐新民,高顺镇的联防队长,他身边的五个汉子,都是联防队员。
镇上派出所一共就六名正式民警,除去所长和指导员,正式在编的民警一共就四人,四个人要管着二十几个村子的治安,根本就忙不过来,所以警民联防必不可少。
但是这些联防员都是镇上的混混,他们的老大就是唐新民,自然成为了联防治安队的队长。
前天晚上,唐新民的表弟田胜喝完酒,趁着酒劲,敲了墨河村一家寡妇的门,谁知道被墨河村的王家昌给打进了医院。
今天唐新民带着人去墨河村找王家昌算账,没有找到人,打听了一下,王家昌竟然在镇上的这家火锅店吃饭,于是他马上就赶了过来。
我此时已经从刚才的沉思之中,清醒了过来,看着唐新民六个人,眉头微皱了起来。
不过我随后看到了唐新民目光盯着的那个人。
此人三十多岁的样子,一身普通的打扮,此时仍然在慢慢的吃着菜,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酒。
此人叫王家昌,小时候好舞拳弄棒,从小跟着村里的一个老太爷学拳,三十大几了,也没有找媳妇,就这么耽误了下来。
邻居王贵死了之后,媳妇冯青就成了寡妇,冯青那年才二十六,孩子刚刚一岁。
冯青也是命苦,本来如果有娘家,他带着孩子回娘家就可以了,王贵的爹娘年纪也大了,根本给她照看不了孩子,再说老人家住在祖屋,自有张贵的哥哥姐姐照顾。
问题就是冯青是一个外来户,是他姨从外省把她嫁到了这里,娘家除了一个姨之外,爹娘早死了。
于是冯青就留在了墨河村,何况他的户口现在也在这里。
在农村,寡妇门前是非多,总有一些不着调的汉子,半夜来敲她的门,王家昌就住在她家旁边,练武之人,热心肠,于是经常替她把一些半夜来敲门的人,给打发走,为她的事情,不少跟别人打架。
说起来,这冯青也是漂亮,所以才会这么的招蜂引蝶。
王家昌帮她的时间长了,两家又是邻居,一来二去,两人就睡在了一起。
昨天晚上,王家昌正在炕上抱着冯青,就听到门外传来一个醉汉的声音,说的话还不堪入耳,当时王家昌的火气就上来了,穿上衣服,出去就把那人一顿爆打,打完之后,才知道自己惹事了,那人竟然是唐新民的表弟。
唐新民是高顺镇的一霸,联防队的队长。
谁敢得罪他,就别想在高顺镇安生。
于是当夜,王家昌就让冯青收拾了东西,逃到了镇上,今天一早,他把冯青送上了去市里的汽车,自己则留在了镇上。
王家昌孤身一人,无牵无挂,加上从小听族里的老太爷讲江湖的故事,又练了这么多年的拳,自然有一股火气。
他越想越窝囊,就把田胜那小子爆打了一顿,自己就得背井离乡?那自己从小练武有什么用?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保护不了,自己还算个什么男人?
这么一想,他的火气更怒了,再一想老太爷活着的时候,经常说,人死卵朝天,怕个球!
于是他心一狠,就留了下来,让冯青带着孩子先到市里。
“他唐新民敢耍横,老子今天就让他知道,什么叫匹夫之怒,血溅五步!”王家昌怀里藏着一把刚买的杀猪刀,正一口一口的抿着酒,不过脸色却是很平静。
呼啦!
不用唐新民招呼,小店里的人,看到他今天脸色不善,于是都纷纷结帐离开了,有几个好事的,并没有走远,站在窗外,朝里边张望着。
人生地不熟,我也不想惹事,再加上我们三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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