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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有一个女儿,比薇竹还要大上一岁。”李志庭说道,“小名叫做玉儿,她的医术很好,要是和薇竹相比,略差上一分,在同龄人之中也算是翘楚。”
说起过往的事情,仿佛也没有太难开口,就像是久蓄水的水库,开了一个小口,其中的水流就汹涌磅礴而出。
沈逸风听着李志庭的话,知道了她与夫婿伉俪,李志庭原本并不学医,怀孕之后因为想要调养身子,才接触医书,这一学,就学了出趣味出来,医术也越发高明,虽然不曾在外行医,在自家的宅院里,也是给上上下下把脉看诊。
等到叫做玉儿的孩童渐渐长成,与她的母亲李志庭一般,爱上了医术。李志庭的夫婿是反对的,女儿家学什么不好?干甚要学医术?只是拗不过小女儿软糯的话语,终究是应承了下来。
孙凝玉在十岁那年的时候,在外治好了到襄阳城游访的晋江候夫人,小小年岁名声大震,便有人来孙府寻医,孙凝玉的年岁毕竟小,有些病症不会医治,就有李志庭来医治,这般一来,李志庭也是声名鹊起。
一直到孙凝玉失手了。
那是李志庭一辈子不会忘却的回忆,混乱却清楚,她以为她说起当年的事情,会难过会愤懑,此时却无喜无悲,神色淡淡。
她对上了沈逸风的眼,他的神色也是淡然,摆出了听故事的姿势,面上并没有怜悯等多余的情绪。
李志庭低头呷了一口茶水,“她医治死了人,我便揽了过来,谁知道还是被人知道了。用计让玉儿与人肌肤相亲。”她的声音越发轻了,缥缈不带一丝的烟火味道,“她已经有了未婚夫,谁知道被他瞧见了玉儿的事情,便要退亲。她与未婚的夫婿是青梅竹马,退婚的时候,他同我说,他们王府,早就受不了这般在外张扬的女子。既然玉儿与那瘸子有了肌肤之亲,便让玉儿嫁给瘸子。”
“玉儿是我娇养大的女儿,我怎忍心让她嫁给那样的瘸子。”李志庭说道,“更何况,一开始他得的就是花柳病。瘸子闹了起来,闹了两日,夫婿与我是不胜其烦,甚至夫婿呵斥过我,若是我一开始不学医,不教导女儿医术,也不会有这档子的事情。”
言语是苍白而无力的,沈逸风原本只是挺直了脊梁,这会儿倒是松松靠在了软枕上,他不需说话,坐在他身侧的李志庭也不用让他开口说话。
故事到此时也就戛然而止,“玉儿死了。”
房间里是一室的静谧,哗啦啦的风传堂而过。沈逸风的心也被风吹得有些发凉。
她为什么要说这个故事,李志庭的女儿玉儿,医治死了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最后失去了姓名。她讲这个故事是为什么,为了李薇竹?
原本心中如同平静的湖面,李志庭说起当年的事情,如同微风起吹皱了一池湖水,而最后说到了孙凝玉之死,像是掀起了惊涛骇浪,又像是所奏的古筝曲陡然到了高音,琴弦崩断。
李薇竹为他的病付出了什么?
李志庭从淡淡的惆怅之中走了出来,就看到了沈逸风怔然的表情,和聪明人说话就是如此方便,不消讲明,他便已经猜出她的用意。
“你好好休息。”李志庭离开,而沈逸风的心跳有些骤急,李志庭的话无非是女大夫人生之多艰。
李志庭想让自己娶李薇竹?忽然而然这个念头,让沈逸风愣住。
娶她吗?想到了李薇竹的模样,乌压压的先是少女的发髻,继而又成了妇人的发髻,她瞳眸明亮嘴唇微翘,他瞬间心跳骤然急速,单手压在了胸膛,血液在体内的涌动,就连脚趾头处也是有血液冲刷着管壁,一蹦一蹦的,偏白的唇色也泛上了红,给病中的苍白的沉色,增添了一抹血气。
他怎么能娶她?并无媒妁之言,她还是谢家的女儿,他已经与谢家谢薇梅退亲,娶李薇竹又算是什么事?只是想到她浅笑的模样,被看不清面目的男子相拥在怀,便有心中不自在的感觉。
他怎能不娶她?李夫人也说,他应当护住她,媒妁之言在父亲那里并不是问题,毕竟她对自己有救命之恩,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似乎也没什么不可。
他怎好娶她?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不过是折子戏,或是妖艳或是贤惠的女子,回报书生,怎有男子以身相许,娶了女子?
“你怎么了?”
女子柔软的声音响起,沈逸风从自己的遐思之中挣脱而出的时候,便看到了李薇竹的脸。他被吓了一跳,身子略略后仰,就被李薇竹伸手接住了他,“怎么了?”她的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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