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说道,说实话,这段时间是很高兴的,连着半个月,每天都忙碌的热火朝天,虽然累,但总感觉自己是有用的,可是,红薯总归是有限的,挖完了就没有了,他们已经连着三天空手而归了,雷默也不好意思拖着大家一直在外边。
况且,现在剩下的人已经不多了,想来这几天大家也都有了停下来的意思,雷默便主动提了出来了。
毛兔倒是早就想独自行动了,他早就不想挖红薯了,现在部落里的食物大致能供得上人们吃了,除了这些他还发现了很多好东西,就因为统一行动,不能花太多时间在这些东西上面。
雷默说完后,几个兽人也表示,这些天外出确实得不偿失,带的干粮,跑上一天也没啥收获,不如在部落里,修修山洞,帮族人们处理一下吃不完的猎物。
就这么简单地解散了相聚半个多月的采集小队,毛兔没什么感觉,但雷默却不一样。
晚上回去的时候,毛兔便发现雷默的情绪很是不对劲,回来的一路上几乎就没有说什么话,等吃饭的时候,他也只吃了很少的部分。
“雷默,这还有不少红薯和兽肉呢,赶紧吃呀。”毛兔说道。
没想到,雷默直接站起来,就说了一句“你吃吧,我出去走走。”,然后还没等毛兔反应就走了。
等雷默走了,毛兔继续吃了两口烤肉,还是忍不住出去找雷默。
太阳落山以后,部落所在山谷的温度是每时每刻在降低,加上嗖嗖地冷风吹着,月亮也被乌云遮住了大半,出来以后毛兔就有些后悔了,他就该在山洞里等着,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大晚上出来,简直就是作死。
不过,毛兔还是靠着他明锐地嗅觉加上直觉,越来越靠近雷默。
“哎呀。”因着黑夜,也没看清路上有个不大的坑,毛兔就倒了霉地崴了脚。
“雷默,雷默,你在哪儿?”毛兔脚疼地站不起来,便大声喊道,凭他的嗅觉,雷默应该是在附近了。
“快出来,我脚崴了,走不动了。”
孤身一人,周围都是静悄悄的,这时候毛兔便有些害怕了,只好更加大声地喊雷默。
“雷默,雷默,快点出来。”
毛兔有些着急了,虽然他知道雷默在附近了,但谁知道他能不能听见自己的喊声。
好在没过了多久,熟悉地大灰狼就出现在了眼前,直到这一刻,他才感觉到自己对这头狼有多么依赖。
毛兔在大灰狼一瘸一拐地过来的时候,一把抱住他的狼头。
“你去哪里了,走那么快,也不说等等我。”毛兔哭诉道,他就迟了几步,就看不见人了。
被他抱住的狼头僵硬地挺着脑袋,感受着雌性柔软地皮肤的触感,老老实实地听着雌性絮絮叨叨地唠叨。
他只是有些不舒服,红薯这些食物已经很多天都没有找到了,采集队自然就解散了。而他现在又打不到猎物,雷默只是对自己沦为了一个靠部落养的“废物”很是不舒服而已。
絮叨了半天,毛兔突然闻了闻雷默的身上,一股淡淡地血腥味飘进了他的鼻子里。
“雷默,你做了什么,哪里流血了?”
毛兔突然提高的音量,让雷默的心扑通一跳,糟了,被雌性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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